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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大足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 2010,113号 及.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3,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物资 人员,技术准备。确保有效开展应急处置、1、3、2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相关镇街,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 3.3、分级负责 协调配合.事件发生地镇街和单位是先期处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主体.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有关镇街、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1.3,4、以人为本.科学处置、坚持以人为本,救险先救人的原则、科学决策 指挥、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 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1,4。适用范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 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内所划定的,大足区内一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发生的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内发生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由双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处置,1 5,事件分级、根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及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级,重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级、较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级。和一般饮用水源环境事件 级,四级。1,5,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级,特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疏散.转移5万人以上 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城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 跨区县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1 5.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级 重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 导致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5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导致区级以上含区级城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跨区县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1,5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级。较大,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中毒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导致主要街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5。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一般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级、一般。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之外的情况。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机构。在大足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区应急办和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水务局 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区交委、区经信委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气象局.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及各镇街,各供水企业为成员单位,区应急指挥部设办公室于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2。2 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先期处置工作,对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向区政府应急委报告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 2,3。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建监测预警系统.编制本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培训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组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2,4,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职责、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参与制定.修订本预案,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结束。后期评估 总结报告提出建议,2,5、指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职责 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全区事故的处置与先期处置。汇集 研判 上报信息.根据授权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区环保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协同相关部门分析污染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 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或移交,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 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参与拟定应急方案和处置措施 负责组织协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并负责指导环境监测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应急监测。检测工作,涉及跨界污染的,协调相邻区县环保部门互通入境,出境断面水质异常情况.并提请当地政府做好污染处置准备,区公安局 负责因车辆运输发生有毒有害物品泄漏,遗散及交通事故引起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人员隔离和疏散。区安监局。牵头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协助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建立有毒有害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运输信息数据库、区交委 负责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 危险固体废弃物等运输可能引发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处置中的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 危险物品转移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区水务局 负责辖区内污染区域相关水源地水资源的合理调度,监测控制水源流量,提供水文资料信息,做好应急后备饮用水源调度、参加事件调查和处置 区农委。负责对饮用水源地发生鱼类污染中毒事件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和综合分析 对渔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恢复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对农作物和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渔业水体 农作物受损情况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实施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提出污染水源水质能否饮用的建议 做好卫生监测.区经信委,督促电力、通信。燃气等单位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 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 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区商务局.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做好生活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根据事故危害和受损害程度,做好符合救援条件的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配合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理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做好突发污染事故现场抢救气象信息提供,发布等工作.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 负责应对饮用水源突发事件中的抢险,救援处置工作,镇街.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牵头做好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相关供水企业、制定饮用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人民饮用水的安全、协组处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及时、主动向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生产技术工艺、环保设施等的基础资料.3、预防和预警.3,1,预防。3 1、1.信息监测 按照早发现 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全区环境信息 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监测数据、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1.各供水企业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 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环保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并报告饮用水源水质发展趋势和污染物变化情况,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卫生部门要加强督察、并建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加强应急检验能力 4,水务部门同相关部门一起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置 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3。1,2。信息报告 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及时向相关镇街和区环保局,电话。43722169.43724516,报告,区环保局与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核准.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区委办值班室、电话,43769103.传真,43769106,区政府值班室。电话、43768676.传真,43763329。确认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区委 区政府要及时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情况 3.2、预警.3、2,1、预警分级、按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 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 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2.2、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相关街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相关部门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黄色预警由区政府负责发布 橙色预警由市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3 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牲畜 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 检测 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 针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相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 重大 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 级响应,四级、应急处置按照分级处置、分级响应、属地管辖的原则,4,2.处置程序。4。2.1,级应急响应由大足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下列行动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报告。2。成立本部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3。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需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向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4、2.2,级响应由相关街镇组织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指导,4.2、3,级应急响应按、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执行 级应急响应按.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由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组织实施。4 3.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按照及时主动 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 严格把关的原则 按规定程序发布有关信息、4、4.信息通报,及时向可能波及的区县通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4,5、应急终止,4,5,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 饮用水源生物性污染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4。5,2 应急终止程序、1,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 经区政府或市政府批准,2.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5。后期处置 5 1 善后处置.由相关镇街牵头.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 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对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5,2 社会救助,社会 个人和国外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由区政府统一接收、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5,3。保险理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介入,做好理赔工作、5,4,事故调查 一般、较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必要时 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调查.重 特大饮用水源环境事件按照重庆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6 应急保障,6,1,资金保障,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根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6、2,装备保障。区突发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 增加应急处置 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污染的扩散.6、3,通信保障 各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专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全市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 无线通信器材,保证各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之间的联络畅通,6,4,队伍保障,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强化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的培训。提高其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完善街镇 各部门和相关企业组成的应急网络.保证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 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6.5,技术保障。建立饮用水源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 为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6.6,交通运输保障。根据处置需要。由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运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和道路的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确保应急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6。7,医疗卫生保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 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受灾人员救治能力。加大应急饮用水卫生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检测人员培训.6 8.责任追究,对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6,8。1,不按规定上报,迟报,瞒报。漏报信息的,6.8,2.拒不执行指令、延误应急处置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6、8、3。不配合 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处置工作的,7、宣传,培训和演练,7,1、宣传、区环保局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书籍及宣传品。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7,2 培训,区环保局以及有关类别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7,3、演练、区环保局以及有关部门 按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 增强实战能力.8。附则,8,1,预案制订与解释。本预案由大足区环保局负责制订与解释,8,2 预案实施、本预案经区政府同意,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足府办发。2012 284号、同时作废,8,3。预案更新。本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根据处置实际 适时对本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并予以完善,9 附件 9,1,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联系电话 备注。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黄友明,区政府副区长。指挥部副指挥长。王晓冬、区政府应急办主任.43769266 袁多伦、区环保局局长 43796999 指挥部成员、区环保局。43722169。区公安局,43781015.区安监局、43722939。区卫生计生委.43722182.区交委、43720975 区水务局,43722868。区农委 43722062、区民政局.43722159 区经信委 43762494。区气象局,43722882。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正勇、区环保局副局长 43762037,13509483911 办公室成员,陈,学、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43722169、13883353301 杨 燚。区环保局污控科科长。43766107、13308335898,杨斯博。区环境应急分队队长、43726805.13983751709。胡晓佳,区环境监测站站长.43766225。1366806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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