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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12号.精神 坚决处置违法建设行为,着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推进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经商有关方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城市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指标、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基础、深入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对于改善城市面貌 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区城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违法建筑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城市形象的毒瘤,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当前.党中央 国务院从战略层面提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和查违工作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为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顺应大局。乘势而上.以对南川发展.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力推动查违工作.坚决查处违法建筑。二.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监管职责、一、进一步健全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机构 成立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整治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违法建筑整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区整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区整治办负责制定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对乡镇.街道、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组织乡镇 街道,有关部门开展在建违法建筑查处和存量违法建筑成片集中整治工作。东城街道 南城街道,西城街道。水江镇、南平镇,大观镇要成立专门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机构或明确责任部门 其它乡镇可依托国土管理所.村建站等单位建立查违工作机构,二.进一步明确违法建筑监管职责 乡镇.街道、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乡镇 街道。村.社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巡查,制止和拆除 依法查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上以原有房屋基础升层修建的违法建筑物 负责向管线部门出具可以接通管线的合法建筑证明 村。居 民委员会。物业企业、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巡查 劝阻和报告等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建筑整治的相关工作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落实专人联系区整治办开展违纪案件查办和查违督办工作。区规划局 负责组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认定,作出处理决定.组织查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统筹全区规划查违工作、区国土房管局 负责组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建筑认定,作出处理决定、组织查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建筑,负责物业企业查违职责业绩评定、统筹全区土地查违工作 区法院、负责涉嫌违法建筑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区检察院、负责查违拆违干部涉嫌经济犯罪或失职渎职案件侦办工作,区城乡建委,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开展违法建筑房屋安全质量认定工作,加强施工企业管理。防止其参与违法建筑承建工作,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环保局 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民防办、各园区管委会.区消防支队等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 和职能职责、依法开展违法建筑查处工作 区信访办,区经信委 区公安局,区文化委 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和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等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和职能职责,配合开展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水,电,气和网络管线单位,负责拆除已有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和网络设施。对违法建筑不予提供水,电,气和网络支持、严禁给未经乡镇 街道.出具合法证明的建筑搭接水。电,气和网络设施。区公证处,根据查违工作需要 开展公证工作,区规划局 区国土房管局执法队伍是全区查处违法建筑的重要力量和支撑、要强化执法协作配合 加强全区规划,土地执法工作,参与乡镇,街道.执法工作 与乡镇.街道 及其它执法部门建立执法队伍联动巡查机制,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建筑.对性质恶劣的违法建筑业主、依法追偿违法建筑拆除费用、对需要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完善工作措施,强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举报受理工作,1、区整治办.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和各乡镇 街道,要建立举报受理工作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受理违法建筑相关案件,区整治办接到举报后,要及时向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单位移交、并跟踪督办查处情况。2.对举报的新增违法建筑,乡镇,街道 和有关责任单位应于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要及时进行查处.并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将处理结果报区整治办备案,3.对举报的存量违法建筑,应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报区整治办备案、对于情况复杂的.经区整治办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并及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4,建立新增违法建筑举报奖励制度。为及时获取违法建筑查处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首次举报且查证属实的新增违法建筑,由区整治办负责 按照300元、次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第一举报人 5,区整治办转交的举报案件 按照.谁受理 谁回复。的原则,受理单位应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回复举报人,因特殊情况延期办理或回复的.应向区整治办说明原因,二,强化巡查网格管理工作.1,确定网格的原则 实施以行政辖区,村,居,社,为主,城市节点和重点项目为辅的二级网格管理,1,一级网格.各乡镇 街道。为一级网格,一级网格下设二级网格和重点网格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一级网格主要责任人.2、二级网格。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级网格、二级网格是精细化管理的重点。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是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 二级网格要落实村.居 委和村,居、民小组监管责任人 明确乡镇,街道。层面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农村地区开展日常巡查,物业服务企业要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日常巡查,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城区范围开展日常巡查。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巡查日志、做好巡查记录 及时对在建违法建筑进行劝阻,同时分别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整治办报告,3,重点网格 区整治办、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每年分别研究确定重点网格,乡镇.街道.要针对重点网格编制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全区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2、落实网格管理措施。1,乡镇、街道.要做到网格,人员 职责,范围.四个落实、建立巡查日志。及时完善巡查工作台账,做到巡查行动有迹可寻,问责有据,针对新增违法建筑易反复的问题,要加强巡查、严防死守、充分调动村 居。委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坚决不给违法建筑当事人重建的机会.有效遏制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针对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与建设业主或牵头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巡查机制。2.区整治办要加强一级网格的执法指导 强化二级网格的巡查督查和监管,每周监督检查二级网格不少于10个.