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2 52号 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江津府办发。2012、240号,的要求、从根本上提升全区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基层组织机构改革.创立消防组织机构新模式 按照有关要求 全区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 一格多点。的模式 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一.完善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设置 建立镇。街。大网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为各镇,街 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其主任由各镇、街,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担任.综治办,安监办 派出所,工商所、治安巡防队.镇,街、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任务是在各镇,街,党委 政府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完善镇。街.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津编发、2010 17号 文件要求设置.并将人员配备到位 二。建立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建立村,社区,中网格,各村,社区、设立消防工作小组,明确村,社区 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村。社区。相关人员参加.配备1至2名消防督导员.负责辖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指导 督促和协调.各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镇 街、下文明确、并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三,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 企事业单位、村民小组为单元,建立。小网格,各村,社区 消防工作小组按照街区、居民小区 楼院.企事业单位 村民小组分别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以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 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建有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备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员 每栋建筑应配备1名专。兼 职宣传员、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火灾扑救新格局。十二五、期间。中心镇要按照新的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2年油溪.中山,白沙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3年石蟆。贾嗣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2014年塘河、李市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十二五 期间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镇.街,外 其他镇。街.要建成兼职消防队 同时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和灭火救援需要 因地制宜地建设志愿消防队,巡防消防队、以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宣传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区和镇两级财政予以保障。三,建立健全保障体制、确保消防基层基础工作顺利推进,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防 2011.330号、的要求,各镇。街。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专,兼,职消防队运行经费 人员经费纳入镇,街,财政预算。各镇,街。专职消防队的装备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装备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在每年1月20日前将新一届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二,严格考核,区政府将对镇。街,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内容。凡工作不落实.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 不应评为,先进单位 平安镇街,对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给予、一票否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同时将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各项考核内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联系人.龚昊 联系电话、47573501。二 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