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务工程建设市场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管.规范水务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7,17号 等规定,结合我市水务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录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 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和监督、第三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 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 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的开发.企业信息库的建立、入库企业资料的审核等工作。市水务信息中心负责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应当免费开放给各评价主体使用和提供社会查询,第四条,企业诚信评价包括市场行为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履约评价,其中市场行为评价权重30.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权重50.履约评价权重20 第五条.市场行为评价由市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场行为评价主体、负责实施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由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区,县级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主体,负责实施 履约评价由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履约评价主体,负责实施,第六条、诚信评价标准执行 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 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标准 和,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评价标准、规定。第七条 市场行为评价期限为施工.监理企业进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之日起至退出该信息库之日止,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实体完工之日止。履约评价从工程中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第八条.各项评价主体每季度对施工.监理企业至少进行一次评价.对同类企业的评价次数宜一致 每季度的评价工作应当在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完成,第九条,各项评价得分和诚信评价总分计算方法如下。一 市场行为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履约评价均设定基准分100分,市场行为评价。履约评价得分为基准分按照相应评价标准进行加,扣分后的分数再折算为百分制的得分,具体计算分别按本办法所附、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标准,和、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评价标准,执行。二,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质量管理评价得分,40.安全管理评价得分 60.具体计算按本办法所附.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执行.三。诚信评价总分.市场行为评价得分 30,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履约评价得分。20,第十条.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评价得分和诚信评价总分按相应方法计算,一,凡已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但评价时尚未具备按本办法进行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履约评价条件的施工,监理企业、其质量安全管理评价 履约评价得分均按50分计算.市场行为评价得分按实际得分计算.二,凡按本办法进行过评价。但当季度评价时工程已完工或停工的施工 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履约评价得分按该企业最近的一次质量安全管理评价 履约评价得分计算。市场行为评价得分按实际得分计算 三.同一工程在一个季度内完成多次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或履约评价的,该季度内的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或履约评价得分按多次得分的平均分数计算 四、同一施工或监理企业在广州地区有多宗在建水务,水利或供排水.工程的.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履约评价得分按多宗水务 水利或供排水 工程得分后的平均分数计算、五。凡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未有诚信评价总分的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评价总分按40分计算,第十一条.评价得分由各评价主体按照水利.供排水工程类别分别录入评价信息系统。并对录入结果负责.市场行为评价主体按照施工 监理企业的加分和扣分情况及时录入诚信评价系统,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履约评价由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主体和履约评价主体在3月.6月.9月和12月四个月的20日前将相应季度施工 监理企业的评价得分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 诚信评价信息系统按各项评价标准在3月,6月,9月和12月四个月的21日计算出相应季度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总分,并从21日起至25日、在本系统首页对外公示.第十二条。施工,监理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相关评价主体提出.有关评价主体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4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答复 施工。监理企业对复核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视为无意见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诚信结果的运用。第十三条.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分别在3月 6月、9月和12月的30日根据异议处理结果对该季度诚信评价总分进行修正并公布。且分别按水利类。供排水类工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第十四条、施工。监理企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一 被广州地区纪检、监察,检察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的 自查实之日起二年内其市场行为评价得分为零,二,被广州地区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暂停该企业在本市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务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三 施工.监理。企业在责任区域内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被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其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为零、四。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建设单位提供书面资料。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自认定之日起半年内,施工单位履约评价得分为零 1,因施工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履行约定造成工期延误的,2,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造成工程不符合要求。并拒绝采取措施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 处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3.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不按规定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经监理单位检验认定修复质量不合格的,第十五条,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管理,将诚信评价结果应用在本市水务工程招标活动中,一。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招标人利用诚信评价结果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载明诚信评价分数使用方法,二。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的.可运用诚信评价总分排名选择投标人 施工企业不少于30家 监理企业不少于10家 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等其他招标方法确定中标人的。应采用诚信评价结果.诚信评价得分占投标人评标得分权重的20、诚信评价得分为诚信评价总分乘以评标得分权重.三 评标时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应当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第十六条 各评价主体开展评价工作的要求。一,各评价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评价 并对作出的评价负责 二,各评价主体应制订内部评价审核制度、评价资料应存档备查,三 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给每个评价主体设立1个登录帐户、实行专户专人管理、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第十七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务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加分条件的。应当及时向评价主体单位申报,第十八条 诚信评价体系评价主体。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附件、1 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xls、2.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xls。3。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doc,4.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标准 xls.5、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评价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