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住用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7、18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 现就加强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要积极主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处置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加以落实,确保本辖区不发生住用安全问题.二.区国房局负责对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房屋安全隐患防治工作,督促镇.街、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处置措施,三,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工程建设诱发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四,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市政园林设施建设诱发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五,区交通局负责交通建设建设诱发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在发生房屋全事故或隐患险情时,保证交通畅通、六。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安全事故问题的处置和调查工作、七 区公安局负责维护房屋安全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治安秩序工作、八,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城区房屋消防隐患的排查 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九。区卫生局负责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的人员救治工作,十.区教委负责教育系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十一。区财政局负责将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保障房屋安全鉴定,隐患排查 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需要,十二、区人武部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诱发房屋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参与房屋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二,强化措施、一。各单位要坚持群测群防、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房屋使用情况档案。实施动态管理,要将住用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狠抓落实、二,加强房屋安全的巡查 排查工作、发现问题。早防范,早治理、各单位按照职能,每年应不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登记归档、重点抓好学校。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人员集中的危房和危旧房的检查,属于危房的.应限期进行处理,解除危险.三。每年汛期、暴雨前后及节假期间。对位于洪水位。危岩、滑坡地带的房屋 要指派专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采取其他排危措施 四。对检查出的危房 要在醒目位置挂出危房警示牌、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测.监测人在发现危险程度加大将对周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危害时,要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排危处理 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的要停止使用,及时疏散人员,并对危房进行拆除.三,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房屋住用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行政主要领导为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防范,加强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实际情况 进一步细化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不发生房屋住用安全事故,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 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而造成房屋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