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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 2015,7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九龙坡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1日 九龙坡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 以下简称,规定 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全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现就。规定 中未明确事项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单位工作职责.一.治违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工作职责1,园区管委会,平台公司及土地储备机构与镇街均为我区治违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为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违法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房屋 市政、环保.交通,水利,林业.园林。消防.民政.民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公安、城乡建设,文化 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农业。移民.经济信息等有关部门和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根据职责配合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工作.2,园区管委会。平台公司及土地储备机构牵头负责区政府委托管理范围内征而未用地块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负责协助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职责。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予以督促.指导 3 市级土地储备机构.中央和市级驻区企业负责配合属地镇街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协助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职责,4,各主体责任单位间因工作原因需移交责任区域的 移交单位应向接收单位书面函告相关事宜、接收单位在接函后1月内与移交单位完成移交事宜、双方未正式履行交接手续前由原主体主体责任单位履行管理职责.二,开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治违工作职责1,开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开发建设单位广泛宣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相关条例。规定,确保宣传覆盖率达到100,2,开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发建设项目申请验收备案时、应书面函告属地主体责任单位。房管部门及时开展项目涉及范围内治违宣传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治违工作职责1、预防,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将违法建筑的危害性以及修建违法建筑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向广大业主宣传、严格依规审核业主房屋装饰 装修设计方案,对违法建筑行为不得予以支持.2。巡查、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建立服务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制度.加强服务区域装饰装修和施工材料的登记,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建筑行为 第一时间电话向属地主体责任单位报告违法建筑行为、属地主体责任单位应在1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3。制止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和物业使用中有违法建筑行为的.应立即劝阻实施者停止违法行为 配合属地主体责任单位采取断水断电.禁止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入场等措施有效处置违法建筑行为 二.主要工作程序。一,正在进行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查处程序1,发现,各主体责任单位发现正在进行违法用地 在建违法建筑应立即制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2。核查.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牵头在1日内赴现场核实情况 并对正在进行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拍照或摄像,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和、调查询问笔录,没有条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的可以通过现场照片或视频予以取证。同时依法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3个工作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主体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查处工作、3.敦促,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后、可采取以下措施敦促当事人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实施产权冻结,限制交易,对参与修建违法建筑的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约谈 组织媒体曝光.纳入征信体系等,4 提请,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消除的 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即可提请区政府采取强行制止直至消除正在进行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等措施。区政府在实施消除正在进行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时,应由主体责任单位在现场张贴,关于强制消除正在进行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 的公告。并通过现场照片或视频证明当事人未消除正在进行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和行政机关在现场张贴公告的事实,此项工作在2日内完成 5,消除,张贴,关于强制消除正在进行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后、对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但未自行消除的应于3个工作日之后、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实施强制消除,对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可立即或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强制消除。二、存量违法建筑查处程序1 调查核实,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存量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制作,现场勘验笔录,有条件时同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主体责任单位会同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制作通知、并在小区入口和违法建筑处张贴。告知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主体责任单位应向违法当事人宣传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主动正确接受处理、2,作出决定,陈述申辩期满后.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限期拆除或者回填、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没收违法建筑等决定。并制作通知在小区入口和违法建筑处张贴,告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主体责任单位将决定书在违法建筑处张贴,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3 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对处理决定为限期拆除或者回填的.自行拆除或者回填期限为15日内,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或者回填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区政府作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区政府在作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制作催告书、当事人可于催告书送达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和陈述、催告书送达10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制作.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筑的公告.责成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主体责任单位将公告在小区入口和违法建筑处张贴 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且,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筑的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对违法用地行为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可以处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的 且当事人自愿接受的案件按以下程序处理、申请。当事人主动向主体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今后如遇征收征地不要求任何补偿的承诺。核实,主体责任单位应会同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违法建筑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是否符合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的条件及违法建筑价值,公示.对符合没收违法收入条件的违法建筑、主体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现场公示违法建筑价值,处罚、完成上述程序后。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未及时缴纳罚款的.