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整顿供用电秩序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 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和,湖南省农村电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湘政办发.2015 6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和整顿供用电秩序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规划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电网建设改造和电力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对变电站用地预留和输配电线路走廊的控制.规划采用电缆敷设的地区,由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供电公司提供电网规划。由道路建设单位依据规划同步完成地下电力通道建设 电力线路路径由供电企业提供设计。经相关单位 部门确认批准后实施。不得随意更改、二.执行重点工程优惠政策,电力建设项目以国家或省发改委的核准文件或者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的设计批复文件为依据、不另办施工报建手续,变电站范围内附属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安全,质量控制等按现有程序和相关规定由电力行业负责管理 规划 国土资源.环保,城管等部门对电力建设项目审批、报建要简化办事程序 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时限内继续执行,关于全省电网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7。65号.相关优惠政策.地下电力管线建设纳入地方重点工程、享受城市道路占用 开挖 破绿等政策性收费优惠,三,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电力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由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包干协议,统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 未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一律免除、对漫天要价,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四,整顿供用电秩序 各级公安、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大力整治供用电秩序.持续推进水府庙库区用电秩序整治。坚决打击库区违规网箱养鱼.落聘乡村电工拒缴电费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对各类。特殊电价 一律取消,对库区淹没区,库区移民,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已按国家电价政策规定给予优惠减免的 按表计量。按价缴费、不得拒缴 少缴电费.五。优化建设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解决电网建设涉及的规划、征地.拆迁,施工环境保障等问题.重点整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和强行阻工行为、坚决打击盗窃、哄抢工程物资,以及阻挠.截留工程拆旧物资回收的行为,禁止各级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收取工作经费 加班补助,用车费等,禁止借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名义向群众摊派集资或者、搭车收费 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 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六.加强组织领导。原娄底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更名调整为娄底市电力建设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整顿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及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经信委 各地也要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和处理工程建设问题.确保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扎实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和农网升级改造工作。七,强化责任考核。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建设环境优化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 电力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的考核,对于因行政不作为或组织领导不力 协调服务不到位.造成电力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或者阻工频繁,严重制约工程进度的.按规定追责,并调减直至取消下一年度该地区配电网投资额度、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