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日、重庆市梁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意见、渝办发.2010。1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18号、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公路是指按公路行政等级划分所确定的县道 乡道、村道。包括公路桥梁 涵洞,渡口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公路路面已铺装泥结碎石或已实施路面硬化技术等级达到四级以上并验收合格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包括日常养护、小修保养、附属设施管护,受灾工程恢复、道路大.中.修和改建工程 道路安全维护及路产路权保护,第四条,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区、乡镇.街道 村。社区.分级负责制、即。县道区管养。乡道乡管养。村道村管养。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坚持。畅通主导 服务需求,安全至上,分级负责 的四个原则.达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完善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 监督检查考核到位,五个到位.实现管理养护能力,路况通畅水平 服务发展能力.群众满意度.安全保障能力,五个提高,第六条,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有力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 规范化.实现建设与管理养护同步、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养到位的目标,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完善区级公路管理机构职能职责。各乡镇,街道,设立交通管理站 负责本辖区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客运管理等工作。落实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第八条,区交委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行政等级规划和管理养护规划 二 编制县道养护规划和日常养护计划,指导乡镇 街道,编制乡、村道路的养护规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审查农村公路大中修及新、改、建工程计划,三 会同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专项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的养护补助资金 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四,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负责专款专用 五、监督检查考核区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 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六。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做好乡道和村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 七。负责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和做好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第九条,区公路局具体负责县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时负责对乡 村道路养护业务的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二.拟订县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道的大中修及新改建工程。三,负责指导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审查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监督检查区公路管理养护所、乡镇、街道 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四 会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五,编制全区农村公路防灾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建立灾害预警体系.信息报送制度 一旦发生毁阻。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完成县道抢修和抢险工作、第十条,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县道路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 街道 做好乡、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对乡 村道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大中修及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安全保障等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二条、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乡。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具体职责是 一。编制本辖区内的乡,村道公路养护本级财政预算.筹集除市 区专项资金外的管理养护资金,二,编制本辖区内的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大中修和改建工程计划.三、建立并完善乡 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组织对乡 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四 组织实施乡道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督促村道公路养护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养护的质量验收,配合做好县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五,负责乡,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会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六,指导村级成立公路管理养护协会,落实本辖区内责任单位的养护队伍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七、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客运线路的规划 第十三条。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道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 建立管理养护机制。明确以村,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养护主体,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养护队伍,明确管理养护范围,建立管理养护制度。筹措管理养护资金,制定检查考核办法等内容,第三章,养,护第十四条,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应积极开展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县道 乡道公路应采取专业化养护模式,村道公路可推行班组或承包模式.积极引导受益企业进行义务养护。倡导,民建,民养、民管 民享 理念、鼓励群众以投工投劳。捐赠材料.轮流养护等方式组织村道养护 切实发挥广大群众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第十五条,养护责任单位必须保证路面整洁 病害修复及时,路基、边坡.稳定.边沟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绿化管护到位、交通标志。标牌干净醒目无歪斜,破损和遮挡现象、在危险路段应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确保车辆安全便捷通行,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两旁应种植适合本地的行道树,实施农村公路的道路绿化和美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第十七条 养护工作应开展科技创新、大力推广机械化养护作业、管理养护单位应及时修复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公路.桥,涵.损坏,尽快恢复车辆通行。第十八条,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护巡查制度、养护人员对养护路段县道每周巡查不少于5次.乡道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 村道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对县道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乡道每旬巡查不少于1次.村道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桥 涵.应开展经常性检查.第十九条、养护路段设立公路养护公示牌,将责任单位,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第二十条,建立应急处理制度.养护责任单位应建立应急处理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发生特殊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加强汛期 冰雪天气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公路桥梁的动态监管,加大地质灾害频发和结冰路段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事件的抢险应急预案.做好抢险资金。机具。物资的储备工作。第二十一条 推进养护工作信息化制度建设、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技术档案和数据库。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养护生产记录资料及台账,按时报送季度报表 水毁损失统计表,养护生产完成情况表和桥梁检查表、加强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管理,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阻断交通和特殊险情。管理养护单位应及时上报信息 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灾害事故发生,第二十二条 积极开展管理养护示范镇和文明示范路创建.管理养护责任单位的养护路段,县道不少于总里程的10,乡道 村道不少于总里程的5 做到区有示范镇,镇有示范路,通过示范路建设 逐步完善公路附属设施 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第四章、路产路权管理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应做好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侵占,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第二十五条,除因公路防护 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农村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新、扩 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水平距离为.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第二十六条。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从事下列事项需经审批、1、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2 砍伐公路行道树 3.超限车辆运输各种物资及设备。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5.在公路.公路用地设置标牌 广告牌等设施.6、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在县道公路范围内从事上述作业的,由区交通管理机构审批.在乡道公路范围内从事上述作业的,由区交通管理机构委托乡镇.街道.审批。在村道公路范围内从事上述作业的 由乡镇.街道.审批。第二十七条,严禁运输车辆在农村公路超限运输 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杜绝破坏公路,桥涵的行为,区公安局、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措施.确保公路。桥.涵。的安全使用,第五章,资金筹措与管理第二十八条,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方筹措 专款专用。的原则.多层次 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在市级养护专项资金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对于村道按1。1比例进行配套.具体标准为区政府配套资金为每年每公里1000元、乡镇 街道,政府配套资金为每年每公里1000元.乡 村道公路养护资金不足部分采取受益村民,一事一议.和社会捐资办法筹集。第二十九条、县道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街道、政府配套的资金用于乡 村道的日常养护 市.区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的50。用于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剩余部分重点用于考核 以奖代补。水毁塌方100立方米以上影响通行、路基垮塌断道的恢复补助 第三十条。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补助资金申请.拨付,使用与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或挪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加强资金的动态监管.定期检查.审计资金的使用情况 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补助路线及里程应是纳入国家补助范围并由区政府确定的路线及里程,第三十二条、村.居.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管理养护工作自查.乡镇 街道,每季度进行一次管理养护工作考核检查、区交委每半年组织一次管理养护工作考核检查 对纳入考核补助范围内的公路每年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管理养护路段的管理养护效果按优,良,次、差四个等级评定、综合考核采取100分制 得分在90分以上评定为优、80分 89分评定为良.70分,79分评定为次。69分及以下评定为差。年度考核评定结果全区通报.第三十三条,年度综合考核管理养护路段被评定为优,良.次等级的、每年分别按市级补助标准和区级配套资金的100。90。70。给予补助,被评定为差等的。根据实际得分所占百分比给予补助、因管理养护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路段取消考核补助,第七章。附 则第三十四条,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 2013,173号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