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本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进一步增强本县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合本县非煤矿山事故风险和应急资源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2,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 2 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2。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1 2、8.爆破安全规程.1,2、9,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1.2、10、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1 2。11,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1。2,12,武隆县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武隆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或者跨区域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非煤矿山事故以及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非煤矿山事故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规范处置 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果断处置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1.5预案体系本预案与.重庆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和、武隆县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衔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非煤矿山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指导与规范,1,6事故分级按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 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灾难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述,以上 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事故风险分析2,1本县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全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45个。其中18个已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石灰岩开采10个.页岩开采7个 石英岩开采1个。已进入。三同时。6个,新建5个。其余16个暂处于停产或停业状态.2。2主要风险分析非煤矿山危险特性 根据非煤矿山采掘作业环境地理、地貌.气候、地质等特性分析。非煤矿山采掘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坍塌.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火灾.车辆伤害。水害等事故、3组织体系及职责3 1领导机构及职责在县政府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 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下设县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 作为处置本县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专业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 3 1、1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构成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副指挥长,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和县安监局局长成.员、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经信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监察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交委,县卫计委,县安监局、县应急指挥中心 县质监局 县气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3,1,2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相关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2,具体指挥 协调本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3,当发生重大及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时。依照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应急委报告,4.分析总结本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承担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2办事机构及职责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安监局。承担日常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的决定 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2、组织制定和修订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指导乡镇制定和修订乡镇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3.负责发布蓝色 黄色预警信息.4.负责本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6.组织本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演习和演练,7,负责本县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8,负责县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的联系工作 3,3成员单位及职责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由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经信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县国土房管局。县交委,县卫计委。县安监局,县应急指挥中心。县质监局.县气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非煤矿山企业等单位组成 县检察院。负责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调查处理,依法监督有关案件的查办工作,县人武部、在接到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的增援命令后 负责召集民兵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县委宣传部、根据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的授权,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相关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正确舆论引导.县总工会,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调查及善后工作 配合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并为群众提供相关权益咨询.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做好园区内人员及物资的调配。配合参与园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和调查工作。县经信委,建立健全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体系。及时动员和组织本县各种电力和通信资源 迅速 高效。有序地开展电力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满足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情况下电力和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电力和通信安全畅通。县公安局,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可能危及区域内的警戒管控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事故周边区域社会秩序。组织消防。治安等警力积极开展扑灭火灾,排险排爆,人员搜救,证据固定和现场清理等工作,县监察局.按照分级调查处理原则。牵头成立责任追究组.负责事故 事件执纪问责工作、并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县民政局、负责配合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县财政局、负责由县财政承担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资金保障、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有关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中涉及房屋 建筑损毁等事故抢险救援,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器材和物资、提供抢险技术支持并制定方案,县交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 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县卫计委.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调配医护人员 医疗器材 应急药品 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县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一般事故的应急评估工作。县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应急资源储备和调度派遣。县质监局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有关的特种设备和遗留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 气压 雨量等气象资料。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4预测,预警与信息报告4,1信息监测县安监局统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场所数据信息的汇总工作 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源的监控.加强监测和报告 分级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场所数据库 包括 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品种 数量。分布。地理位置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监测 监控设施设备.包括生产工艺流程 储存仓库 经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监测监控等.加强对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安全监测、同时应密切关注企业周边森林及建筑物火灾、爆破作业 燃气.电力等危险因素。及早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4,2预警各乡镇安监部门对收集到的所辖区域内或可能对所辖区域造成影响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风险信息进行预测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接警部门按照权限进行处警,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4,3预警级别及发布4.3。1预警级别按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预警级别按照事故等级,划分为四级、级 特别重大。级。重大,级 较大.和,级 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3 2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 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通讯,警报器 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 3,3预警发布和解除 1 红色,橙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2、黄色。蓝色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4。4信息报告4.4。1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安监部门报告 2 发生一般,较大非煤矿山事故灾难.