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潼南区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日、重庆市潼南区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核事故,核与辐射事件及其他和与辐射突发事件 简称核与辐射事件,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转的指挥体系,提高核与辐射事件综合防范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与生态安全.1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规范,科学有序。高效及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区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我区的核与辐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5 事件分级根据核与辐射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辐射后果或可能造成的辐射后果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核与辐射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核与辐射事件,级.重大核与辐射事件、级,较大核与辐射事件、级、和一般核与辐射事件,级、四个等级,1、5。1。特别重大核与辐射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核与辐射事件、1.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2.类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3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4,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跨省区域,江河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事故,5 国外航天器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6 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造成严重影响的、1、5.2、重大核与辐射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核与辐射事件,1、核设施进入场区应急状态,2,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4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1.5 3 较大核与辐射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较大核与辐射事件,1,核设施进入厂房应急状态、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4 铀.钍 矿尾矿库垮坝事故 1 5 4。一般核与辐射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核与辐射事件,1,核设施进入应急待命状态、2.类,类放射源丢失 被盗 失控,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4.铀,钍,矿、伴生矿严重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机构在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 在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下、成立区核与辐射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和区政府应急办 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区宣传部 区经信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交委。区卫计委,事件所在地镇街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由环保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2、2.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职责2,2、1,区核与辐射指挥部职责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区政府应急委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收集。掌握事故有关信息,作出有关应急处置决定.指挥,调度警力。民兵及区级有关部门 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协调驻潼部队应急处置力量、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实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较大以上核与辐射事件调查处理工作。2 2.2、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环保局应急工作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区辐射应急响应方案、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建议,传达区指挥部应急指令 负责应急期间信息收集.分析 上报工作 协调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应急期间情况通报,完成区核与辐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3 成员单位及职责.1,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核与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置。先期处置 汇集,研判,上报核与辐射事件信息,根据授权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 2.区安监局,负责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核与辐射事件的有关调查处理工作.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3,区委宣传部、牵头组建新闻宣传组、负责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4 区公安局、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性物质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协助疏散,撤离群众,维护社会治安,5,区水务局,负责对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 做好水体污染监测,制定并实施防止水体放射性污染应对计划,6、区农委,负责做好涉及草场 农田 渔业.牲畜和养殖业、野生水生生物放射性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受污染粮食作物,牲畜 家禽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农产品限制计划,负责应急终止后的生态恢复有关工作 7、区林业局 负责做好涉及森林、林地 野生陆生动物及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放射性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负责应急终止后的生态恢复有关工作.8.区卫生局、负责核和辐射卫生防护药品的准备、管理和发放,负责组织对核与辐射事件损伤人员的救治 负责受照人员剂量重建 体表监测和去污、居民饮用水放射性水平监测,居民远期健康效应评估和医学随访,参与制定饮水和食品限制计划、负责公众心理咨询,消除公众恐惧心理。9。区食药监分局,负责核与辐射事件发生时的食品污染监测,负责制定并实施食品限制计划、10 区交委,负责应急运输通道的工程抢险。负责为撤离人员提供运输保障.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区外发生核与辐射事件可能影响我区时,会同卫生部门设置卡点,监测点和洗消点、11、区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的相关政策及方案,将核与辐射事件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应急装备配备 应急技术研究,应急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12。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查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13.区经信委.负责组织电信企业确保通信畅通。14 区民政局,协助镇街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15。区金融办 协调保险公司提前垫资和及时理赔、16.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相应期间有关气象资料信息,17.相关镇街政府,制定本地核与辐射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核与辐射事件和重大险情.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报告区核与辐射指挥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控制事态发展.牵头组织事故善后.18,核与辐射事件发生单位,核设施运营单位及辐射工作单位是核与辐射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核安全与辐射防护及其风险防范措施、核与辐射事件发生时 负责启动本单位处置预案 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2、3、应急专家组职责应急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丰富的核与辐射事件应急知识和应急经验的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应急响应机制,在核与辐射事件应急情况下。