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合川府发。2016,2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 12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全区违法建筑,维护城乡建设秩序,建设幸福宜居家园 现就全面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通知如下.一。整治目标。按照。全面清理分批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强化巡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查违治违的长效机制 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区各镇街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查处,基本消除违法建筑.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成立合川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统筹 协调,指挥.调度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法制办,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和镇街为成员单位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规划局,以下简称区整违办 由区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规划局分管副局长任专职副主任。从区规划局,区建委 区国土房管局和合阳街道,南津街道、钓鱼城街道办事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切实保障区整违办实体化运转 三。明确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 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面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一,区整违办.负责落实区指挥部作出的决定。统筹安排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对相关部门和镇街整治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迎检 制定工作制度和规范等日常性工作 负责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违法建筑的制止和成片集中拆除工作.负责设立统一的违法建筑举报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各镇街要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组织村 居,委会 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对违法建筑的巡查.劝阻。报告等工作,协助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开展违法建筑的认定查处工作,对在建违法建筑及时予以制止 报告 现场监管 查封施工现场和拆除,编制存量违法建筑5年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拆除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区规划局,负责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负责相关法律文书的拟定,送签等工作,四.区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建筑、将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和举报违法建筑的有关情况。按管理权限纳入企业资质核定管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业绩材料之一,不得办理违法建筑土地房屋产权类登记手续.并在收到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后.及时对附有违法建筑的合法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限制.五,区城乡建委依法停止供水 供电。供气等服务。十二,其他部门,市政园林、环保。交通、水利,林业,消防。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开展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各产业园区根据自身职责 共同做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四。健全工作机制.一,建立工作有序推进机制,区整违办要统筹全区5年整治计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向各镇街下达整治任务 对各镇街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镇街对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计划任务制定,安排.检查 考核制度、将村、居。委会整治违法建筑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范畴 与经费划拨,评优评先等挂钩,二,建立在建违法建筑快速发现处置机制 通过健全基层巡查网络。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加大对在建违法建筑的快速发现力度 物业服务企业要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日常巡查.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城区范围开展日常巡查 村民委员会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农村地区开展日常巡查。巡查中应建立巡查日志、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在建违法建筑及时劝阻并在24小时内向各镇街和区整违办报告,发现在建违法建筑后 区整违办应在24小时内通知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镇街派员到现场进行快速核查认定、并由有关镇街组织力量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消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拆除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供水.供电 供气等企业。在收到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停止供水 供电,供气等服务 三 建立存量违法建筑集中成片整治机制.对存量违法建筑开展全面调查清理、摸清存量违法建筑底数。制定城镇建成区违法建筑5年整治计划,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社区.片区为基本单元进行制定,区整违办要加强对集中成片整治工作的面上统筹 组织各镇街根据下达的年度整治任务。制定按月、按季度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对重点难点区域、区整违办要协调有关单位,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集中成片整治工作 各镇街牵头组织规划。国土房管 公安,公证及村 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入户调查.同步测量。统一公示,集中约谈和文书核发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筑实施集中成片整治。要切实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凸显整治效果.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已经整治完毕的居住小区,村 社区 片区。交由所在地镇街纳入日常监管并巩固整治成果,四。建立分类处置制度,对城乡规划区.城市发展备用地和基础设施预留地内 存在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破坏城乡景观 影响公共安全等情形的存量违法建筑 应当依法处以拆除.对符合城乡规划控制要求和建筑质量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存量违法建筑、可以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收入、并可并处违法建筑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五,建立台账管理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在建违法建筑和存量违法建筑建立区 镇街两级工作台账.在建违法建筑工作台账按日更新。由各镇街报区整违办 实现对在建违法建筑案件从发现,制止到消除全过程跟踪管理,存量违法建筑工作台账按月更新,由各镇街报区整违办 要对存量违法建筑分小区分户进行台账登记。按处置程序进行取证。公告,处罚、执行全过程跟踪 区整违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台账进行抽查,并依据台账对各镇街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区整违办要督促各镇街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时限和要求,并将挂牌督办案件的整治情况作为对各镇街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七、建立约谈制度.分级分条块建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约谈制度,其中。对整治工作滞后的镇街,部门.由区政府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涉及修建违区整违办会同有关部门分条块组织约谈,对涉及修建违法建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区整违办分别会同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协学联委区整违办和各镇街道举报投诉电话,推动永久性宣传牌进小区。进楼栋,营造人人参与、全社会共同整治违法建筑的浓厚氛围,二、强化经费保障,对违法建筑处以没收的违法收入专项用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区整违办日常办公经费.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费.房屋违法收入评估费由区财政保障,各镇街专项整治经费 违法建筑拆除施工费用。日常巡查经费,外业工作人员补助等各项支出.由各镇街财政保障、区财政按照实际强制拆除面积给予镇街100元 平方米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