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合川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4日、合川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号。精神。按照区政府。合川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合川府办发。2016。117号 要求.结合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函、工作、我区将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订合川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4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见附件.和其他饮用水源地,二 总体目标通过采取巡查,劝阻的管理措施,采取截流,治污等工程措施.对庆福水库,会龙水库 光明水库。长沟水库.玉河沟水库,东风水库.拦天河水库.生龙水库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进行整治。确保2016年底前全面达标 同时。强化已达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水质得到持续改善 三.主要措施、一、严格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管理。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纳入规划红线控制范围,依法审批有关建设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规划、建设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规划、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可能对饮用水源地水质或环境安全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二 彻底排查和整治污染源 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生活,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和排污口 全面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船舶 码头。道路。桥梁。住宅等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构建筑物,根据排查结果、制定、一源一档。限期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和排污口,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构建筑物.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投饵养殖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对庆福水库、会龙水库.光明水库、长沟水库、玉河沟水库,东风水库 拦天河水库 生龙水库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进行整治 确保2016年底前全面达标 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部门 镇街落实专人实行巡查制度.节假日,汛期等特殊时段应加强值班巡查,现场巡查人员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事项应及时报告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共同推进.落实整改措施 四,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推动城市备用饮用水源的建设工作 备用水源原则上应满足在用水源20,以上的供水量.在用水源7天以上供水量等要求、按水源地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应急措施,督促水厂制定应急预案和完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的突发环境时间时.区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开展联合应急处置。采取切断污染源头和拦截、吸附。消解污染物等多种控制措施,减轻或消除对水体的污染,并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分工见附件,四,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 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把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 明确职责分工 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要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抓好关键措施的落实,有力有序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区环保局.二。督查考核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已纳入环保考核内容。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环保局 不定期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按月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重大整改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广泛宣传.广大群众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受益者 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爱护珍惜水资源,关心重视饮水安全的社会氛围.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保护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 协调联动,各镇街要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与水务,市政,交通,卫生,农业等部门的联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 畅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准备。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积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居民饮水安全,附件1 各单位职责分工,2。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