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权试点,示范区。初始水权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广顺街道办事处 安富街道办事处,清江镇人民政府,铜鼓镇人民政府,清流镇人民政府,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区农委 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为顺利推进我区水权试点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 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 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水权试点,示范区,初始水权水量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0日 水权试点、示范区、初始水权水量分配方案,荣昌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69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434,8毫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551立方米.分别占全国 重庆市.渝西12区的1 4,1。3和2。3左右 属于重度缺水地区.境内主要有两大水资源区,共151条河流,一是沱江水系,其一级主要支流包括濑溪河、大清流河、二是嘉陵江水系 仅有3条小溪。径流以降水补给为主.时空分布规律与降水一致。地表水资源的分布与耕地,人口的分布和工、农业布局亦很不协调。为贯彻落实国家水权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水权制度体系.结合荣昌实际 特制定本分配方案.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水权约束,总量控制 用水指标管理的原则.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区域生活 生产 生态协调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分配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4.222号。三、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水办资源,2016。13号 四.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 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6。181号。五 重庆市水资源公报,2015.三、分配原则根据我区水资源状况、体现水资源国家所有,充分考虑各行业用水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坚持基本用水优先 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总体方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坚持水资源统一管理 坚持水量与水质管理相结合,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相结合、二,生活用水优先和兼顾各业用水.坚持以人为本。在优先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求的基础上。基于现状用水和充分考虑发展用水需求 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三,因地制宜和需求优先次序,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水资源状况,不同发展,因地制宜确定用水指标.需求优先次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水情变化而有所变化.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各优先原则之间的关系,四.总量控制和用水指标管理相结合,根据我区对试点镇街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按照我区现状用水指标,结合区域人口经济布局和发展规则、按照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要求。通过用水指标测算。对取用水户进行水量的分配.四 分配方法。一。本次分配按照、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2015、统计成果.以荣昌区各类用水指标为基础、根据生活、工业、农业,畜牧林渔 城镇公共,生态环境六大块需水量计算及总量控制,制定有关用水指标 二。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指标按照,重庆市水资源公报。2015。统计成果制定。即城镇居民用水量127L 天、人 农村居民用水量93,L,天,人,城镇公共用水量56L 天、人。部分镇街在此基础上有所调整.三。已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取水许可批准的水量进行初始水权分配,四 农业、畜牧林渔在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后、结合用水总量,产业结构及农村水价改革试点用水量统计.制定相应用水指标 五、生态环境按照镇街需求、分配5、50万立方米 其中城市洒水.绿化用水建议试点镇街结合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考虑中水回用,以便节约初始水权用于生活生产,六 充分考虑发展规划.保留了在建和批复续建项目的水权。对没有取得水权的工业项目,有关镇街需结合自身水资源条件与工业发展能够带来的效益选择性引进 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或者通过水权转换的方式解决。七,由于铜鼓镇是农业镇.农业,畜牧林渔发展水资源需求量大,但该地区水资源缺乏.用水总量控制较为严格、因此在制定用水指标时充分考虑产业需求,种植和养殖类型以及用水总量控制、为此该区域用水指标与其他四个镇街较为不同 铜鼓镇可根据水量分配.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灌溉设施.倡导节约用水等方面着手,让全镇人民增强节水意识、提高用水效率,也可根据全镇生产.生活状况、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将水量富足的行业用水购回进行重新分配,五.分配方案,一.生活,工业 农业 畜牧林渔、生态环境水权分配,根据.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2015,公布的荣昌区用水指标和2018年用水总量控制为基数。结合镇街填报数据进行分析计算 制定出各类用水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并保有余量以防在实际分配中水量不足、其中生态环境按每年5,50万立方米总量分配,工业按照现有有效取水许可及镇街报送数据累加统计。试点区生活。生产,生态水权分配详见附件2、二、初始水权逐层分配 1、镇街区域水权。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6 181号 确定的用水总量进行分配,各镇街应结合辖区内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合理分配各行业初始水权.2 农业初始水权.由村社进行每户土地面积确认.村社将农户签字认可的土地面积报送至镇街.镇街会同区国土房管局进行复核后报区水务局备案,村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复核后的土地面积及农业用水总量向区水务局进行申报。并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农业取水许可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水办资源、2015.20号,要求。在河流,水库取水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水务局申请办理取水许可,一个取水点对应一个取水许可证.在集体的水塘取水者。按照初始水权确权登记相关流程申请初始水权确权登记,3,畜牧林渔初始水权 经果林.渔塘由村社进行每户土地面积确认、村社将农户签字认可的土地面积报送至镇街。镇街会同区国土房管局进行复核后报区水务局备案、若经果林,鱼塘补水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年用水量小于3000立方米并于河流、水库取水、则在农业取水许可申请时一并统计 村社分配农户初始水权时一并分配.若经果林、鱼塘补水,畜禽养殖年用水量大于3000方并于河流,水库,打井取水、则由经果林,鱼塘,畜禽养殖的项目法人或农户单独提出申请 办理取水许可、若在集体水塘取水.则由村集体组织分配。若畜禽养殖为散养且年用水量低于3000立方米.不在集体水塘.水库,河流取水,暂时不单独分配初始水权、但计入镇街用水总量,4、工业初始水权,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根据取水许可核定的水量确定初始水权、该部分水量计入镇街用水总量,新办理取水许可的工业应首先征得镇街同意,尤其不能超过用水总量、后方能报送区水务局办理相应手续.5 生活用水量初始水权、生活用水量初始水权暂不确权到户.由公共供水单位办理取水许可获得初始水权后 用户按照缴纳水费的形式获得水权,6 生态环境用水初始水权,由镇街根据辖区内生态环境用水需求。统一纳入区域用水总量管理.六,实施办法,一.年度实际分配的初始水权指标需服从统一调度 分配的初始水权指标是依据,平水年。进行分析计算的,若遇到枯水年、各级初始水权需服从区政府及区水务局的统一调度.同一镇街内初始水权在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后、按同比例下调、二。区域 行业之间的初始水权管理、各镇街申报初始水权确权登记时。原则上生活用水 农业用水 工业用水,畜牧林渔用水。生态环境用水不超过本方案分配的行业用水总量、若某行业水量不足可从该镇街结余水量中分配 用水指标可适当调整.由镇街根据自身发展调整后报区水务局 经区水务局复核同意后重新进行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公示期结束后.当年初始水权和用水指标不能再更改 需在次年度实施。若当年需调整用水结构 可采取政府回购的方式局部或批量更改水资源使用权,不同镇街.不同用水单位需要增加用水量时、需通过水权交易的方式获得使用权 三。初始水权有效期,通过取水许可办理获得初始水权的有效期为5年,与取水许可有效期同步、通过总量控制。水量分配等方式获得初始水权的有效期为1年,临时取水和水权交易按照批准或协议的有效期进行管理。附件,1。试点区用水指标分配表,2,试点区生活.生产生态水权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