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 现将、南川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5日,南川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4,56号,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我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将排查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一列出清单 确保不漏项、对排查出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结合我市环保,四清四治.专项行动,尊重历史 区别对待 分类施治,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按照.三个一批 淘汰关闭一批 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二,工作原则、一。属地负责的原则.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二 分类处理的原则、针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性质。采取,三个一批.淘汰关停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 进行分类处理,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彻底解决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前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三 注重实效的原则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要科学制定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方案.对排查清理出的项目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清理整治工作台帐 明确时限和具体要求。确保按时整治到位.三。工作内容.一 继续深入开展排查、结合前期环保 四清四治.清理底数。重点对2015年1月1日前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清理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进展情况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包括、1 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 擅自开工建设的、包含建成并投产的 2 批建不符 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内容的,3 未验先投 建设项目已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包含未取得临时排污许可投入生产的 二,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为界限 对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建设.或已建成投产.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按、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 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进行分类处理,在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对2016年10月底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一律要求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监督落实到位。1,淘汰关闭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环境污染严重或生态影响大而整治无望的已建项目一律实施关停。在建环保违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2,整顿规范一批.对污染较轻,环境影响不大的项目。督促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竣工验收监测.经环保部门组织审查后直接办理排污许可证,纳入日常环境监管。3。完善备案一批、对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环境风险大等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经技术审查,或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直接开展现状评价 后、由环保部门出具备案意见。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评相关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竣工验收监测。经环保部门组织审查后办理排污许可证 纳入日常环境监管。三 力求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对未列入、南川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明细表、详见附件、的其它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属2015年1月1日前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的,根据实际运行记录和所在乡镇。街道,或园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可参照此次整治工作方案执行、2,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监管.加快推进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运 对园区涉及污废水排放的项目。在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情况下、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证明,自验收之日起1年内项目产生的污废水能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进行环保验收 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严重的项目 污废水必须达标排放后方可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四。工作要求.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务实高效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清理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共同推进清理整治各项工作。二,严格责任追究 强化督导落实。建立调度制度、定期对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将进行行政约谈 并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环境保护有关指标考核内容,三 按时报送推进情况,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日前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环保局,联系人,区环保局审批科骆斌 联系电话、64562608,区环保局污控科,陈滨、联系电话,64562604,区环境监察支队.程波 联系电话.64562617.附件 南川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