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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汉丰 文峰.云枫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18日.开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为有效治理环境噪声污染。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 安静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构建 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环境保护模范县为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负其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查处整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二,整治重点。一 夜间建设施工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二 歌厅和酒店等娱乐行业卡拉OK音响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居民区经营性餐饮娱乐场所未采取有效噪声防范措施.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三,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重点整治使用各种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石材加工 空调,冷却塔 排风机等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四.城区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污染 重点整治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集会活动未经审批或未采取噪声防范措施 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五,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街头烧烤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六,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三,责任分工,一.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噪声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方案细化。综合协调。督办检查 新闻发布和总结上报等工作.二。环保部门,负责查处建筑 市政,工地擅自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使用机械加工设备,风机。水泵 空调,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固定设备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噪声超标且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居民家庭使用电器 乐器或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产生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查处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以及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或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高音响器材,饲养动物等产生的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查处早,夜.市猜拳 喧哗等扰民社会生活噪声违法行为.整治和查处集会 聚会、娱乐、健身,悼念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规范在政府机关,各大医院,学校周边.居民集中区和主.次干道的禁鸣标志、制止机动车违规鸣笛和使用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四.市政部门 整治商业经营活动室外音响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和清理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使用音响叫卖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五。城乡建设部门。对屡查屡犯擅自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整顿,取消各类施工单位评比。六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需环保,文化等行政许可或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噪声扰民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配合环保。文化等行政许可部门 查处须取得许可但未依法取得环保 文化许可 擅自从事噪声扰民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配合环保 文化等部门对被责令停业。搬迁 关闭的噪声扰民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 责令变更住所或经营范围、逾期不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 水务部门、规范河道采砂行业的采砂作业时间和作业区域、查处河道采砂作业过程的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八 文化广电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环保审批手续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扰民行为,九,规划部门 负责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划防护,合理规划城区的汽车维修,金属加工 石材加工等高噪声经营活动场所,落实噪声污染防护距离 十.信访部门.接收和批转噪声信访件。及时答复需信访部门反馈的上访人,配合办理重大噪声污染案件。十一.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成立本辖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对辖区范围内环境噪声现状摸底调查、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思想稳控和劝导工作.针对辖区内突出的环境噪声问题、协调环保 市政.公安,城乡建委,工商、文化,规划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十二,电视台。开州报等新闻媒体。负责噪声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及舆论监督工作.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四 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开县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陈德胜任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清富,县环保局局长李应和任副组长,县文广新局局长黄晓勇、县公安局副局长康美春 县城乡建委副主任吴光学,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周亚辉.县工商局副局长胡亚玲.县规划局副局长徐候君、县水务局副局长张翥.县环保局副局长杨飞舟,汉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昌纯 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勇。云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良亢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日常工作 环保局副局长杨飞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加强协调配合、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围绕整治重点,对群众通过县长公开电话52012345、公安110,环保12369 政务114 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 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坚决取缔一批不符合相关政策 法律法规。不具备治理条件、污染较大且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的违法业主,三 突出重点 挂牌督办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整治办公室牵头对影响较大,扰民严重的噪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逐一落实.明确治理目标,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整治办公室要组织对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整治进度等进行督导和检查.对不及时整改的问题 进行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广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责任部门投诉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噪声违法问题.要分阶段,分层次。分主题在全县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鼓励守法,震慑违法的强大声势。五.建立报告制度 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上下协调和横向交流。确保政令畅通.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向整治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要对噪声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 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噪声污染反弹 噪声整治总结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噪声整治专项行动的联络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整治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 对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立案和结案情况以及相关材料上报情况等进行通报,负责对全县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环保局,联系人。牟瑛,联系电话。52226422,15923135593。电子邮箱,5223930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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