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筑 要及时转交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处理 3,建立节假日巡查制度,针对节假日违法建筑易发、频发的现象,各责任单位要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力度 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 不放松.4,实施精细化管理,区整治办要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和信息通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约谈制度。落实限制审批机制。防止各级各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中的不作为行为、有执法职责的单位要建立工作日志 详实记载违法建筑的发现。制止、拆除和处理情况.区整治办要建立违法建筑处理信息系统,乡镇,街道,要将违法建筑查处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三,严格督查考核、1.严格督促检查。区整治办定期督查督办各级各部门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执行情况、每月开展例行督查 形成督查通报.区整治办每季度会同区监察局 区政府督查室、至少开展一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督查.形成督查通报、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反映强烈 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 实行挂牌督办、2 严格行政问责,针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由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南川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拆违和征收拆迁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南川委办发、2014 42号 启动问责 严肃处理、1 村,居、委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出现3起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新增违法建筑且未及时制止并报告的。追究村.居。委主要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或引咎辞职处理,2,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大观镇.水江镇,南平镇未及时制止新增违法建筑并报告,且在半年内发生3起的,对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累计发生4起或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1亩、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警告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累计发生超过6起或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2亩,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 执法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对责任执法人员实行诫勉谈话,3.其它乡镇未及时制止新增违法建筑并报告、且在一个季度内出现2起的.对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累计出现3起或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1亩 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警告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累计出现超过4起或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1,5亩,的 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执法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对责任执法人员实行诫勉谈话,4。各有关部门指导乡镇,街道 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不力,导致案件未得到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3。严格考核奖惩、区整治办要严格按照 南川区、两违、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区委办发、2014。44号 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有关内容.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报区委,区政府同意,给予表彰奖励,根据查违责任单位考评结果.对个人和公务员集体记嘉奖和三等功 分别给予个人不超过800元。1500元奖励 给予公务员集体不超过2000元.20000元奖励 区整治办会同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对乡镇,街道,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乡镇,街道。要建立村,社区。查违考核办法、落实村,社区,查违任务。四,强化经费保障、1,建立查违工作经费筹措保障机制、由区整治办牵头,建立查违工作经费筹措保障制度,设立,查违拆违整治帐户,专项用于保障查违拆违整治工作。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在今后的征地工作中,按照每亩增加1000元的标准计取查违拆违工作经费 并纳入土地征收成本。统一划入。查违拆违整治帐户,各有关单位要探索建立长期稳定,保障有力的查违工作经费筹措机制.确保全区查违工作正常,持续开展.2,建立查违工作经费开支制度。查违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巡查,制止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根据违法建筑拆除的难易程度.选择合理的拆违方式。降低拆除费用,区整治办要建立拆房专业公司信息库。通过竞价确定具有资质的拆房公司.要做到查违拆违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拆违民工工资,机械费用.巡查车辆保障等相关费用,区整治办要按照三街三镇,重点乡镇和一般乡镇、结合查违工作量,给予乡镇,街道、查违工作经费补助,鼓励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 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并根据拆除面积给予补助、由区整治办负责,制定补助标准,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五 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区、乡镇。街道,举报投诉电话.落实永久性宣传牌进小区,进楼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查违信息报送.查违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 曝光典型案件 对重大强拆行动进行宣传造势,营造人人参与 全社会共同整治违法建筑的浓厚氛围、四,明确当前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一.制定整治计划、开展成片整治,区整治办要根据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全区违法建筑整治五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认真开展存量调查摸底和集中成片整治工作。1。启动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从2016年6月1日开始.全区正式启动集中拆违大行动 各乡镇。街道,于7月15日前完成存量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工作 并以村.居委、或小区为单位进行公示。区整治办要根据乡镇.街道、摸底情况.制定全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五年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由区整治办负责.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违工作量 逐年向乡镇.街道,下达整治任务 2016年全区计划完成拆违10万平方米,2。扎实开展成片整治,从8月15日起.全区启动集中成片整治工作,乡镇 街道.按月,季度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市政,规划。国土,公安、公证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通过集中开展入户调查 同步测量。统一公示.集中约谈和文书核发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筑实施集中成片整治.对重点难点区域.区整治办要协调有关单位。配合乡镇,街道、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成片整治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工作 对整治后形成的公共空地 移交市政或乡镇 街道.管理 二、加大查处力度、遏制违法行为,1,分类处置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区整治办要对群众反映激烈 严重影响土地.规划管理秩序的存量违法建筑,纳入重点查处范围、该罚款处理的。坚决收缴罚款,该没收的。坚决予以没收,该拆除的。坚决实施拆除、应依法追偿拆违费用的 坚决实施追偿.对违法情节不严重。建筑安全质量达标的房屋.经有关单位认定处罚后.可以补办相关手续 2、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对巡查发现的在建违法建筑、必须在第一层未封顶前并于5个工作日内实施强制拆除 对已建成的新增违法建筑。必须予以拆除的 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拆除.3,查处一批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对占用供水,供气等设施.违反电力管理等有关规定、形成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由水。电,气等管线部门提交拆除申请.乡镇 街道、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开展打击违法建筑专项活动 由区公安局牵头。严厉打击买卖违法建筑行为,由区整治办负责,根据全区违法建筑销售的摸排情况及时向区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由区监察局牵头.开展查违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单位履职不到位的行为 对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参与违法建筑活动。充当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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