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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和。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 以下简称 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 2017。62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城市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监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办。2016.77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川区。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川府发、2017,4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11号,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征收,拆迁、中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房屋征收,拆迁 中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 房屋征收 拆迁,中的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环境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的。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监管,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扬尘污染事件的发生.二 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责任,一,落实工作责任,根据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尘污染防治办法 规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谁受益谁负责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在房屋征收 拆迁,中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中的责任.1,房屋拆除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对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依法承担主体责任,2,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接受委托的施工单位对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依法承担直接责任,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辖区内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的行政主体监管责任,4、区国土房管局依法承担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的行业监管责任 5,受委托实施房屋拆除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者其他与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有关的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拆迁,中房屋拆除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报监手续并到相关部门报备,却擅自施工发生安全和尘污染事故的,由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承担安全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区各房屋征收。拆迁 项目不得允许由被征收。拆迁 户自行拆除。应由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 二。明确工作职责.1,项目业主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主体责任、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和整改隐患、负责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负责落实专门的机构 人员和经费等,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实行项目责任制 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负责对未落实安全和扬尘控制措施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施工或报区安监,建设,环保等部门依法查处,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落实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和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整改。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应责令停止施工或报区安监,建设,环保 市政等部门依法查处,3.房屋拆除施工单位 应具备房屋拆除相应资质,应在施工前持相关材料到国土部门办理安全生产报监手续,并主动到相关部门报备、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责任主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项目责任制,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房屋拆除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4,区国土房管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落实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等 对全区房屋征收,拆迁。中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进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审查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上报的相关材料,并做好备案管理出具备案意见,负责制定房屋拆除安全监督计划.负责对未落实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措施的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5.区城乡建委 负责对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到位、违规转包 虚报或瞒报安全事故.拒不履行安全整改意见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依法查处.6 区安监局,负责对全区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进行综合监管,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未落实房屋拆除安全措施的施工单位依法查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7,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房屋拆除扬尘控制工作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对未落实房屋拆除扬尘控制措施的施工单位依法查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尘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8,区市政园林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报备的扬尘控制方案进行审查 负责对征收。拆迁,项目未按方案实施扬尘控制的行为依法查处,三。抓好重点环节,突出工作重点,一 事前监管。项目业主单位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房屋拆除施工委托合同.并明确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责任 施工单位进场前。应依照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持施工委托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单位资质,施工方案、扬尘控制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等材料办理安全生产报监手续 国土房管部门应做好备案管理并出具备案意见。同时、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主动到区建设,安监、环保,市政等部门报备,为切实加强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监管 区国土房管局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房屋拆除项目的施工安全和扬尘控制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不发生房屋拆除安全和尘污染事故。监理等费用应列入房屋征收、拆迁 成本,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应符合、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设部JGJ147,2004.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采取爆破等方式拆除房屋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二、事中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1。1,明确具体要求。1。定期排查抓好隐患整治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拆除工程的实际,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加强跟踪督查 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将排查整治情况,见附件2 每月20日前报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联系电话。71426067 联系人,谢伟、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实行项目责任制 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抢险救援器材及喷水降尘设备,3,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必须公示责任人。设置警示标志并细化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工作、一是设置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责任标牌,标明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等.二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防护、四是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围挡 当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及防尘措施 五是规范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依法依规管理建筑渣土消纳场,5,必须采取防尘控尘工作措施,施工单位应遵守、尘污染防治办法 及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尘污染。一是拆除建 构,筑物必须要有喷水压尘设备、边喷淋边拆除,严禁无喷淋拆除.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物料,二是对拆除材料,垃圾 渣土要及时清运 短期内无法清运的要进行覆盖或简易铺盖 短期无法清运 超过三个月的必须进行绿化,三是当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房屋拆除施工 对拆除材料,垃圾。渣土必须采取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及排水设施,禁止施工单位车辆带泥土上路、四是按照规定安装落地封闭围挡,防止渣土外溢污染土地周边环境.2。加强监督检查,项目业主单位在每个项目房屋拆除施工开始到结束期间,应安排专人每天检查施工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确保落实施工安全和扬尘控制措施,检查情况要建立专门的检查工作台账。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3次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每月召开1次所辖范围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会,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所辖范围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会 听取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项目业主单位每天开展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检查工作的检查记录 检查照片及领导召开会议的会议记录 会议照片等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并在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整理好的资料,复印后交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统一汇总报区安监局 见附件3.附件4 区国土房管局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要按照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人员,监督时间。监督内容、监督频次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对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3,强化整改查处 项目业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和扬尘控制措施,对未按照本文件要求落实安全和扬尘控制措施的。项目业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及时报告区国土房管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区国土房管局。项目业主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责令停止施工或报区安监.建设,环保.市政等部门依法查处.三 事后评估 区国土房管局在拆除工程项目完成后,应结合监督重点内容落实,安全和尘污染防治隐患整治和事故报告,群众投诉处理反馈等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四。严格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一、严格目标考核.区国土房管局要将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全区征地拆迁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目标考核,逗硬奖惩、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对房屋拆除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和尘污染责任事故的、既要严格追究施工单位的直接责任,也要倒查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和事故追究.两必须。对出现安全和尘污染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失信惩戒、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将对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对施工单位实行行业禁入,三.严格违规拆房事故责任追究.未经依法批准征收。拆迁、且因拆除房屋发生安全或尘污染责任事故的,由组织单位和实施拆除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附件 1 南川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检查内容 2、南川区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排查隐患情况统计表 3.南川区房屋拆除安全和扬尘控制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4 照片粘贴格式 附件1、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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