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北碚府办发,2014,8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有关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规划管理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372号,重庆市集体土地上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渝规发,201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府 2010。98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 北碚府发,2013.45号 精神、结合北碚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领导,健全各镇、街道规划管理机构各镇街、无农村规划管理工作的天生街道,朝阳街道以及已移交两江新区规划分局的水土镇,复兴镇除外。以下同。应高度重视农村规划管理工作、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1名分管领导,并配置1名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具备规划管理基本常识和素质的专职人员。从事辖区内农村规划管理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各镇街已明确的规划管理机构及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并需报区规划分局备案 二,加强管理。明确农村规划管理工作职责,一.规划编制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组织编制静观镇,澄江镇和各街道辖区内的村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指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的规划、对其他镇 静观镇,澄江镇除外.的村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审查.并配合完善报批程序、各镇、静观镇.澄江镇除外.负责组织编制其辖区内的村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区规划分局予以指导.二 规划审批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办理我区集体土地上的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含乡镇企业 乡村公共设施 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项目 以下同.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负责办理各街道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并对北碚区二环以内和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进行审查 各镇负责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承担辖区内集体土地上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各街道承担辖区内乡村建设项目,含农村村民住宅和非农村村民住宅,以下同,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各镇街负责组织乡村建设项目的前期现场踏勘,建设过程中的监管以及原有宅基地上房屋拆除情况的验核工作、三.监察执法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其审批的乡村建设项目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各镇负责对其审批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和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府,2010,98号、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北碚府发 2013.4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服务,提升各镇街规划管理水平,一,加大法制宣传、区规划分局和各镇街要加大对国土,规划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涉及农村房屋建设和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查处的相关文件的宣传力度,让镇,街道和村社对农村房屋建设及管理要求家喻户晓 让群众,镇街和村社干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熟悉农村房屋建设的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增强公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二,加强培训,区规划分局每年应组织各镇街的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和村。社干部参加规划 国土培训不得少于2次,三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各镇街应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巡查制度,以村社为单元建立基层巡查网络,明确乡村建设巡查员.加强对辖区内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按照区政府要求 承担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强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四.加大资金投入和补助 各镇街应加大对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将农村规划编制 房屋建设管理。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查处的有关经费纳入各自财政预算,进行专项补助 区级财政对上述各镇街每年给予3万元农村规划管理经费补助,具体拨付方式视各镇街每年规划管理工作考核情况予以确定。同时.2014年至2016年、每年投入200万作为农村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按照各镇街农村规划编制情况予以资金补助,五。加强各方协作,区规划分局应主动加强与各镇街及区国土分局 区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两违。整治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协作 及时完善规划管理相关操作细则、程序和具体措施,并积极研究农村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方式,以确保农村规划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 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将农村规划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年度目标考核 由区规划分局牵头制定各镇街每年对应目标考核任务,并对各镇街农村规划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或乱作为,或在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过程中工作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通报批评并启动行政问责,依法追究行政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