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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云龙示范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株洲。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 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 协调发展 为原则.认真落实,生态园林.节约园林。民生园林,理念,全面开展城市绿荫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增量提质 努力建成,一江清水,两岸绿荫 三环滴翠,四季花香 的山水宜居城市,二.行动目标全面开展城市绿荫建设。百亿工程.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即城市林荫道路建设、公园和广场林荫景观建设、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力争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林荫道路的比例超过88、林荫广场和停车场的比例超过75、林荫小区和庭院的比例超过57。立体绿化.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保护全面推进。真正让市民享受、推窗见绿 出门赏景。起步闻香 湘水鹭影.的生活.三 行动内容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共135个、其中、道路32条。公园 广场,小游园.13个 提质改造2个.园林式小区、单位、52个,林荫停车场20个.屋顶绿化7个 以及一江四港五大滨水景观建设等11个。总投资98,06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3亿元,分三年安排 含前期工作费用0、33亿元、市融资平台投资60、52亿元。区财政及区融资平台投资28 67亿元.社会资金投入5.87亿元、一。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城市林荫道路系统、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按照林荫道路的建设标准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实施。内外通达,织补网络,架设城市林荫骨架、城市各区每年建设2条示范性林荫道路,到2018年底.城区建成32条林荫道路 其中新建28条 提质改造4条.二,加强公园游园绿化、建设林荫广场.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 加强公园。游园绿地建设.合理布局 增补提质、完善城市游憩体系、每年提质改造1 2个城市公园。新建1 2个公园,到2018年底,城区新建公园11个。提质改造公园2个 新建、提质广场.小游园,13个 三,加强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林荫小区,着力建设和提升改造庭院小区绿化,分类分区,全面升级。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城市各区每年创建5个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到2018年底、城区共创建52个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四,加强停车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 加大停车场绿化建设力度、提质保量 夏荫冬阳.优化城市停车空间、新建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必须按照林荫停车场的标准建设、设计方案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区每年改造或建设林荫停车场2个、到2018年底。共建成20个林荫停车场。五.大力推广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空间,大力倡导节约园林的理念,积极推广立体绿化 丰富城市景观空间。城市项目建设中,具备立体绿化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要求做到.设计 施工、验收.三同步。到2018年底 以神农文化休闲街为示范项目 共建设7个项目、六,加强山体和水系绿化、保护自然生态。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山体和水系周边建设.重点对山体坡度大于等于25度、绝对高度大于90米的山体及水域面积,以及大于等于2500平方米的水系进行合理保护。到2018年底。对湘江 霞湾港 万丰港.枫溪港 龙母河五处水系进行生态修复与合理利用。四。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城市绿荫三年行动的总指挥、调度和协调 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 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园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各区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将实施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具体分工1.市发改委,负责将城市绿荫三年行动年度投资计划纳入年度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负责按照 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规,审批审核城市绿荫行动建设项目。明确项目建设业主 资金来源,投资估算和招投标方式、2、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绿荫三年行动工作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负责建设项目上限值评审和结算初审、3、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城市绿荫行动项目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城市绿荫三年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牵头治理城区黄土裸露并出台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管理工作.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沿线绿化建设,以及城市绿荫三年行动项目交通安全管理协调工作。6 市水务局、负责侵占水域和河湖水道中乱丢、乱建.乱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会同市园林局对水域周边生态护坡进行施工监管和技术指导.7,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株洲市绿心保护区及重要生态脆弱区,三边,绿化.制定城市 三边、绿化三年行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8,市审计局,负责建设项目预算监督工作和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工作,9.市规划局.配合做好城市绿荫三年行动建设项目选址、用地,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市蓝线规划管理工作,10 市房产局,配合做好房产小区屋顶绿化.居住区小游园及小区庭院林荫建设,督促房产企业按照绿荫行动要求做好小区绿化工作,11。市园林局.负责城市绿荫三年行动的实施 调度.指导,监督 考核等日常工作.并形成专报报领导小组 负责城市绿荫行动绿化项目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对绿化工程进行施工监管、技术指导和绿化专项验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等评选工作,12,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负责参与城市林荫道路系统交通安全规划的评审和审查 以及城市绿荫三年行动项目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 13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实施辖区绿荫三年行动计划、并报市园林局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城市各区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辖区已建道路 小游园的提质改造工作及计划表明确的区投资建设项目,负责接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14、各融资平台 负责按计划表完成各自项目建设任务,15 各新闻媒体。负责做好城市绿荫三年行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监管考核.市国土,住建。林业,规划。房产,园林等部门要积极履职,严格执行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株洲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把好绿化行政审批关,市政绩考核科.市政府督查室将城市绿荫三年行动工作纳入各实施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强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考核,及时进行通报 各区要制定城市绿荫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城市绿荫行动领导小组、各区区长担任组长.明确工作目标 重点和责任。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二,严格项目管理 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规划设计、立项审批 招投标,评估验收,运行维护等各环节、完善项目监理、绩效评估机制,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 全面提升政府资金投资效益.三,加强技术指导 市园林局。各县市区园林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城市林荫道路建设.公园和广场林荫景观建设 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 林荫停车场建设,立体绿化建设等园林绿化技术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行业技术水平 同时、要注重苗木基地建设,保障城市绿荫三年行动绿化用苗。四.多方筹措资金,坚持政府主导、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有效保障城市绿荫行动资金,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将城市绿荫行动项目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捆绑起来使用 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建绿,并通过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拍卖冠名权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建设 将绿色通道,绿色水道及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重点建设项目推向市场、适时启动市财政对城区内生态建设补偿机制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城市绿荫三年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强城市绿荫三年行动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深入发掘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旅游 休闲,文化等多种功能,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参与性和创造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城市绿荫三年行动的良好氛围,附件,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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