应急专家组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供辐射影响评价、辐射防护和辐射损伤救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其主要职责是,1 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决策建议.2 为应急响应行动及应急辐射防护与损伤救治提出建议,3 对应急监测与评价提供咨询,综合分析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单位的监测数据。对事故可能的影响进行评价咨询 4,对应急状态的终止与恢复提出建议,5,对重要响应行动的具体实施步骤提出建议,6 对事故后期的行动、放射源的恢复,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环境整治中污染物的去除。以及事故调查.事故报告的编写提出建议 3,预防和预警3、1。预防3 1.1,各镇街.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好日常预防工作 环保 公安等监管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强化放射性废物 高危险放射源的监管和监测,加大高辐射放射性物质在生产。运输.储存与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开展重点隐患区及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消除隐患苗头。3、1 2、环保部门要建立核与辐射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和监测信息数据库.收集.分析 传送核与辐射事件信息、建立与毗邻区县的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 提高核与辐射事件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 2.预警3 2。1。预警分级按照核与辐射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核与辐射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高到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 和特别重大、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一般预警。级,蓝色。存在核与辐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引发一般核与辐射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较大预警,级.黄色 情况比较紧急 可能造成或引发较大核与辐射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较多人员损伤的.重大预警,级 橙色.情况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重大核与辐射事件的 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人员伤亡或更多人员损伤的,特别重大预警.级,红色,情况危急,可能造成或引发特别重大核与辐射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更多人员伤亡的、上述分级标准中、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2、2 预警报告和通报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通过电话 短信,传真等方式及时向相关镇街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区环保局,电话,44577698,区政府应急办 电话.44551125。报告、相关镇街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环保局,区政府应急办报告、3.2.3 预警发布和响应进入预警状态后。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 发布预警公告.一般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发布,较大预警信息由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由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应急办按规定程序发布,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组织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 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 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快速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3。2 4、预警调整和解除预警级别适情适时予以调整并重新发布.确认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者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处置。分级响应 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核与辐射事件由区政府负责指挥、组织处置,事件发生单位、事件责任单位和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较大核与辐射事件由市核与辐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核与辐射事件由市政府组织处置,4。2,先期处置核与辐射事件发生后。各镇街负责组织先期处置 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地控制或切断核与辐射事件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 衍生事件的发生、严密保护现场,4 3.扩大应急经区政府组织处置仍未能控制事态发展的核与辐射事件。应及时报告市政府、4 4 区外响应区外发生核与辐射事件可能影响我区时,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辐射应急监测,分析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4 5,应急处置4.5,1、信息研判区环保局应急值班人员接到核与辐射事件报警,立即向应急值班领导报告,对核与辐射事件进行甄别与确认、对不能准确判断核与辐射事件的.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核实,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如实报告现场情况.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对未造成或不可能造成核与辐射事件的.经应急值班领导同意后可直接解除警报,4 5、2 启动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件发生后 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应立即启动预案 确定各应急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现场调查组赶往现场。需要启动专家组的、立即通知有关专家赶赴现场,进入现场后15分钟内.应将核与辐射事件有关情况通报事发地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发生重特大或跨区域性核与辐射事件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报告市局辐射应急办与指挥部 4 5 3,成立现场指挥部区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 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 安全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 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宣传报道组等 4 5、4,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调查、首先制定调查处理计划 确定调查范围与对象.明确参与调查处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然后调查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质和程度,2,追踪,控制辐射源。协助公安部门追踪 查找放射源.控制辐射源,收贮放射源。防止污染与事故的扩大和蔓延.3、现场辐射监测,对事故现场进行辐射监测,确定事故性质 级别。范围.放射性核素种类或射线种类.并作好记录 4,受照射剂量估算.对有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的人员进行受照射剂量估算 通知卫生部门对受到超剂量照射的人员采取救治措施 5。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供有关线索 6。饮用水和食品的控制.对放射性污染事故、采集饮用水和食品等样品进行分析,超出干预水平的水和食品禁止食用,7 污染处理,对放射性污染事故.在事故现场设立放射性污染洗消站.洗消站配备放射性污染监测仪.放射性物质洗消液等去除污染的设备和用品 受污染人员经初步去污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对被污染物品进行除污染处理.4.6,处置信息报告4、6 1、报告制度报告分为初报 续报和总结报告三类,得知发生和与辐射事件,区政府应立即向市政府初报情况、处置期间,现场指挥部每天不少于1次向市政府续保处置信息,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在1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报告最终处置结果,4 6,2 报告方式与内容信息报告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告。随后补充书面报告,初报内容包括、事件类型,信息来源 事发时间,地点 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受照射情况.