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讲话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0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建城.2016。24号、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充分发挥城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绿地,道路 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学校、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流水系等项目.采用 渗,滞、蓄,净,用、排。等理念进行建设 改造、到2017年底前、市建成区5。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18年 市建成区10 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20年,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30年,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三 实施步骤、一。到2017年底前,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库、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3年项目滚动计划和项目年度计划 推行海绵城市建设。完成市建成区5.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二。到2018年末,完成市建成区10 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基本完成建成区内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基本消除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积水区域,三。到2020年。完成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城市内涝问题和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到2030年,市建成区80 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 大雨不内涝,热岛有缓解。四.重点工作,一,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生态保护,水资源 水系布局 绿地系统、功能分区,环境保护 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内容中 将屋顶绿化率、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等低影响开发的设施要求纳入控规指标中、制定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控制目标、技术路线.各类设施、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 水系等,技术指标及标准。维护及管理要求等。二,加强项目监管,加强过程管理,加强项目监管 实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管理流程全覆盖,1 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根据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将项目安排分年度列入年度投资建设计划 落实建设资金、项目业主 工作目标 年底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和要求纳入用地条件,对已经出让或划拨尚未建设的地块,有条件的可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在地块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尽量落实海绵城市的理念和相关建设要求,对尚未出让或划拨的地块,除传统的绿地率。容积率等硬性指标外.加入径流控制率以及透水铺装比例 下沉式绿地比例等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引导指标,3,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和要求纳入.一书两证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范围,在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 优先考虑使用原有绿地、河湖水系 自然坑塘 废弃土地等用地 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 应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中,作为总平面图和单体建筑设计的依据,今后城市其他新建.改建项目的总平面和单体方案报建中,要重点审查低影响开发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除常规的审查内容外、还要将单体建筑的绿色屋顶等内容要求纳入重点审查范围,不满足相关要求的,不予发放,4、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施工许可范围,施工图审查阶段要重点审查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施工图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地方管理规定.不符合要求的 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暂不发放施工许可证、5。强化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施工监管.对建设项目.建立施工阶段巡查监管与不定期巡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将海绵城市相关建设要求纳入施工监理范围.重点监理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和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是否符合规定 透水层厚度是否满足要求,防止地下施工不当出现。假海绵、影响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6 将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纳入竣工验收的重点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内容应包括设计方案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验收雨水的渗滞.调蓄和利用设施.检查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和雨水滞留设施的透水性和透水深度是否满足要求,场地的竖向关系是否合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给予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备案、三 加强运行维护.完善应急管理。1.加强日常维护,全面加强来宾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设施维护 更新、改造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以确保各类设施能够按照设计要求发挥作用,汛期来临前要组织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雨水管网。排水沟渠的清淤维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暴雨之后要及时对相关设施进行清理维护 2,强化应急管理、认真研究、及时修订我市防洪、内涝防治 防台风风暴潮等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组建应急抢排队伍。配备临时机泵,发电机等设备.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四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支撑,1,全面加强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来宾市在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建设领域的信息化能力建设,尽快建立全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 研究建立我市城市暴雨模拟与综合管控平台、研究建立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控系统,全面加强海绵城市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增强规划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2 提高科技支撑 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 技术,标准和方法,按照因地制宜 经济有效。方便易行的原则 积极引进透水铺装,绿色屋顶 下沉式绿地,初期雨水弃流等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施新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 并以此带动我市相关产业转型发展。五.城市园林绿化全面推行、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行海绵城市建设开发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结合起来。高标准规划 高水平建设,高效率管理。新建绿地应全面进行海绵化建设、已建绿地因地制宜实施海绵化改造、在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 重点推行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绿色屋顶等做法,五 支持政策。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海绵城市可持续的长效投入机制和资金保障措施。设立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专项配套资金,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为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二,投融资鼓励政策 制定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特点的融资策略.创新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建立可操作的PPP投融资结构及合作机制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严格落实国家政策 按照无差别原则落实社会投资在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来宾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雷应敏。市长,副组长,韦,平,副市长,成,员。韦焕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龙杏华,市住建委主任、牟 涛、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旭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灵.市发改委主任。张雪玲 市教育局局长、欧.锋.市水利局局长,刘建平.市财政局副局长,覃振权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杨春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郭小军.市气象局局长,周廷新,兴宾区区长。覃家波.来华管理区 来宾高新区 管委主任,雷应天。河南工业园区管委主任,雷,斌,来宾城投集团董事长、钟耀球,来宾工投集团董事长,曾令华,市水务集团董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韦焕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灵 龙杏华.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海绵城市建设、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二,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市发改委 负责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库 编制海绵城市建设3年项目滚动计划和项目年度计划.研究和梳理投资渠道,分析投入机制.指导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将海绵城市纳入项目可研,设计前期审批工作.牵头负责项目投融资机制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运作模式研究、市住建委,指导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规划审批。两证一书,的发放中、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推进学校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工程工作、市财政局.配合做好项目投资估算 投融资机制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运作模式研究,包括财政补贴制度.绩效考评资金需求总额及分年度预算.资金筹措情况。长效投入机制及资金来源 财政支持手段,设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专项配套资金等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供给相关工作 在土地出让,划拨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负责提供相关环境监测数据.市城市管理局 牵头负责城市公园,市政绿地,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推进。在各园林绿化项目审查.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中贯彻执行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技术标准.牵头制定海绵城市试点项目配套政策及相关建设.验收标准和规范,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审批的推进和日常维护 协调水库。内河冲沟等涉水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做好城市蓝线管理工作,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资料。包括降水。风,温度等。并对降雨特点进行监测分析 研究降雨特征,服务海绵城市建设 兴宾区政府.来华管理区管委.河南工业园区管委 负责组织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来宾城投集团.来宾工投集团。市水务集团,负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推进项目建设,改造.三 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 向外界宣传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最新进展,同时 及时公布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信息、确保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广泛参与,主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