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市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3日 娄底市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按照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试行,湘政发 2015 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27号.和.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试行,娄政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为重点.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 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的原则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夯实基层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网格体系、一、网格划分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一级网格,市人民政府以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市直相关部门为责任单元 市长为责任人,二级网格,以县市区行政区域单元建立二级网格.共建立娄星区,冷水江市 涟源市 新化县、双峰县 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等7个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为责任单元 各县市区长和娄底经开区 万宝新区管委会主任为责任人,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责任人。二,工作任务一级网格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监管工作计划和任务,对本级管辖的每个监管对象明确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负责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 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排查排污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环境监管相关信息、负责整合本级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 确定对应每个二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娄底市环保局成立7个监管组.负责对7个二级网格的监管.每个监管组组长由市环保局1名负责人担任,监管组成员不少于5人。各监管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或接到投诉举报应及时督促属地查处.当属地查处困难时。应指导或直接查处。二级网格.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监管工作计划和任务.负责指导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对本级管辖的每个监管对象明确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排污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相关信息.负责整合本级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确定对应每个三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 组长由科级干部担任。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 督查。发现问题 接到投诉举报或上级督办交办事项应及时查处、三级网格 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辖区内排污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 报告并协助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负责整合本级环保部门和其他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机构、环保专,兼.职工作人员 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等力量 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妥善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县级监管工作组报告并配合依法查处.三,职责分工 一,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二。市环保局履行市级环保部门监管职责,协调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 落实污染源监管责任,依法处理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明确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污染源现场执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操作规范,三 市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娄政发、2015,12号 履行职责,四,时间安排、一.2015年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级网格的责任人 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二、2015年12月30日前。各级网格要建立污染源监管信息、确定监管对象和监管责任人 划分监管等级 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 各县市区网格监管实施方案要在2015年12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并抄送市环保局。三,2016年1月1日起.全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五。网格监管运行监督,一 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 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三是各级网格内的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二。明确网格监管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巡查报告 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 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按要求进行抽查.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是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 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三是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四是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 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三。加强网格监管绩效监督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二是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 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保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效果予以监督.三是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 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保监管工作。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要加强指导督导.市环保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导落实.参照.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部门责任分工。督促指导下级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保监管职责.负责督查.巡查。稽查县市区政府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二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负责划定本级环保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确保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三要强化组织协调。各级要明确具体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保监管的合力.二、提升执法能力一要落实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完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 保障环保执法用车,建立环保监管档案资料,逐步建立完善,数字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平台 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二要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网格监管责任人业务培训、力争尽快全面持环境行政执法证上岗 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专业素质.业务水平,三要推进综合执法.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环保监管职责 充分发挥各部门环境执法优势 组织开展综合执法 提高各网格环保监管效能、三 健全工作制度一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 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 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保监管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要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保监管效能,三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落实责任追究一要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二要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三要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 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