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7日。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市政府。7.7.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部署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 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 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进一步摸清我区高层建筑基本情况 集中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逐幢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高层建筑较大以上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宋伟任组长,区政府应急办主任胡建伟任副组长、区综治办 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民政局 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统筹 指导和督导工作,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日常协调和推进工作、三。治理时间和范围,治理时间为2017年7月至12月,治理范围是全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四。治理内容、结合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此次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以下7个方面突出问题.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二、消防车道、救援场地,1。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被违章建筑、机动车辆,固定摊位或其他障碍物堵塞、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2,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未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标识.三,建筑消防设施、1 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技术标准、2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四,安全疏散设施。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 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2、占用 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3 疏散走道 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五.防火分隔设施.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 00h、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 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2。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配件缺失,功能故障影响防火防烟功能.3。防火墙,防火隔墙分隔不到位或被擅自拆除。墙上的门。窗 洞口处未设置防火门,窗、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的孔隙未进行严密防火封堵,六.电气燃气管理,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4,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5.用火 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6。是否结合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智能燃气管理系统建设,对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用气实施远程监控管理 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铁栅栏。广告牌或装饰物等影响火场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5.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6、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7.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情况.五。工作措施,一,严控可燃 易燃外墙保温材料.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既有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或外保温材料严重破损的、应当予以拆除或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 未拆除前,要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加大巡查密度,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包覆等防范措施。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 汽车 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二。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治理期间,要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测,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消防设施缺失的,结合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和建筑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要采取增设 改造疏散楼梯等技术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无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 要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三、修复建筑内部防火分隔,结合全区防火分隔设施专项检查,对电缆井 管道井堆放杂物的、要立即组织清理 对电缆井.管道井等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的。要进行严密封堵。对防火墙,防火隔墙被拆除破坏的,要限期修复确保防火分隔完整.对防火门 防火卷帘功能故障,配件损坏的,要尽快修缮恢复防火防烟功能,四,畅通安全疏散救援通道,结合全区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检查,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高层住宅建筑楼梯间通至屋面的。要保证门窗能够向外开启、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引导人员安全疏散,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开展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畅通行动,清除障碍物。清理占道停车、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标识。五 实施刚性执法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一是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存在严重火灾风险的,一律限期拆除,二是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的。一律坚决清理,并依法从严处罚.三是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 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顶格处罚,四是对占用、封闭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顶格处罚,五是对擅自破坏防火分隔设施的、一律责令立即修复,并依法从重处罚 六是对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装饰物等遮挡排烟口或救援窗的,一律强制拆除。六 提升物防技防水平.继续将老旧高层建筑消防改造纳入本地民生工程,在老旧高层住宅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加快推进高层建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年内全区所有高层公共建筑全部联入系统,加快高层建筑、智慧消防 建设,将智慧用电安全管理、智能燃气管理.智慧用水管理等信息系统接入消防大数据平台.实行智能检测.动态管控.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高层建筑全部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 管理。逐幢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按规定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委托检测维护电气线路 燃气管线,高层公共建筑逐步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业主.使用人、管理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 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高层住宅建筑逐步推行,楼长、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定期组织对共用部分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高层建筑,产权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消防设施要联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八,建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力量,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 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 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十九大召开前 全区要组建高层建筑灭火专业队 配齐配强适应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特种装备.增强高层建筑专业救援力量 九。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警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风险。集中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人、物业单位负责人 微型消防站站长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发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在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在互联网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将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采取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张贴火险警示牌等方式、利用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十 严格责任追究、治理工作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凡高层建筑发生3人以下的亡人火灾,区政府将组织调查、发生亡3人及以上9人以下的火灾由市政府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十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治理期间、边排查边整治边固化成效。一是建立正规的日常管理机制.根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防火分隔设施。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用火用电用气等实施严格的动态管理,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二是从严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技术标准.及时消除各类设备故障 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三是推广应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与分色预警系统,采集录入.动态维护全区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和安全风险现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建设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将所有高层建筑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及时发现和消除动态消防安全隐患、五是推行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六是建立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明确界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联合执法。六.任务分工.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组建排查专班.下设若干个排查小组,对辖区进行划片包干,责任捆绑到组。全面摸清辖区内高层建筑底数和安全现状.并建立完整的基础信息台账、二.区级有关部门 1 区公安局及消防支队负责统筹协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2 区综治办会同消防支队推动基层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指导网格员协助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落实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措施。3.区城乡建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格高层建筑设计与施工质量源头把关,4,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居、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检查排查 5、区国土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依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消防设施等重大问题、6.区规划局配合消防支队对占用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并依法查处.7.区市政园林局依法查处高层建筑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优化高层建筑周边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点设置,加强日常占道停车管理.8,区安监局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9。区经济信息委依法加强对电力,燃气企业监管。督促电力 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宣传教育 强化电力线路 燃气管线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10。区教委,文化委。卫生计生委,商务局。交委 人力社保局。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本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七。工作步骤。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本部门,单位排查职责,掌握检查自查要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8月底前,各镇街。行业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各排查小组首先要督促捆绑的区域内所有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并对高层建筑逐幢进行排查,建立基础台帐和问题清单,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小组的排摸信息进行汇总、全面摸清辖区内高层建筑底数和安全现状,同时将相关信息资料录入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三,9月至12月上旬,各镇街 行业部门继续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针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区域制定整改方案,逐幢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责任 时限和资金。对能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挂牌督办,治理期间,要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该挂牌的挂牌.该督办的督办。通过治理确保每幢高层建筑都处于 健康、状态 四。12月中旬.区政府将对辖区内高层建筑排查及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区域或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并予以强力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验收结果将纳入全区2017年度消防工作检查内容。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我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 确定重点环节、细化整治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发动部署、务求治理实效.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镇街要迅速行动.以社区、村居为基本单元、逐个片区,逐条街道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建立高层建筑基础台账 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一楼一策、的标准建立隐患清单。逐项落实隐患整改的人员,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实行销案管理、三.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 加强沟通协调 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 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四.督导问责,确保成效 区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一律采取督办。约谈 曝光.通报等措施,确保治理成效落到实处,区督查室将把治理工作纳入督查范围.采取 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实施现场督办。治理结束后 将集中组织考核验收、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部门、镇街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联络方式,请于8月21日前报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区消防支队205室,12月18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荆。楚。田、源,联系电话 43723119、传、真 437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