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雷电灾害历来是我区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自今年入汛以来。我区强对流天气多,雷暴天气高发频发、防雷减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渝办发 2011。182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防雷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当前面临的雷电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式保持清醒的认识 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防雷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 责任层层落实、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同时、要建立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应急处置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切实做好雷电天气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传递工作。江津气象局要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电活动趋势,雷电危害等级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业务,加强雷电监测 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利用电视 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和传播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和较偏远地区,尽可能实现信息全面覆盖。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 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三,加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大型建设工程,高层建筑、重点工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具有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且涉及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江津气象局应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确保风险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区发展改革委在审批大型项目。重点项目、易燃易爆工程项目立项时,应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的重要条件,区规划局在进行项目规划许可时,应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合格作为前置条件 区安监局应协助江津气象局加强执法监督,督促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到位,四,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防雷设备设施建设作为预防雷电灾害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农村地区防雷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防雷减灾示范村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措施、认真执行防雷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制度,林业局要全面落实雷击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努力减少森林损失.五.大力开展防雷专项检查,江津气象局 区教委 区安监局 区商贸委.区经信委等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组织开展一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石油 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学校,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问题.要限期整改 对因检查督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 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六、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提高雷电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雷电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灾情得到妥善处置,江津气象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灾情调查、做好灾情鉴定工作 遭受雷电灾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七 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区级有关部门加大对防雷减灾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当前雷电灾害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情况,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 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林区等基层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特别要加强对偏远地区的科普宣教工作 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有效减少雷电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