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 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重庆市南川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农村公路建设持续 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补助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第三条,农村公路遵循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因地制宜 经济适用,确保质量.的建设管理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级扶持.乡镇主体、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组织实施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机构为南川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体系 研究.指导,协调和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区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在区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交委.负责县道公路的组织实施、乡,村道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资金拨付 考核以及总结交流经验等工作、第六条、区交委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一 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二 向上争取建设计划和上级建设补助资金并按时足额到位,三,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分解下达各乡镇 街道、四,督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 五.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竣 交 工验收.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乡 村道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的组织 实施、管理和指导 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日常管理工作.二 负责编制辖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 并与区交委对接.确定建设计划、三、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资金 并确保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四 负责按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五。协调解决好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六,组织落实.五人管理小组。七。落实公示牌制度和月报制度,按要求设立三阶段公示牌。每月向区交委报送工程建设进度报表及有关情况。第八条、村,居。委主要职责。一、具体组织召开、一事一议。村民会议、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自筹资金足额到位。二。负责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调整工作、三,具体抓好,五人管理小组 的群众代表监督工程质量的落实工作,四 发挥和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工程设计与建设标准,第九条。区交委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公路在路网中的服务功能、经济地位.结合当地发展 地质地形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技术指标。负责农村公路二.三.四级及以下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新改建县。乡道公路工程采用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标准.村道通畅工程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个别困难路段达不到等级公路标准的须经专家论证.说明原因.同时加强该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第十条 四级及以上公路 中桥及以上桥梁的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等外级公路工程的设计,可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选线时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避免大改大调。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 软土等地质不良地段.第十一条,主要技术指标,路线设计速度一般不小于15km。h 平曲线半径一般不小于15m、超高不大于6。纵坡不大于12、桥涵工程宜采用标准跨径、技术成熟.施工简便。经济适用的结构形式、农村公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提高行车安全性。一,标准一,县.乡道公路,部分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连接公路,原则采用此标准,1,路基宽度不小于6、5m。浆砌边沟深度和宽度不小于0,4m,路基应采取挡墙,护坡等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路基稳定.2、路面宽度不小于6m.水稳基层厚度不小于18cm.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5cm,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22cm。强度不低于30Mpa 二.标准二 村道干线公路、部分产业.旅游景点连接公路、原则采用此建设标准。1,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浆砌边沟深度和宽度不小于0、4m。路基应采取挡墙,护坡等有效的防护措施 保证路基稳定、2,路面宽度不小于3。5m。片石混凝土路肩宽度2 0。5m 水稳基层厚度不小于18cm.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4cm.3,单车道路的错车道按每公里不少于3处设置,错车路段路基宽度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小于10m.路面结构与主路结构一致,三.标准三,村道联网公路。部分农村产业公路,原则采用此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浆砌边沟深度和宽度不小于0.4m。路基应采取挡墙,护坡等有效的防护措施 保证路基稳定、2,路面宽度不小于3.5m.片石混凝土路肩宽度2,0,5m,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低于25Mpa。3,单车道路的错车道按每公里不少于3处设置。错车路段路基宽度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小于10m,路面结构与主路结构一致。第四章 计划管理.第十二条,区交委负责建立农村公路规划项目库,审核 汇总各乡镇.街道,乡,村道公路建议计划,审定下达年度计划.监督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电子地图,第十三条,年度建设计划原则上分轻重缓急.按下列顺序安排、一,县,乡道公路新改建项目或列入开通客运计划的农村干线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村道公路通村通畅.联网,干线公路、撤并行政村通畅公路项目,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 景点。区级重点产业等连网加密公路项目、四.其它农村公路项目,第十四条.各乡镇。街道、按照。不分叉,不回头、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及农业产业规划等编报农村公路年度建议计划,建议计划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纳入区农村公路规划项目库,符合国家和市级补助适用范围。二。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含预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交委批准.三、建设单位。建设管理组织形式。资金构成方案均已明确 四。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程序、完成了土地调整,缺口资金筹集.第十五条.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小建设规模 降低技术标准、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可按程序报批后调整,但全区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0。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坚持.形成网络,提升等级 建管并重,奖优罚劣、的计划机制 年度计划与项目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挂钩,一.未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未完计划部分占用其下年度计划指标、问题严重的。将减少下年度计划指标数量,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下年度对其项目和资金予以重点支持,第五章,资金筹集及管理.