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 2015,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潼南府,2016,35号,文件精神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2016年、渝府办发,2016,19号 及 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渝府办。2013。40号.要求 我区共3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含备用水源.下同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随意取消和变更,必须依法实施保护,不得在保护区内批准设置排污口和与供水设施无关的构、建.筑物,具体见附件,重庆市潼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进一步规范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433、2008 要求 设置保护区界碑,警示牌、宣传牌。二,彻底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工业和市政排污口.畜禽养殖,网箱,围栏 及投饵性养殖 经营性船舶和码头.种植等污染源及与供水设施无关和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构、建 筑物,禁止在一,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 游泳.垂钓、采砂石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注重全流域综合防控。严格限制利用天然沟渠间接在水源上游排污,禁止或限制航运 水上娱乐设施、公路等流动污染源、妥善处置饮用水源周边农村生活污染、三.全面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 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并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区交委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船舶污染防治和码头监督管理等工作,区农委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对饮用水源水质有影响的种植业面源污染。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其管辖的水库饮用水源区内的肥水养鱼取缔工作、区公安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危险废物的运输限制和管理等工作,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水源地保护区内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处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的行为、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非煤矿产资源的管理 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区环保局负责全区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对饮用水源水质有影响的工业污染源整治和环境风险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等工作.区规划局负责新建项目的规划。严禁规划审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源水质有影响的项目,区市政园林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内及对饮用水源水质有影响的排污口整治.生活废水污染和垃圾污染整治等工作.区水务局负责采砂采石和所管辖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整治工作,负责饮用水源选址规划.水土保持和应急情况下的饮用水保障工作 负责全区水厂的运行和管理,逐步关闭饮用水质不达标的水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和结果评价.对管区范围内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卫生监测工作 区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应急演练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及应急物资的贮备。调运等工作 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标识标志牌的设置及其维护管理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一,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各镇街要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应急指挥机构,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为核心的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 落实处置措施,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及时,切实保证应急监测 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定期开展预警应急演练、有效防范饮用水环境安全风险 二、完善巡查监测机制,各镇街要落实具体人员 每月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一次现场巡查,并做好现场监察和巡查书面记录.水源地取水点水厂工作人员每天应开展经常性现场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要加大对饮水源保护区内漂浮物的打捞清运力度,对可能出现的水污染情况及时处理。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区卫生计生委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相应的水质监测工作,区水务局定期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状况,三 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服务人口、保护区划分。风险源情况。水质监测和环境监察等基础信息调查工作 建立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一源一档,档案和饮用水源信息管理系统、四、完善考核机制.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作为全区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年终环保实绩考核,对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又不积极整改导致出现重大饮水安全事故的将严肃问责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