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渝府发,2016,50号.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有效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 底线 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 五大环保行动。立足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 的原则。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 逐步减少存量。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不断改善辖区土壤环境质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努力为建设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区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三。主要指标。一,土地安全利用指标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二,农业污染控制指标到2020年底.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 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 以上,畜禽粪便等有机肥养分还田率,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率达到60。以上 禁养区内禁止畜禽养殖 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只减不增,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所全面完成污染治理。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四.主要任务、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掌握土壤环境质量1.配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严格按照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开展7个涉农镇街土壤污染底数调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推进化工.医药 电镀。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以下称4类重点行业 土壤环境调查、突出工业园区 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等典型区域,2020年底前摸清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坚持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度、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资料的综合整理及分析.及时更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配合单位。经开区经发局。相关镇街.2,持续推进污染场地风险排查、按照.重庆市南岸区污染场地排查实施方案、兼顾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联合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部门 以已,拟.关停并转 搬迁的工业企业场地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等为重点 组织开展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完善污染地块数据.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 区经济信息委 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资管理中心,经开区经发局.相关镇街、3。加快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根据重庆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求,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蔬菜花卉苗木基地,重点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等区域.配合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市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逐步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农委,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制度体系4,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庆市农业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重庆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 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 区城乡建委,区政府法制办、5。严格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污染物控制和排放标准,全面落实、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技术规范、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区质监局,三.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6,强化土壤环境空间布局管控、区级有关部门在编制或修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时。严格按照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功能定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综合土壤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区域特点.科学规划土壤环境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确保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相关镇街.严格执行。重庆市五大功能区产业投资禁投清单 全区禁止建设水泥,重化工及使用煤和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机构等敏感区域周边新建8类重点行业企业。工业企业布局选址要符合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推行开发强度核准、推进 退城进园,鼓励工业企业聚集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减少土壤环境污染,牵头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场,长生桥垃圾填埋场,垃圾压缩中转站.废弃资源再生利用等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周边土壤环境监管,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结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相关规定要求。严控禁养区内.绕城高速以内 已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死灰复燃,限养区内,绕城高速以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所.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农委,区商务局、配合单位、相关镇街.7。严格未利用地环境质量管理,对拟大规模开发为农用地的土地,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农产品种植结构,并报区环保局和区农委进行备案、评估结果不符合用地标准要求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对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定期开展巡查、严禁在长江南岸段、苦溪河以及迎龙湖水库 长江黄桷渡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消落带非法种植。倾倒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严格限制各类开发活动、维持生态保障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配合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乡建委 区移民局.相关镇街,8,切实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2017年起,与4类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企业相关土壤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做好相关污染防控措施、责任书向社会公开、新建工业项目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加强前置审核,从源头上控制土壤环境污染、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企业需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 四 狠抓农用地污染防治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9。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技术指南和重庆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要求 2018年底前确定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分布和面积,推进全区农用地种植适用性评估,逐步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 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结合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加强对农用地监管和信息跟进。定期更新各类别耕地类别,面积.分布等信息,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 相关镇街,10、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纳入永久性基本农田数据库。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镇街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新建4类重点行业企业 依托迎龙湖湿地生态休闲区 广福山生态休闲景观区,南山罗家沟流域花木休闲区。明月山龙顶片区生态休闲区,迎龙、广阳片区果蔬休闲区等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推行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 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 区规划分局,区供销合作社,相关镇街.11、推进安全利用类耕地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耕地技术指南。对中轻度污染农用地.采取严格环境准入.阻断土壤污染源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加重.对于酸化的耕地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完成上级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治理修复任务。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 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12。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2018年底前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禁止在该区域内种植食用农产品,对重度污染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对地下水 饮用水水源安全构成威胁的重度污染耕地.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牵头单位 区农委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13。加强林草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强化林草园地环境管理 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的常态化工作。落实 南岸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经营环节管控力度、严格限制林草园地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 提倡并推广物理.生物防控病虫措施 提高林草园地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牵头单位 区农委 区市政园林局。区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相关镇街。五、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保障人居环境安全14,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或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综合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污染场地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 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配合单位 区城乡建委,区国资管理中心 15.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 由工业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的 土地使用权人应在土地出让前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 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对不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 国土部门不得组织以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协议方式出让,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条件函。