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4日 巴南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内畅外联。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2017 12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内畅外联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7、29号,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及任务.建立健全居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停车秩序。盘活闲置的停车场 库、资源,提高现有停车场.库 的使用效率,整治擅自改变停车场 库,用途,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有效遏制小区停车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巴南居住区停车难问题 形成居住区停车管理长效机制。一。完善停车位设施.车库,车位,产权人按照规划要求对车库,车位 所有的配套设施进行完善,达到车库 车位 使用条件,社会停车场地,车位,由管理者健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提倡利用自动控制,实时通信和图像识别等技术 鼓励创造条件改造更新 智能 停车道闸等停车管理设施 建立健全费用结算和诱导服务等系统,方便引导有序停车、二、盘活闲置停车场,位,资源、盘活长期闲置停车场,位、清理排查长期闲置的居住区配建停车场,采取综合措施提高使用效率.对于管理效能低下的.支持车库产权人与停车管理企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促进停车场管理的企业化 专业化。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对于居住区已建停车场、位,被擅自挪作它用的、依法督促恢复停车用途。对于现有停车场因租售价格影响入.库。停车意愿的。做好指导协调、吸引更多业主入 库 停车。对于停车位满足本小区停车需求的前提下仍有长期闲置车位的,鼓励与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居住区采取1对1或1对N的方式推进空置车位的开放使用,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的居住区,应当强化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可对停车场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物理隔离措施。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盘活闲时空余停车位,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在非工作时间有空余的实际情况 支持各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车辆自用的基础上,将闲时空余车位对外实行错时开放.各单位停车场与周边居住区可采取1对1或1对N的方式实行错时开放 针对居住区配建停车场在工作时间内有空余的实际情况.鼓励将停车场在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者或者预约停车服务企业,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错时停车.实行错时停车的 双方应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共享协议 公示泊位数量。停放区域 管理措施等信息,三 增建停车场、位.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增建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增建方式包括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既有建筑屋顶.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新建、既有平面停车场改加建等,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通过居住区实行单向交通组织或者超过8米宽度的车行道上划设停车位等方式增加内部停车位、拟占用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以及相关收费和管理事项。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居住区内新增停车场、位。应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到辖区市政部门办理备案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擅自改变停车场。库 用途行为.对居住区停车场 库。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私设地桩地锁及擅自改变停车场、库,用途行为依法查处。及时恢复停车位用途,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占用小区及消防出入口等影响通行及消防通道停车行为实施整治。解决.有库不入、问题,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对上述两类违规行为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配合区消防主管部门及时处置 消除安全隐患、查处违规租售车位行为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对未取得预售许可实施车位销售.违规放开车位销售范围等违规销售车位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二 职责分工,一 职能部门 区房管局 牵头做好巴南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编制及相关督查。督办。指导 汇总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管理中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及时发现.劝阻和报告职责.区规划分局、配合做好巴南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编制及相关督查、督办。指导工作 做好居住区停车的前期规划工作。对挖潜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增建停车场工作进行指导 对擅自改变停车库使用用途中涉及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区市政园林局 做好居住区停车场.库、备案管理工作,对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区公安分局,协同消防机构对车主等行为人擅自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进行认定和查处,对居住区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消防机构对居住区内新增停车场申请备案的出具书面意见.区发改委,对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的停车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区城乡建委.统筹和指导公共停车场建设 建立公共停车场项目储备库 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简化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环节审批程序。组织公共停车场项目方案审查.指导公共停车场建设过程中对地上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优化公共停车场布局,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区消防支队 对车主等行为人擅自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对居住区内新增停车场申请备案的出具书面意见、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各部门做好本地区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 三,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停车位,完善监控。标识标线 照明.道闸收费系统等设施设备.按规定及时办理停车场 库、备案.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申报.开发企业对居住区配套车位拟销售的,要制定车位销售方案和矛盾处置预案 履行按期公告及书面通知业主等义务 四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要按行业规范及合同约定健全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相关制度.按约定做好相关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引导业主科学,合理使用停车位,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规范停车、文明停车 引导业主树立文明停车意识 对违反停车管理相关规定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已约定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可采取拖移,锁定等处置措施的、应当依约妥当处置.合同或协议未授权的,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及时履行发现、劝阻 报告责任、五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占用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 以及相关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征求业主意见。提高居民在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参与度 三。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8月至9月上旬。区房管局牵头。区规划分局 区发改委,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制定巴南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机构.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时间安排等内容。于2017年9月下发并抄送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二,排查汇总阶段 2017年9月中旬至9月底 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对居住区停车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统计。排查对象主要包括。配建指标未达标的.停车场.库、大量闲置的、停车设施损毁不利于引导停车的.停车位不足又有适宜扩建停车场地的,车库 位。改变使用用途的 车位租售调价争议大的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等。通过摸底排查、将居住区停车突出问题排查统计表 详见附件1.于2017年9月20日前送至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三、集中治理阶段 2017年9月至12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四。滚动治理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结合前期做法与经验、建立每月滚动排查的常态化机制,将新发现的居住区停车突出问题及时纳入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五、巩固成效阶段。2017年至2019年每年末,各街镇,各部门及时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街镇。各部门任务完成、工作经验,长效机制等情况。每年11月2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送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根据各街镇各部门治理情况.对于进度快,效果好的典型做法,将适时组织宣传与推广、四,工作要求、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在巴南区.内畅外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巴南区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 专项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房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分局 区发改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 专项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区房屋管理局负责专项办公室具体工作。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局。区发改委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工作.各街镇.各职能部门要将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二.保障资金.稳步推进。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所涉及的停车场,库.改造.更新等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经营者自行承担,对于建设.改造,更新业主共有停车场 库 支持按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持居住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增建停车场,库、鼓励产权人或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积极与 智能,停车服务科技企业等机构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参与小区停车综合治理.区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的项目进行适当资金补贴.三 强化责任。分级负责。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定的职责 严格履行居住区停车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各街镇应坚持问题导向。履行辖区居住区停车管理相关行政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责,对于个别小区相关矛盾纠纷涉及责任单位职能交叉。职责不明或管理空白的,通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或报请区人民政府指定牵头部门 将调处工作落到实处。四。诚信守约、依规经营、开发企业,停车经营管理者等停车服务提供方,应当坚持依规经营。诚信服务原则 业主等停车场.位.使用人,应当遵守停车管理制度.文明守约。五。强化联动,共享信息。强化部门 镇街联动.通过组织联席会议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房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分别收集汇总物业小区和居民区停车突出问题,于2017年9月20日之前报送到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区房管局,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区发改委、区市政园林局 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 区规划分局及各街镇要将.巴南区居住区停车治理月报表.每月25日前报送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要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报区.内畅外联.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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