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计划,2016。2020。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川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计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1日,南川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计划.2016,2020 为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建筑文化、建设有历史记忆 文化脉络,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办规函.2016,681号,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发.2017。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按照、五年计划三年完成 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工作计划,一 工作目标.核查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基本情况和保护情况 公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名单.建立保护范围明确,标志说明清晰,记录档案完善.经费保障有力、管理机构健全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和管理机制、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为期5年、2016年。2018年,基本完成全区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目标任务,2019年,2020年 对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确定的历史建筑保护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市规划局完成相关建筑测绘。规划编制、方案设计等工作,补充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2020年底,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二 具体任务及进度安排.南川区现暂无经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 传统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2015年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第一批历史建筑调查.评定工作、于2016年批准公布了南川区第一批历史建筑.我区现有优秀历史建筑14处、涉及全区11个乡镇。街道 13个行政村 其中,重庆市级优秀历史建筑4处.蒿芝湾民宅 甘家坝教堂,国营红山厂A01006车间,乐善桥 南川区级优秀历史建筑10处,第七保育院旧址,观音岩驿站,兴隆场镇金竹寺、东方红机械厂工矿商店旧址。落凼碉楼。下石龙门碉楼。陡溪桥。三元桥、双河桥、太平廊桥.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按照,调查,定点定位。论证评估.形成预备名录,形成评审意见 申报 批准公布,保护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按照。普查 定点定位 论证评估 形成预备名录,评定公布,设立保护标志牌。紫线划定 测绘。保护实施方案设计、的技术路线,并按时间计划分为5个工作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7年7月底前,5月15日前,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计划,并提交至市名城委办公室。5,6月.依据有关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认定标准。依托并对接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等平台、有计划地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调查普查,信息采集,定点定位工作.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有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的城市片区、建。构 筑物、可以向区政府或区规划局报告,接到报告后 主管部门及时要组织专家团队到现场踏勘和评估、收集历史资料、现状照片等有关材料。对有保护价值的提出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建议,6月底前、将普查成果和经评估的保护线索整理汇总。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7月底前,区规划局要及时主动与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对接。并对经反馈的老旧片区,建筑再次开展调查普查,信息采集,定点定位和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牵头部门 区文化委、区规划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二阶段,2017年8,12月 8月底前 区规划局会同区文化,国土房管 城乡建设。经济信息 商务,市政园林,民族宗教、水利。消防等主管部门,依据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认定标准,组织专家对调查普查成果和经评估的保护线索进行论证.评估 征求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方意见,形成历史文化街区预备名录,不少于1处,已公布的传统风貌区可重新认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预备名录 原则上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数量总和不得超过名录总数的40,提交历史文化街区预备名录,重庆市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历史建筑预备名录和重庆市历史建筑普查表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步完善网上信息填报。11月底前 区规划局将市规划局反馈的预备名录评审意见、告知各乡镇.街道,遴选择优形成南川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纳入规划管理.12月底前.由区规划局牵头 按照要求上报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报告.牵头部门。区规划局,区文化委。配合单位 区城乡建委。区旅游局。区国土房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三阶段,2018年,6月底前、根据历史文化街区预备名录评审意见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申报材料制作,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公布。根据市规划局确定的保护标志牌方案,完成重庆市第二批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参考第二.三阶段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南川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评定,公布等相关工作 12月底前,由区规划局牵头.按照要求上报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报告、牵头部门。区规划局,区文化委,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旅游局、区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第四阶段 2019年、完成南川区第三批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 积极配合市规划局完成南川区历史文化街区和重庆市历史建筑定点定位核实入库工作、开展南川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重庆市历史建筑紫线划定,测绘。保护实施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补充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牵头部门.区规划局。区文化委、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旅游局,区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五阶段 2020年.积极配合市规划局完成南川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重庆市历史建筑紫线划定 保护实施方案设计报批和测绘工作.配合市规划局将工作成果及时纳入城乡规划综合数据库和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形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牵头部门.区规划局、区文化委,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旅游局 区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保障措施,一、明确工作职责。1、区规划局、会同区文化委牵头负责本次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负责制定计划.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将本次历史文化街区划定 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所需经费及统筹调配计划报区政府审批,负责将该项工作作为专项内容之一。积极对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开展调查普查和申报工作、并对预备名录实施预研预控。会同区级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论证评定工作。配合市规划局开展定点定位入库、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紫线划定,测绘和保护实施方案设计,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区文化委,会同区规划局牵头开展本次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团队对拟认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现场踏勘和评估 负责收集历史资料、现状照片等有关材料 负责对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提出保护建议。3.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 三定方案、职能和专业分类负责指导,组织论证等相关工作,区城乡建设,国土房管、经济信息.市政园林,民族宗教。商务,水利等主管部门负责结合现有行业标准规范、研究完善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相关文件,区消防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管辖区域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管控、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各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发现,报告工作、按时完成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任务。二,建立预控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边调查 边预控。的保护机制.对纳入预备名录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予以保护 重点监控。对历史文化街区预备名录和历史建筑预备名录进行定点定位。划定预控范围、纳入规划管理实施预研预控.并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历史建筑预备名录以及历史文化街区预备名录范围内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属于危旧房改造对象的、应按程序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实施。三 建立督查机制.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规划局。区文化委等有关单位。对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对工作开展不力或保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一,各方参与。分工协作,建立公众 专业机构。政府部门,专家等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区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要明确具体工作组织和行动计划、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责 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要为申报历史文化街区,普查历史建筑提供线索。区规划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评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预备名录,二、突出重点,依法推进.充分挖掘.调查各乡镇.街道.中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对历史文化街区.要将老旧城 镇 乡、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及其他成规模的老旧建筑片区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对于历史建筑 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 传统风貌区,传统村落及亟待开发建设的城市建设用地作为重点普查区域,将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名单的文物点 以及其他新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作为重点普查对象。三,宣传培训 强化监督,要广泛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相关概念及认定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鼓励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 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保护线索,以及举报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