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采取上级补助,村民集资,社会捐资等方式筹集,在国家和市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 区财政视财力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落实配套资金、第十八条 乡.村道公路新改建补助标准,一,标准一.原则上每公里补助60万元.沥青混凝土路面,50万元,水泥混凝土路面,二,标准二、原则上按两个标准分别每公里补助25万元。每公里补助40万元 含水稳层,第十九条、区农路办根据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将上级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分三期拨付到各乡镇。街道 专户,一,完成50、以上工程量,经现场核实.检查合格后拨付计划补助资金的40、二.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经现场核实。检查合格后拨付计划补助资金的30,三。工程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拨付余下的30。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经整改合格后再拨付补助资金。整改后主要技术指标仍不合格的项目 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拨付补助资金。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应按照专账专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财务公开的原则,全部且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款直接费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严禁用作其他开支。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定期向群众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二十二条,区监察,审计 财政、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检查。凡发现有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截留,挪用等行为,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制止.纠正 并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第六章、招投标.合同管理。第二十三条.二级及以上公路.中桥及以上桥梁,隧道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项目应当单独招标,其它项目可在同一乡镇,街道。范围内多项目一并招标。群众集资 农民投工投劳。技术要求低的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不进行招标,第二十四条,县道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区农路办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乡、村道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由乡镇。街道.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第二十六条,通过招投标的沥青,水泥 混凝土路面.二级及以上公路,中桥及以上桥梁,隧道工程、应当按相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其它工程中的非专业技术的简单劳动工序.可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可组织当地农民有序参加工程建设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路面。桥梁和隧道工程应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第二十八条.乡镇,街道、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第七章,质量及安全管理.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确保建设安全,质量优良.社会稳定。第三十一条,区交委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单位整改 负责组织对乡镇 街道.及村委会参建干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三十二条,质监站在区交委的指导下 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加强现场质量抽检 定期向区交委报告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情况.第三十三条、各乡镇 街道。是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农村公路建设坚持推行,五人管理小组,由驻村干部1人、村干部1人。村民代表3人组成、制度,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现场监控、第三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应实施监理的。必须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监理机构监理。农村公路监理工作必须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加强质量抽检。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工程返工。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工程质量安全主要控制措施的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 中桥以上桥梁.隧道工程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金额的5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不得隐瞒。第三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发生质量 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重庆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工程验收.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工程由区交委负责组织交,竣,工验收,二级以上公路。大桥及以上桥梁和隧道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分开进行,其它项目可合并进行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主体和附属工程已完成.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乡镇。街道,组织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监站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五、养护责任,资金.人员已落实 六、工程结、决、算已按规定完成、七.设计文件 工程管理文件。施工资料 交 竣 工验收文件等已整理归档.第四十条,验收程序,一。乡镇。街道 向区交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二。区农路办对申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后.报区交委组织验收。三 区交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程序组织验收、四 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区交委出具书面验收意见,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由区交委参照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制定,群众集资,农民投工投劳,技术要求低的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适当简化验收程序、按实体检测,包括路基宽度。路面宽度、厚度.强度,路肩。进行验收。二级及以上公路、中桥及以上桥梁、隧道工程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第九章 监督与考核、第四十二条、区农路办 区交委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巡查制度,第四十三条,各乡镇、街道,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负总责 应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与建设的各项业务指标同时下达、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第四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坚持公开、民主的管理原则,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第四十五条,违反规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第四十六条,区农路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落实 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四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区政府.或区农路办.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和本 办法。规定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成绩突出的乡镇 街道.和个人给予表彰,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