对拟收回工业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重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划选址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不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发展改革委部门不得进行立项备案.规划部门不得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已经收回的工业用地、由土地储备单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由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所在镇街或土地储备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环保.规划部门备案,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分局。区农委、区城乡建委、经开区经发局.相关镇街 16,加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结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加强对土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完善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污染状况排查和风险评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分用途实施污染场地监管。对已查明的污染场地。督促责任人设置限制进入标识,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治污染扩散.对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场地,督促责任人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否则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区环保局组织划定管控区域.经区政府批准后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定期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 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 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城乡建委.经开区经发局,相关镇街.4类重点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区环保 经济信息等部门备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安监局、经开区经发局、六。推进工矿企业污染防治.严控新增工矿污染17 持续化解落后过剩产能、加快关闭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南山工厂,有序推进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搬迁或依法关闭 坚持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道路,以 互联网。为突破,实施,智能制造,战略 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培育发展高端制造 节能环保 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18.防控尾矿库及渣场污染、明确矿产开采及有关工业企业的尾矿库,渣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主体 加大矿产开采遗留尾矿库和渣场污染防控力度。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污染治理设施。逐步推进南山石灰岩矿区等废弃场地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 区安监局 相关镇街,19.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新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在工业园区内选址建设,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指标、严控重金属排放增量.落实涉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相关规定、对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的涉重金属企业进行工艺升级改造或依法关闭.推进重庆博森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增加对企业监督性监测频次,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经开区经发局、20,严格重点企业及园区土壤环境管控。以4类重点行业为重点.综合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转站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场所和设施.结合工业企业分布。规模和污染排放情况等基础信息.制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 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依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经开区经发局,21 加强工矿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业园区应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实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实行、一企一档、分级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大对危险废物收集堆存场所的监管力度,按照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的要求 制定实施工矿企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方案。督促企业全面整治尾矿.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开展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的清理整顿 规范电子废物、废旧汽车拆解等社会资源废物的回收贮存及处置,鼓励相关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提高再生利用水平.以废弃电子产品、废弃饮料瓶等为突破口.在有条件的社区 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在农村地区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牵头单位、区环保局,经开区经发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经开区建设局,区卫生计生委 区交委。相关镇街,七,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2 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禁止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直接用作肥料 实施有机肥资源利用、采取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 生物腐熟还田等秸秆还田措施,促进资源化综合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鼓励使用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 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 加强新技术新成果应用。结合 五新,推广项目,推进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的使用。依托南山罗家沟流域花木休闲区,迎龙.广阳片区果蔬休闲区等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逐步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存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到2020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 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 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畜禽粪便等有机肥养分还田率,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 区供销合作社、相关镇街 逐步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的使用。建设农药.农膜等农用废旧物资回收池.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严格执行农膜制品国家及行业标准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牵头单位,区农委,区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23、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成果 继续实行二环内禁养。二环外限养的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和备案管理规定 合理控制养殖总量,推进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所污染治理 完成刘官潮养猪场等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确保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针对区域内以散养为主的养殖模式 采取建设沼气池及还土.还田 还林、还果等措施 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区农委。区环保局、配合单位、相关镇街。24、推进灌溉水水质管理 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加强对全区重点水库、山坪塘水质日常采样抽检和管理,对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利用现有沟、塘 渠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改善灌溉水水质、对水质难以改善 长期污灌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合理规划和优化灌溉取水点、防止未经处理和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灌溉系统 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推广滴灌 喷灌 水培。气雾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区蔬菜基地,水果基地实现灌溉水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区农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 25 减少城乡生活污染,发挥垃圾、压缩 站,餐厨垃圾中转站的作用,利用前端收集.后端转运的收运模式,督促固废公司按照相关规范收集和转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严禁将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突出抓好黄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和迎龙镇美丽宜居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 镇转运,市处理。的收运模式,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取缔陈旧垃圾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开展环境整治.进村社,入农家、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定点投放生活垃圾.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确保到2018年 90.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根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需要、合理规划建设污泥处置设施、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的生活污泥还田和向农田堆放,倾倒,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 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牵头单位 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区农委,相关镇街,八。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26,制定土壤修复治理规划。全面落实.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相关规定,2017年底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等污染隐患突出的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制定南岸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任务、以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为重点,严格管控农用地、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库,报市环保局备案,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区农委、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 区国资管理中心。经开区经发局,27,强化治理修复工程管理。根据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以拟开发建设居住 商业 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对需要实施修复的污染地块,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结论、结合土壤利用规划和相关部门要求。制定污染土壤修复方案,报市环保 国土房管.规划等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 区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修复技术方案中确定的修复技术路线施工.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方案规定的修复内容.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土壤及其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应依法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污染土壤需要转运出场的。有关单位要提前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情况向当地和接收地相关部门报告。