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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19日,开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县煤炭产业结构,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 推动我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3.17号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减少小煤矿数量、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整顿关闭煤矿9个.2013年整顿关闭3个.2014年整顿关闭6个,通过实施煤矿整顿关闭。促进我县煤矿安全质量达标、管理工作上台阶,二 整顿关闭类型.一,资源枯竭或接近枯竭的矿井,二、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煤炭资源勘查和开发规划的矿井,三,安全条件差且整改不到位的矿井,1,存在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经依法查处后拒不改正的。2,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不合格、经停产整顿后再次评估不合格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保护层可采而未采取保护层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无保护层可采且无底,顶、板瓦斯抽采巷穿层钻孔预抽或条带预抽瓦斯的、3。存在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4、矿井安全级别评定结果为D级,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四.安全事故多发或问题严重的矿井.1。隐瞒事故不报或发生事故后业主或矿长逃逸,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2,年产6万吨。不含6万吨,以下的煤矿,生产矿井以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生产能力为准、建设矿井以初步设计批复的生产能力为准、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1年内发生3次一般事故的。五.不符合兼并重组要求的矿井,1,未经审批同意 不参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2、75号.规定兼并重组的、2 经审批同意不参与兼并重组,期限2014年年底前开采到期关闭的,六.实施资源整合,确定为被整合关闭的矿井.七,不按规定完成项目建设的矿井,1,未按规定完成改。扩 建或资源整合技改 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为3万吨.年及以下的。2,至今无辜未完成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的 3.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批复1年内不开工建设的.4.建设工期延长1年后仍不能完成项目建设的。5、建设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八,资源赋存条件差.经营前景差,申请关闭的矿井.九 县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关闭矿井 三。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何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建平任副组长 县政府办 县安监,煤管,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县监察局。县信访办.县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煤管 局。由县安监,煤管 局局长陈昌勇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整顿关闭煤矿工作有关问题.现场初步验收关闭煤矿等日常事务,四,工作步骤 一 开展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产煤乡镇.街道,要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宣传,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二、组织调查摸底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产煤乡镇 街道、要按照此次煤矿整顿关闭的类型 对辖区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资源赋存条件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全县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三,企业自愿申请,符合煤矿整顿关闭类型矿井按照自愿原则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关闭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登记备案 四,确定关闭对象 整顿关闭领导小组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研究确定两个批次的关闭对象、五、公告关闭名单.将全县关闭煤矿名单及时在县内主要媒体上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确定为关闭对象的矿井。从县政府公告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六.实施整顿关闭。1,2013年关闭的矿井编制关闭工作措施送煤管局审查、关闭工作措施经审查同意后,拆除供电设施。撤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 通信线路,封闭 填平矿井井筒 平整井口场地 恢复地貌 妥善遣散并安置从业人员,对封闭井口喷绘封闭标识等关闭工作、并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所在村。社出具关闭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的证明材料.此项工作必须于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并组织验收.2、2014年关闭的矿井先由有资职的中介机构编制限采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严禁煤矿在关闭前,关闭期间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违法生产行为。再按照2013年关闭矿井的程序完善关闭工作、此项工作必须于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组织验收 七,现场检查验收.企业完成整顿关闭的相关工作后 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现场初步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是是否达到关闭标准。煤矿关闭标准为。吊销有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撤除矿井生产设备 供电,通信线路,封闭 填平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并安置从业人员 二是关闭工作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等、三是是否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永久性关闭煤矿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将已关闭煤矿的监管责任逐级落实到产煤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止死灰复燃.初步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市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复查验收 八 兑现关闭补助,整顿关闭煤矿市财政补助资金600万元。矿.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00万元 矿.关闭煤矿通过市整顿关闭办公室复查验收合格后原企业法人代表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五 工作职责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按期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关闭煤矿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和措施实施关闭。做好失业人员培训和再就业 工伤处理等后续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县安监,煤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负责将关闭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移送颁证机关吊销,县国土房管局负责依法吊,注,销关闭煤矿采矿许可证,制定煤矿剩余采矿权价款退还办法 以及被整合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办法,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吊。注.销关闭煤矿工商营业执照 县公安局负责收缴关闭煤矿的民爆物品,注销民用爆破器材许可证.负责维护煤矿关闭工作秩序.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整顿关闭煤矿专项资金,会同县安监.煤管。局制定整顿关闭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关闭煤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妥善安置关闭煤矿职工,督促企业处理好职工社会保险,工伤职业病问题 负责对被关闭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再就业安置等工作、县信访办负责做好煤矿整顿关闭过程中有关信访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县监察局负责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纳入行政监察的重要内容,对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未认真履职的有关单位及违规违纪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逾期未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提请县政府启动行政问责,县电力公司负责依法切断决定关闭煤矿供电电源 配合电力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查处关闭煤矿非法取电的行为,各产煤乡镇,街道.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被关闭煤矿做好炸毁井筒并实施永久闭坑 切断电源 拆除井下和地面设备设施。上缴民爆物品,遣散作业人员、恢复地貌和植被等工作,要千方百计做好辖区煤矿务工人员,煤矿法人,股东的思想工作.协助做好失业人员培训和再就业.工伤职业病处理等后续配套工作,做好矛盾化解。确保辖区稳定 要切实做好打非工作。对已关闭矿井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死灰复燃等非法行为、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 各产煤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合力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二。严厉打非治违,加强安全监管 各产煤乡镇,街道 是监管关闭煤矿和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始终保持煤矿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安全监管、发现一处及时查处一处.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负责落实现场监管和信息报告、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到村社户.非法煤矿井口所在地的土地或森林承包人.矿。非法煤矿附近的合法煤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查处煤矿关闭前,关闭期间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违法生产行为 安监,煤管、公安,国土,供电等部门要对乡镇 街道,无力打击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打击 齐抓共管,合法煤矿要积极配合关闭行动,并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三,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各产煤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手抓整顿关闭.一手抓维护稳定,切实搞好稳定风险评估.千方百计化解矛盾 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以及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整顿关闭煤矿工作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市财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关闭煤矿企业转产扶持。确保平稳过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被整合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办法 人力社保部门要大力支持关闭煤矿企业职工培训和再就业等工作。民政部门要从低保、救济等方面给予关闭煤矿企业下岗困难职工帮扶。维稳部门要加大对关闭煤矿企业和职工的思想疏导力度 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同时,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关闭矿井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剩余资源采矿权价款和各种预收费用的清退。四 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县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的跟踪 协调和督促。每季度向县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报告整顿关闭工作开展情况 县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的、将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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