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D级危房整改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D级危房整改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84号,和中共潼南县委.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潼南委,2014 55号,相关规定 现将加快落实D级危房整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落实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D级危房的整改工作、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D级危房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辖区内D级危房的数量。面积 危害程度要有清醒的认识,对整改工作要精心准备 慎密安排 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已有的危房发生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D级危房不住人 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及时拆除,二,强化措施.做好整改排危.一。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内D级危房的整改排危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D级危房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制度。各镇街 各单位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自己所管辖,所拥有,所使用的D级危房。必须按整改要求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整改排危 做到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指挥有力.快速反馈、应急处置高效,二,扎实抓好整改排危。一是各镇街。各单位和房屋产权人对已排查出的全部D级危房立即停止使用 人员搬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坚决禁止D级危房居住,出租、出让,买卖。三是对已停用,且未拆除的D级危房要做好监管工作 落实监测人.以防止房屋住用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四是区经济信息委要加强对全区厂矿企业D级危房整改排危工作的组织领导 对所排查出的D级危房实施的整改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五是区国土房管局要加强房屋住用安全的巡查 指导各镇街.各单位和房屋产权人对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做好信息的搜集汇总工作,六是区城乡建委要积极对上争取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导和督促镇街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及时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三,加强房屋住用安全巡查、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房屋住用安全的巡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重要公共建筑和学校校舍等房屋的巡查排查工作.检查内容为房屋周边边坡 挡墙 堡坎开裂、地表水排水。瓦屋面等情况。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提前排险解危,同时,结合地质灾害排查做好相关房屋的避险预案,并做好巡查排查记录.三。严格管理,做好防范工作、一,严格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对D级危房实行24小时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保持值班人员通讯畅通 二,落实巡查排查制度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房屋住用安全隐患点的巡查,排查、监测和预警工作 在排查,巡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安全隐患点,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积极组织人员的疏散、撤离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灾,险 情情况。三.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根据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县房屋住用安全应急救援抢险预案。的通知,潼南府发.2012。12号,规定.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预案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 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同时,将现场情况和抢险抢修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坚决杜绝知情不报.迟报,漏报 瞒报等行为发生、因延误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