运输必须做到封闭运输 督促规范装载 严防受污染土壤脱落,扬撒,施工期间.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 环境影响及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环境和工程监理制度。重要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由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同时派驻环境监理。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验收评估,编制修复工程验收评估报告,经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后期的运营维护.监测,监管、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分局 区国土分局,28.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区环保局要定期向市环保局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定期开展督导和检查.污染土壤治理修复主体单位应主动配合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的督导和检查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域土壤治理污染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农委 区国土分局。九。构建土壤治理体系 培育土壤修复产业29 完善管理制度与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环保、经信.城建、农业,国土.规划,市政等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联合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区环保局要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统筹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区农委要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区国土分局要加强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划拨供地 农用地经营权改变,地票交易的监督管理、区规划分局要加强对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实施管理。区城乡建委要加强修复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区市政园林局要加强污染土壤密闭运输的监督管理,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农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相关镇街。30 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发展,落实国家,重庆市、放开服务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的要求,鼓励第三方土壤环境监测和治理修复企业发展,培育具有土壤环境调查 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综合实力的企业.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构建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 区经济信息委.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十,实施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31 明确工作责任、区环保局负责统筹协调 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逐年制定并有效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环保局备案.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工作统筹.联动机制,明确相应的任务分工和职能职责、有条不紊的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开区有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上下结合 资源整合 层层抓落实 形成土壤污染防治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 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32,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重点行业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 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损害赔偿等方面所需的资金,污染企业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 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农委.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相关镇街,2017年底前.分年度落实各行政单元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考核 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重要依据,区政府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被动、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将进行电视曝光,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实行行政问责 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公安分局.相关镇街,五,保障措施 一、提升监管能力33、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落实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逐步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污染场地等土壤环境监测 完善土壤环境执法条件。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土壤污染快速检测仪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实现对土壤环境的有效监管、完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增加土壤环境污染应急内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提高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相关镇街、34,组织开展培训、组织相关专家对土壤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土壤环境监测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土壤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参加1轮全市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以迎龙镇,广阳镇.长生桥镇等蔬菜 水果主产镇为重点,农业及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农民,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开展1次农业知识与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区农委 区环保局,二.强化监督执法35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4类重点行业企业及农产品主产区监督管理,强化土壤环境执法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监管协调联动 提升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整改不能满足要求的 采取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消除环境隐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 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经开区经发局 相关镇街、36.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环保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完善相关部门工作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依法追究土壤环境损害责任者法律责任 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非法排放 倾倒、填埋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废渣 对造成土壤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民事 行政 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环保。公安 工商、农业以及供销等相关部门.开展农用化学品市场监督执法,规范农药、化肥 农膜。饲料等销售,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农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农委.三、强化科技支撑37.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及成果转化、推广农用地生物修复、种植品种调整 土壤环境改良等措施。重点筛选经济高效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 支持辖区内环保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牵头单位 区科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 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四、加大资金保障38 增加财政投入,积极争取有关环保,农业.城建 规划等中央相关部委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相关资金。加大区财政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扶持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 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质量类别划分。风险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优先用于保护类耕地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落实污染场地风险防控示范工程资金 切实解决历史遗留土壤环境污染问题.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牵头单位 区财政局,配合单位 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39.发挥市场作用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 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推行绿色信贷。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工艺升级改造,土壤环境保护,农膜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发展、争取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40,完善激励机制,依法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对在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完善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废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的扶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区地税局。配合单位。区农委.区商务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国土分局 区环保局。五、加强社会监督41。推进信息公开,督促重点行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关停或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地块要依法依规公开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相关信息,引导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鼓励公众通过环保,12369。国土资源、12336。举报热线和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农田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鼓励新闻媒体曝光污染土壤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土壤污染事件调查。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委。区文化委,区国土分局 相关镇街.42、推动公益诉讼。对未按规定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区检察院依法予以支持、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相关案件的办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配合单位,区农委,区环保局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43、开展宣传教育 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党政机关 学校,企业。农村等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 并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拓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渠道,通过电视。广播 报纸等传统媒体,手机短信 数字电视等新媒体,以及互联网媒体,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读,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低碳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网信办。区教委、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文化委.相关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