损伤情况,造成危害程度及危险或潜在隐患、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续保应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总结报告应当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遗留问题。责任追究,参加处理工作的部门和工作内容.4,7。安全防护4、7,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核与辐射事件现场应急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核与辐射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穿戴防辐射专用防护服 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和剂量计,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需的应急药箱。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相关程序,建立应急救援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实施健康监护 根据情况办理相应的保险、给予适当补贴。4.7。2、公众的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根据核与辐射事件的性质 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 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和疏散,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必要时、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和健康教育,4.8 新闻报道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按国家及市政府有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4,9、应急终止4.9,1,应急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核与辐射事件或事发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并经事故责任单位确认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2 放射性物质的泄漏或释放已降到规定的限值之内。所造成辐射剂量,放射性污染已降到规定的安全限值及污染控制水平.3.核与辐射事件已所造成的危害彻底消除,无复发可能,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正常,合理水平,4,9、2 应急终止程序特别重大核与辐射事件应急状态的终止.由国务院核应急协调委、环保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发布命令,宣布应急结束。重大核与辐射事件应急状态的终止。由市政府或市核与辐射指挥部发布命令,宣布应急结束,较大核与辐射事件应急状态的终止 由市核与辐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命令,宣布应急结束、一般核与辐射事件应急状态的终止。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发布命令.宣布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由相关镇街牵头.事件责任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死亡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对伤者及伤亡人员家属进行精神安抚.对受污染 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总体评估、5 2 保险理赔金融办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介入,做好先期垫付和善后理赔工作,5 3,事件调查一般。较大事件,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必要时,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直接组织调查,重大事件,由市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调查 特别重大事件、由国务院调查组负责调查,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5,4,总结评估对核与辐射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5.恢复重建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 落实核与辐射事件责任单位对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生态恢复治理责任 科学评估成灾范围.提出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建议。编制并实施恢复重建计划,6、应急保障6 1。组织保障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核设施运营单位及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制定应急预案 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6.2,通信与信息保障发生核与辐射事件后.经信委要迅速协调通信企业提供通讯保障,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6。3,应急力量保障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其他处置部门和单位为辅助。发挥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6。4,技术和装备保障6,4、1 技术保障区核与辐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完善防范核与辐射事件的基本信息。充分运用辐射环境监测,辐射防范.清洁解控.受照人员外照剂量和内照剂量快速估算。医疗救治.饮用水和食品放射性污染快速检测等各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防治及应急处置能力.6。4,2,装备保障有关专业部门应做好应急设施,设备准备,组织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材、包括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口罩等 医学应急用药箱.包括稳定性碘片.放射损伤防治药和放射性核素阻吸收药等。等专业设备及物资。保证应急处置需要 6、5、资金保障建立应急专项资金,应急演练 应急专用设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的金费,6,6.责任追究按规定对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1.对核与辐射事件和险情信息不按规定上报。迟报 漏报。瞒报的 2,拒不执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处置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3.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件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7。宣传、培训和演习7 1、宣传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辐射防护常识。提高公众的核与辐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核设施运营单位和和技术利用单位,要加强职工的核安全与辐射防护。风险防范知识和岗位安全操着规程的宣传教育、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7、2.培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 制订响应的技术方案和实施程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 7、3,演习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订和实施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核与辐射事件的技能、增强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8。附则8,1,预案制订与解释本预案由潼南区环保局负责制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为准、8、2,公布实施本预案经区政府同意.自印发之日起实施.8.3,预案更新本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核与辐射事件发生后、应结合处置实际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9,附录9,1,名词解释。1、核事故核电厂。其他核设施或核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若有关的专设安全设施不能按要求发挥作用 则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应有的控制、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2,辐射事故主要指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 3.核设施以需要考虑安全问题的规模生产.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质或易裂变材料的设施,包括场地,建筑。构筑物和设备。如铀富集设施,铀,钚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核反应堆,包括临界和次临界装置。核动力厂 核燃料后处理厂等核燃料循环设施,4.撤离将人员由受影响地区紧急转移。以避免或减少来自核事故烟羽或高水平放射性沉积物等引起的大剂量照射。5,去污通过某种物理或化学过程去除或降低污染、6,干预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