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农民环境权益.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垃圾污染和保护饮用水水源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农村污染防治服务体系发展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为我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 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20.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率不少于60,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少于80、到2022年.全省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基本得到处理,达标排放 各市县政府可根据农村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难易程度、加快完成辖区内全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省农垦农场。居。林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并纳入治理范围,三,基本原则.一.落实责任。整体推进,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市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以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统一规划.协调各有关单位和乡镇 村组织整体联动 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和工商业等点.面源污染进行集中整治,明确农村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农村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财政保障机制,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与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状况有明显改善,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各市县政府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整治目标 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技术方案,工作模式、要将本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区域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采取的方式和途径能否为农民群众广泛接受、形成的制度和机制能否长久有效。作为衡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县。乡镇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整合环保。发改。住建、水务.农业 林业.卫生计生 国土资源。财政等各相关部门技术力量.财政资金等 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统筹推进,市县政府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和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可由社会力量投资和开展服务的,应通过市场运作交由社会力量去办理.四,以奖促治.奖惩结合。各市县政府编制并印发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实施方案后 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备案 先行自主开展整治,建立资金分配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奖优罚劣 提高生态转移资金使用效率。四,主要任务.一,保障农村饮水安全,1.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依法划定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依法实施建设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志,拆除排污口等措施 防止污染饮用水源,2,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对缺乏饮用水资源或水源被污染的地区、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保障安全供水,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推进区域供水.积极将城镇供水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二 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散居户,自然集中村落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和后续服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散处理、生态循环,就近回用原则。由于农村污水水质水量变化大,采取工艺应满足抗水量水质变化,低维护,简运行、低能耗条件.如不受土地影响可选择生物,植物方案 氧化塘。人工湿地,如受土地面积限制。推行一体化处理为主的技术路线.鼓励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智慧化监控监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积极推行管建一体化运作模式.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广泛发动群众。推进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设集中收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服务体系.推广垃圾卫生化填埋,无害化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技术 全省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对存量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三,强化农业污染源控制、1 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关闭或搬迁.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集中式综合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对散养户积极推行人畜分离、采用沼气池,小型堆肥等处理。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的畜禽养殖专业户适度集约化经营、鼓励依托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污设施、实施养殖专业户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2。加强农业污染源防治、建立完善的农业环境保护监控体系,加强化肥,农药。农膜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逐步推进土地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四、防控污染物向农村转移,严格环境准入,依法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监管执法 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和产品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从城市向农村地区转移、禁止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五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当地自然生态优势。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做好村庄绿化规划.以山体,道路绿化为重点,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1。加强基层农村环保工作力量建设,充实优化市县级环保监管执法队伍。提升监管能力。通过合理配置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量.确保乡镇、街道,有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村级根据需要配备保洁员,将必要的经费保障列入市县,乡镇年度财政预算,2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建立和完善农村和农业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做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和土壤环境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区域农村环境信息.五,工作步骤,一.方案报备.2018年2月底前.市县政府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实施方案 明确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和目标,时间要求及具体措施。建立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体制机制.长效机制 完善考核.验收及奖惩办法。并将制定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备案。二 年度考核,2018年起,各市县政府可自行对上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于2019年1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县年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查,评估结果将报省政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三.终期评估,整治期任务完成后,由市县政府自行开展终期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 将验收结果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县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评估结果报省政府.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定期研究、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的重要事宜,日常工作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政府直属相关单位负责。各市县政府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二,明确责任分工、省政府直属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市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 支持和服务,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承担农村环境保护牵头组织和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污水治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落实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全省经济 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运营管理和村庄绿化美化。省农业厅重点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源减排.农村可再生清洁能源建设、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监测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负责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省水务厅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河道沟渠清疏保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农村厕所改造.指导市县政府做好厕所防渗工作,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指导环保队伍建设,各市县市政府参照省政府直属相关单位分工、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紧密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三 多渠道筹措资金、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整合环保,财政。农业,发改,水务.国土资源。住建.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部门有关涉农。生态环保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县政府要深入研究有效的政策措施、着眼今后的资金来源、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民广泛参与.通过采用PPP等模式.农村居民自主投工投劳、支持鼓励更多的资金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四.加大宣传教育,各市县政府要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使农村环境保护进乡村、进学校。进农户.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为乡村干部的自觉任务.使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成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行动,使讲究环境卫生成为广大农民的日常习惯.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资金扶持、技术指导,依法加强征收税费等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路域环境整治保障机制 落实道路及附属设施管理养护工作 制订村规民约。调整完善市县。乡镇财政预算,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维护和管理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六,严格督查考核 加强调度督查 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省、市,设区市,市县、区 三级调度督查制度、市县,区,政府对乡镇每季度,市.设区市.政府对区每半年 省政府对市、设区市 及市县每年不少于1次调度督查 各市县政府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公益组织、环保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每年对各市县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年度评估.省政府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对组织领导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迟缓。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的将约谈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不认真按方案组织实施,造成资金浪费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致使本市县农村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农村环境恶化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调查 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附件.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