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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娄底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8日,娄底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向纵深推进,提高资源利用,转变发展模式,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根据国家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湖南,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湘政发、2013。18号、精神,围绕 四化两型、绿色娄底 发展目标.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结合我市六个,四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目标意义,绿色建筑是指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节地,节能 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能耗的30、左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推进建筑节能向纵深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社会总能耗、而且有利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健康.舒适 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更有利于带动建筑技术革新,拉动节能环保 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节能咨询。节能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当前,娄底中心城区已被列为国 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正在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冷水江市 涟源市被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既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更是我市发展所需 形势所迫,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全社会力量抢抓机遇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2014年.启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2015年底,各县 市.区、分别创建1个以上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居住小区.2015年底。全市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面积的比重为20 至2020年达到30。在全面实施建筑节能的基础上,促进建筑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使绿色建筑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二.工作重点、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 生态环保 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在项目立项.出让土地.规划管理中逐层次明确绿色建筑有关要求、二。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 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医院病房,宾馆 学生和企业集体宿舍等用热需求集中的建筑及城乡居民住宅采用太阳能热水。结合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的要求、拟定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普及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2014年完成150万平方推广任务.2015年普及太阳能热水。三.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 192号 及 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建筑节能验收及建筑节能检测评价工作,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责令进行整改,四.重点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及节能改造 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制定各类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并积极开展能耗统计。审计、能耗公示,能效测评工作。2015年前,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节能改造工程单位面积能耗降低20,以上 五,做好城乡规划节能.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 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三、具体任务 一,城乡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 娄底中心城区建筑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为99。各县、市,和城镇为95。二,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规划,管理中落实绿色建筑有关要求,将绿色指标体系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中。并在下达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建立土地招拍挂 项目立项过程中将绿色建筑有关要求落实到地块的制度 依据绿色建筑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各项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包括土地综合利,用。水资源利用.能源利用,固体废弃物利用、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布局等,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按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进行建设 三,推进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其他类型的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四.促进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进保障性住房的施工工厂化 部件产业化、装修一体化,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从2014年起、我市保障性住房在合理控制成本,科学应用经济适用技术基础上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工作力度,五 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开展门窗节能改造.建筑物遮阳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屋面和外墙节能改造等、2015年完成居改任务7万平方米 2020年前对使用年限存有25年的居住建筑全面实施节能改造.六。推广绿色建材和高能效建筑耗能设备,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 绿色建材推广目录,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通风。遮阳 高效空调和热泵,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热水器、智。能化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大力推广蒸压加气砼砌块.高效保温材料,高强度钢筋,商品砂浆及砼,断桥隔热门窗及遮阳系统、复合一体化屋面与墙.面,低辐射镀膜玻璃。节能电梯,节能设备等在建筑中的应用 七 普及绿色施工,推广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重点推广机械成桩。基坑封闭降水。透水砼、节能门窗安装,节能技术等.推进建筑工业化 提高技术集成水平,重点推广钢结构。砼装配式。标准部件组装的设计与施工,实行住宅全装饰等,八,推广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技术.景观园林用水优先采用雨水收集回用方式 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积极推广微灌、喷灌,渗灌等节水型技术,九.开展城市绿荫行动,实施城市绿荫道路建设、公园和广场林荫景观建设,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 立体绿化建设及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建设等6大工程,提高屋顶绿化水平、建成区绿地覆盖率不低于30.绿荫庭院.小区、比例超过50、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绿色建筑行动.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机制和咨询评价职业资格制度 及时发布和贯彻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造价信息,宣传节能知识.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和合理购置使用节能产品.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四.职责与分工 一 建立协调机制,市人民政府成立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住建、发改,财政。规划。国土 教育,科技。经信,水利.商务,物价.税务、机关事务,电力、房产,能源 城管,交通.文化 卫生、监察,体育,质监等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绿建办 设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住建,发改、财政,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二、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制定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三,市住建局与各县。市.区,签订发展绿色建筑责任书,下达工作目标和年度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小康社会建设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四,住建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物价等部门制定从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营运管理 报废拆除等过程中落实绿色建筑的具体办法,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五。住建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建立绿色建筑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技术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制定技术指南,实行能耗统计及测评并逐步公布.积极培育市场,六.实施绿色建筑的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绿色建筑设计条件、委托勘察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绿色建筑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在初步设计编制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能 专篇.评定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施工图审查应有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施工招标应计入绿色建筑增量投资、绿色建材。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应严格按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检查,验收,七、将绿色建筑相关知识作为执业从业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培训内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重要性的认识、五,优惠政策,一.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 给予资金补助,二.对取得绿色建筑运行阶段评价标识的,在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部分奖励开发商或消费者.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三.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项目,在水资源费征收时给予减免 四.工程报建纳入绿色审批通道 五.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优先支持绿色建筑消费和开发贷款,在贷款浮动范围内.绿色建筑的消费贷款利率可下浮0,5、开发贷款利率可下浮1.六.在、鲁班奖,芙蓉奖.荣誉奖、湖南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作为评奖的必备条件.七、在企业资质年检,企业资质升级中给予优先考虑或加分。八,各级地方财政对示范区,绿建工程,绿色科技,节能工程,居住既改节能工程。公建节能监管及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给予相关支持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绿色建筑行动协调小组应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绿色指标考核体系 将工作职责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 建立相应的绿色建筑行动协调机制.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如下,单位、平方米。二,加大财政投入、市政府建立专项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集中示范区给予资金补助 具体额度和补助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发改、住建部门研究确定.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项目申请省级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及科技部门在科技支撑计划中要加大对绿色技术领域的支持力度 建筑节能及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商品砼的工.程,墙改,散装水泥发展基金应足额返还,三、加强过程监管.加强规划审批、项目立项。土地转让.勘察设计 施工检测.竣工验收,报废拆除等环节的过程管理.研究制定落实绿色建筑有关要求的具体办法。发改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中执行绿色建筑有关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国有投资项目 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项目引导按绿色建筑设计,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必须任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四 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规划部门建立土地绿色出让制度.在土地划拨及土地转让过程中明确绿色建筑有关要求,五。物价部门要制定绿色建筑有关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促进绿色建筑收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六,强化技术保障,市住建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发布并及时更新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相关技术 材料、设备的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目录 建立、建筑能耗统计,能效审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建筑能效测评 积极培育市场.引导建立绿色建筑综合性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设计 建造 能效测评和诊断改造一条龙 技术服务支撑.七。开展宣传培训,政府网站、电视。报刊.墙报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普及绿色建筑常识 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社会形成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发展绿色建筑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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