在法定时限内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已作出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决定。但当事人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作催告书。催告书送达10个工作日后 当事人仍未履行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期限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没收违法建筑没收,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用地上建 构,筑物予以没收,移交、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没收的建。构。筑物、移交区国资部门,在实施拆除以前。由区国资部门负责对没收的建,构 筑物加强管理、三,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绿化用地.含小区绿化,公园绿地,处罚程序1、发现。主体责任单位发现疑似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绿化用地行为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政园林主管部门,2,核实、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应在2日内现场核实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7日内自行消除违法建筑 3。处罚,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消除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行为的.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应在3个月内完成行政处罚相关程序。依法送达当事人.对未按规定缴纳罚款的,由市政园林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临时保管,强制拆除或者回填所需费用收缴程序1,申请,主体责任单位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或回填时。应当编制临时保管.强制拆除或者回填所需费用清单.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2 审核.区政府安排区财政牵头审核费用清单,审核完结后由主体责任单位予以公告 3、追偿,当临时保管 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工作完结后、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在15日内收缴相关费用 逾期不交付或拒不支付的、由主体责任单位在1个月内通过司法途径追偿,五、合法建筑带违法建设冻结、限制及解冻处理程序1,冻结产权.限制交易程序.发现 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合法建筑带违法建设案件后应及时上门告知拟采取冻结产权,限制交易措施。并在违法建筑附近予以公示.要求其于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申报.违建业主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 主体责任单位应公示结束2日内填报。新增合法建筑带违法建设案件冻结产权申请表、一式四份 申请表中必须详细填写建筑街坊号.楼栋号,单元号。户室号并附现场照片、核实,区政府办公司.区治违办。接到 冻结申请表.后应于3日内组织主体责任单位、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违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冻结申请表,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治违办。统一编号后报区纪检监察部门一份备案,返还主体责任单位、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冻结.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冻结申请表,书面函请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冻结产权 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接到书面函件后应于3日内实施冻结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区治违办,公示,区政府办公室,区治违办。将冻结情况及时反馈主体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5日内在违法建筑附近予以公示,1。产权解冻程序,申请、违法建设消除后或接受处罚后、由违建业主向主体责任单位提出解冻申请,填写 合法建筑带违法建设产权解冻申请表、一式四份,并作出不再修建违法建筑的承诺,初核,主体责任单位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对违法建设整改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拍照取证,如符合解冻要求则在,解冻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报送区治违办 同时应附相关印证材料 如拆除则附拆除前后同角度对比照片 如罚没则附罚没款缴费收据复印件等 验收、区政府办、区治违办。接到、解冻申请表 后应于3日内组织属地责任单位,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解冻申请表.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治违办,统一编号后报区纪检监察部门一份备案 返还主体责任单位。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解冻,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解冻申请表、书面函请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解冻。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接到书面函件后应于3日内实施冻结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区政府办公室,区治违办 及主体责任单位 六.水电气企业事前查验及停止服务 违规处罚处理程序1 告知 对不予提供水电气服务或需要停止服务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抄告区经信委。区经信委负责1日内函告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2.断供.由主体责任单位牵头,区经信委配合.协助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在3日内完成断供相关工作,七。拒绝。阻碍执法行为曝光处理程序对拒绝.阻碍执法以及其他需要曝光的。由主体责任单位书面向区政府办公室。区治违办,提出.区政府办公室 区治违办,同意并报区指挥部审核后 由区新闻信息中心。九龙报社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 八.阻碍检查 勘验等执法行为罚款处理程序1 取证 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主体责任单位到违法建筑现场勘验。违法建筑当事人以拒绝入户等方式阻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勘验等执法活动,由主体责任单位依法取证 2。处罚,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作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依法送达给当事人、对未按规定缴纳罚款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其他工作要求。一.依法撤销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等手续处理要求1.区公安,文化、税务、工商、环保。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时、对确认为属违法建筑的一律不予登记。2。在此前已取得相关证照的.其经营场所被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为违法建筑的、区公安,文化.税务、工商、环保。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应在注销登记的最低时限内办理注销登记。二 限制立项 扶持要求1.单位或个人参与、实施、租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区发展改革。经信。环保,旅游、农林.科技 商务等有关部门不得对其有关项目办理立项。审批。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奖励扶持.2 区发展改革,经信 环保、旅游.农林、科技,商务等有关部门在开展奖励扶持时应要求属地主体责任单位提供奖励扶持对象未参与,实施 租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证明材料 三 建筑施工单位擅自承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处罚要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宣传指导,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依法施工 对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 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对在15个工作日内未依规缴纳相应罚款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工作纪律要求 一,因物业服务企业失职导致该企业服务范围内出现违法建筑且未能得到有效整治的 由房屋主管部门对其采取约谈,通报 降低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二.主体责任单位对没收的建,构,筑物未有效实施管理的,区纪检监察。督查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三,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违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相关规定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区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企业上级单位予以处理.四、对在治违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提请区政府审定后按 重庆市九龙坡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管理问责办法,试行.和.重庆市九龙坡区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人员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九龙坡委办,2013。130号。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凡负有管理和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现的失职,渎职、不作为情况未提请问责的。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负有管理和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五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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