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有关单位,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全面控制城区各类扬尘污染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县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1日。开县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深入推进,蓝天行动。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环保五大行动工程与措施任务分解.等规定 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范围对县城建成区。云枫街道、文峰街道.汉丰街道 丰乐街道,镇东街道.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交通建设工地 房屋拆除工地,土石方施工工地,道路开挖工地,绿化景观工地 建筑渣土消纳场 道路绿化带、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及水泥制品堆场、货运码头堆场,城区道路和公路 建筑渣土运输,城区裸露地等产生的扬尘污染实施专项整治 严格控制扬尘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二.整治标准。一 施工作业必须遵守八项强制性规定。1、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 8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2、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3,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4。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 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 泥浆沟 防止泥浆外流 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5,露天堆放河沙,石粉 水泥 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6。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者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7.禁止从3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8。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要切实做到干净,整洁、目测没有见到扬尘污染,二、园林绿化控制扬尘除遵守施工作业八项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四项规定,1。待用泥土或种植后当天不能清运的余土以及48小时内未种植的树穴,应当予以覆盖,2。对行道树池进行绿化或覆盖 3,绿化带 花台的种植泥土不得高于绿化带,花台边沿。4,安排定期冲洗绿化带和行道树积尘,三,露天堆场。露天仓库必须遵守五项规定,1、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做到不见泥土裸露,2、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料予以覆盖,3、在货物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并保证正常使用,4.在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5。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污染场地.保持堆放场及道路清洁。四.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循四项规定,1,与城区道路,居民社区相连接部分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2。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按控尘规范要求进行洒水或者冲洗、3.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4、对非作业区进行绿化或者铺设防尘网。五,城区道路和公路应当落实清扫保洁五项措施,1、制定并细化清扫保洁工作要求,2,不断扩大机械化冲洗和清扫作业的比例。3,在污染天气时增加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频次。4、保障道路冲洗和清扫作业机具及运行效果.5,保障道路冲洗和清扫作业人员及运行经费。六,运输建筑垃圾 泥浆和易撒漏扬散物质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定的密闭运输车辆。三。工作措施,一、统一制发.扬尘污染整治告知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县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统一制作控制扬尘污染整治告知书.明确工程建设 建.构,筑物拆除 土地整治,绿化建设等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控制扬尘的义务.扬尘污染整治告知书.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产生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绿带积尘,堆场扬尘,裸地扬尘的排污单位发放、提出整改要求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整治标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从通知发布之日起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对三次处罚仍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提请公安机关实行行政拘留,二。追究违法者和监管失职者的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三、解决扬尘污染重点问题,各监管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特大型土石方工地等重点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落实专人专责控尘 二是解决拆除未建地。施工裸露地 土地整治项目长期大面积裸露地、不覆盖,产生扬尘污染问题。采取彩条布覆盖或者简易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三是解决道路扬尘污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和规范,确保道路见本色、四是解决运渣车.不密闭,撒漏执法问题。采取定点与游动相结合的突击检查方式、确保密闭完好,沿途无撒漏。五是解决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扬尘污染问题,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无明显的扬尘污染源、四,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县环保局要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物数据的监测,分析。通报 预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扬尘控制 五、抓实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紧紧围绕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目标 结合本区域特点,分解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扬尘污染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县级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对各街道的工作指导。检查与督办 四、工作职责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统一工作规范,统一执法标准,统一告知程序。统一工作流程 加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环境敏感点及周边的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污染较重的应停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县环保局牵头抓好扬尘污染控制专项行动的组织 检查,考核工作,对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考核,要加强空气预测预报工作,特别是在空气污染较重的情况下。要联合多部门联防联控开展严格执法检查,落实应对措施.同时牵头抓好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的行政效能监察,参加重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行政问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专项督查,组织重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县公安局要会同县市政园林局加大带泥车辆上路行驶的联合执法、配合县市政园林局开展密闭渣车执法工作。县国土房管局重点抓好房屋拆除扬尘、土地整治扬尘管控工作,县城乡建委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和场平施工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县交委重点抓好交通施工项目 码头堆场,直管公路扬尘控制工作。配合县市政园林局,县公安局对运输车辆强化监管,县市政园林局牵头会同县城乡建委 县交委 县公安局抓好道路扬尘,脏车扬尘、运输扬尘管控工作。对运渣证的发放与违法行为挂钩,严罚重管 重点抓好道路开挖等维护施工的扬尘控制工作,对道路进行冲洗 督促带泥带尘车辆加强冲洗,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 切实做好城区园林工程绿化施工扬尘控制、对绿化带积尘进行清理或冲洗,及时整改绿化种植覆土高于路沿石的问题 避免泥土污染道路,县气象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适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增雨作业 减轻雾霾和重污染天气,五.工作保障、一。做好法规宣传、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现场劝导,让企业,事业单位和运输车主充分认识到扬尘污染是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扬尘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空气的危害.引导单位和个人自觉进行纠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引导单位和个人践行环保低碳生活.倡导生态文明理念.二,建立工作机制。县环保局牵头建立由公安,国土房管,建设。规划、交通,市政、气象等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收集汇总情况并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三,强化执法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分类开展执法检查,动员各方力量参与 做到检查全覆盖 巡查全天候,处理全过程。统一执法标准 统一法律文书 措施扎实有效、工作稳妥推进。县公安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对拒绝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