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大足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规范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及时控制,消除隐患 政府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先期处置.部门联动 企业主体、市场补充,专家支持,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处置的原则,1 4,事故分级。按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换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故级别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 较大,级,和一般.级,1 4.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级、1 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2,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4,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5,造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跨区县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1。4、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级.1,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50人以下。2.需疏散 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4.区城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5.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的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6.跨区县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1,4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较大,级,1、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中毒的。2.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3.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的,4,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遭受破坏的 6。跨区县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1,4、4 一般、级。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之外的突发环境突发事件,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发生的、或近邻省及区。县.发生的对我区有直接影响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处置与先期处置 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由双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处置,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在大足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委 的领导下.成立大足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应急办和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安监局、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区市政园林局 区交委,区财政局 区水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 区气象局,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电力公司。天然气公司以及事件所在地镇街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处置.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牵头组织应对处置,2 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 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 向市政府 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 物资 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发布事件有关信息。2,3.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全区事故的处置,先期处置 汇集。研判,上报事故信息 按照区政府决定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区环保局.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对.调查 建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做好污染态势实时监控 指导开展现场污染物消除及修复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预案已有规定以外的环境突发事件,区安监局.指挥 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协调做好应对工作,牵头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收集,上报事故相关信息 区交委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固体废弃物等水路 公路,含高速公路.运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水路 公路,含高速公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 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 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协调.指导因地质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环境地质勘察 区水务局,组织、协调,指导因洪涝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备用饮用水水源调度。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资料。负责水源流量控制和监测。参与事件调查和处置。指导供水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区经信委。督促电力。燃气,通信等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区农委,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区民政局。调拨救灾物资、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区市政园林局 负责市政设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 应对和调查处理 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 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负责饮用水监测预警.区质监局,负责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提出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方案 指导消除事件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区食药品监管局,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污染情况实施监测,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 加工,流通和食用 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区林业局、负责对野生动植物受环境污染影响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准备.区气象局.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实时气象资料、电力公司 负责电力设施抢险救援和电力供应,保障电力安全.天然气公司、负责燃气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和应对处置工作、各街镇、制定本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险情。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抢救伤员。控制事态发展、牵头组织事故善后,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启动本单位污染事故处置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3,预防和预警.3 1、预防、3,1 1、区环保局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镇街政府,办事处,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观念,作好日常预防工作、3 1,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生产。储运、使用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掌握危险源,风险源种类及分布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3,1、3.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有关部门的各类环境安全预警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3 2。预警、3,2,1 预警分级,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 较大,级,重大 级 特别重大 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标识 蓝色。级,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环境事故的.或已发生可判为一般,级.环境事故的.黄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环较大境事故的、或已发生可判为较大.级,环境事故的,橙色。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环重大境事故的.或已发生可判为重大。级.环境事故的、红色 级 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环特别重大环境事故的,或已发生可判为特别重大,级,环境事故的 上述分级分类标准中.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重庆市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2、2,预警报告和通报、1.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有报警的义务。对于报警准确。并采取相应紧急措施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损失的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由区政府应急办建议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镇予以奖励 政府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违章运输,操作及各类危险源等灾难隐患举报,以利于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2,报告方式.内容和程序、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及时向相关镇街和区环保局。电话.43722169、43724516,报告.或向大足区安监局报告。电话,43722939 报告内容,环境突发事件的类型 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 报告可采用环保举报电话或环保局值班电话。传真,人员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程序.区环保局与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核准。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区委办值班室、电话。43769103 传真.43769106。区政府值班室.电话,43768676.传真,43763329 确认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区委,区政府要及时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情况.3 2.3,预警发布 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发布,橙色预警信息由市环保局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应急办发布 3、2.4、预警响应、进入预警状态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适情启动相关预案。2、转移 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3。指令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掌握、报告事态进展情况、4。针对性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活动,5,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6 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区、县。通报情况,3、2.5.预警调整与解除,根据事态发展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实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确定危险已经解除,应及时宣布解除预警.中止已采取的有关措施。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4,1,分级响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行.分级管理 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一般及较大环境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负责指挥,组织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由区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待市政府或国务院工作组到达后.现场指挥权移交市政府或国务院工作组,4.2、处置程序 4 2 1,先期处置,事发地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各级环境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 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全力控制灾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灾难的发生.4 2、2 一般,级,较大.级。事故处置程序.1。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2.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 安全保卫组。现场抢救组 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应急专家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见处置流程图.4,2,3.重大,级 特别重大.级、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按照一般、级 较大,级 事故处置程序对重大 级,特别重大,级,环境突发事件先期处置。4.3.信息报告,4,3,1.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总结报告。4。3.2 得知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区政府应及时向市政府初报情况、处置期间,现场指挥部每天不少于1次向市政府续报处置信息。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在1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报告最终处置结果.4 4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按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4.5 应急终止.环境突发事件态势得到妥善控制、环境污染基本消除后 应解除应急状态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规定程序。宣布解除一般,较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按规定程序。宣布解除重大.特别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状态,5 后期处置。5 1。善后处置.由相关镇街政府。办事处,牵头、事故灾难发生单位,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做好对伤者的救治和对死者的善后工作,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5.2.社会救助 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资,统一由区政府接收,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5,3,保险理赔、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指挥部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做好理赔工作。5.4、事故调查 一般。较大环境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必要时,可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调查,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按照重庆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5,5,情况通报 调查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6,保障措施.6.1,组织保障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6、2,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环境突发事件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参与现场处置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6,3、装备及物资保障。参与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 应做好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准备 在处置危化品泄漏污染事故时应准备必要的防护服,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6。4。资金保障、区政府建立应急处置专项基金、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演练,增加应急处置专用设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必要经费.6 5、责任追究.按照,国务院关于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重庆市关于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 等规定 有关部门应对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1。对环境突发事件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 漏报.瞒报的。2.拒不执行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3 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 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 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处置工作的。7.宣传培训和演练。7 1,宣传,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环境突发事件的报警电话号码 有关部门要利用大众传媒等宣传保障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提高全民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7,2、培训,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负责人参与一般。较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预案的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7 3。演练.应急指挥部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习.各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组织演练、8。附则。8。1、预案制订与解释、本预案由区环保局制订并负责解释.8,2,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区政府同意。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足府办发、2012,285号。同时废止.8、3,预案更新,本预案原则上每5年更新一次、每次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处置实际。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预案重新评估并予以完善 9 附件,9,1.区应急处置指挥部通讯录,姓、名、职 务,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备注、大足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 黄友明,区政府副区长,指挥部副指挥长。王晓冬,区应急办主任,43769266、袁多伦 区环保局局长、43796999,指挥部成员.区环保局。43722169。区公安局 43781015。区安监局 43722939,区卫生计生委 43722182 区交委 43720975,区水务局,43722868。区农委,43722062,区气象局。43722159.区经信委。43762494。区民政局.43722882.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正勇,区环保局副局长.43762037,13509483911,办公室成员。陈。学.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43722169 13883353301,刘,洪、区环保局辐射科主任。43722672 13500385117 李.云,区环保局生态科主任。43726091,13883349389,杨 燚,区环保局污控科科长.43766107,13308335898 杨斯博。区环境应急分队队长。43726805,13983751709,胡晓佳.区环境监测站站长。43766225,1366806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