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 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 市安监局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4,4,2报告内容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信息来源 事件性质、涉及非煤矿山数量、影响范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 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根据事故态势和险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将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 一般、其分级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并结合现实危险性确定。5,1。1 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人民政府或者指派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当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救援能力不足以应对时,可请求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支援、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处置行动,并适时向县人民政府现场指挥机构移交指挥权 5 1 2,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实施,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属地管辖的责任规定第一时间组织展开先期处置行动,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相关单位接到出警指令后其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率领处置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在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展开抢险救援,当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救援能力不足以应对时、可请求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5.1。3,级、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县人民政府开展先期处置.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后.移交现场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5,2响应程序5,2 1。级应急响应.1。事发企业响应进入。级应急响应的.事发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开展初期处置,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迅速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 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应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报告事故和险情.不得瞒报,谎报 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同时准备救援所需的技术资料、做好向当地政府现场指挥部移交指挥权的各项准备,2、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响应进入、级应急响应的,应立即组织周边临近人员疏散撤离危险区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 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当上级政府,部门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保护 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3。县人民政府响应进入.级。级应急响应的。接到险情或事故信息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县人民政府根据险情或者事故情况迅速组织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县应急委委托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有关专项预案或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 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单位 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指定的集结地点或救援现场、必要时,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亲自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 设立县级现场指挥部。直接组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各项活动,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充分研判灾情、确定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和保障措施。并跟随事态进展持续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持,依法发布对局部地区实施紧急状态,调集和征用应急资源的指令 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发布险情和事故信息、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 根据事故或险情的有关情况 提请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提供增援、5、2,2。级应急响应进入、级,级应急响应的,在市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到达之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应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先期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后,移交现场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5。3处置工作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由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内部可设立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事故调查组等工作组、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指挥中心牵头.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等、主要职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现场指挥部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小组工作 适时派出专家组、共同参与事故的处置.调运所需应急物资 规范并及时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2、现场抢险组。由县公安局牵头 成员包括,县人武部、县国土房管局.县卫计委,县安监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事发地单位和专家组等,主要职责,依据现场监测数据结果,并参考专家组意见,科学,合理地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扑灭事故现场火灾.组织搜救受伤,失踪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对未爆炸的爆炸物进行排除和转移.消除次生灾害隐患,抢救运送伤员及现场清理等 3 医疗救护组,由县卫计委牵头,成员包括 事发地乡镇卫生机构等、主要职责。快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及时对事故伤亡情况进行核实与统计、4 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成员包括、事发地乡镇有关部门。事发地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及村社干部等.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工作、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 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警戒、控制事故有关的违法犯罪人员,收集固定证据.维护社会治安 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5。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成员包括.县民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县安监局及事发地乡镇有关部门等.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和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6,后勤保障组 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成员包括.县经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委及事发地乡镇有关部门.单位、等,主要职责,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为现场抢险救援提供通信,交通 电力、供水。物资及人员生活等后勤保障、7.事故调查组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安监局牵头.成员包括、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质监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家组等 邀请县检察院参与,主要职责,收集事故现场有关物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5、4安全防护5。4,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及有关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和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5 4。2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特点 现场指挥部应组织和指导群众尽快撤离事故威胁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组织分工。疏散范围 避难场所.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安置等。人员避险途中应注意选准撤离方向和路径。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并就近取用头盔、毛巾 湿布、口罩等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安全、5 5响应升级如果事故趋势进一步扩大,预计依靠事故现场所调集的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应以县人民政府应急委名义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请求支援或派人现场指导救援,5、6应急结束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 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一般和较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重大和特别重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 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尽快恢复事发地区及周边的正常社会秩序、一般.较大事故的善后处置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或者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或者指导,协助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善后处置主要包括后续医疗防疫,现场清理,污染防治.人员安置和困难救助 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安抚,补偿、有关人员的心理疏导、调用和征用的装备,物资及时归还与补偿 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事项 6,2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武隆县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6 3总结与评估现场指挥部完成事故或险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后 应当对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作出总结报告。事故调查组负责对被调查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应急处置评估报告作为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完善 改进应急工作的重要依据,7保障措施7.1通信与信息保障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 并配备必要的现场救援设施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的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7。2应急队伍保障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和民兵预备役队伍是全县事故应急救援基本抢险救援队伍。承担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县级有关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7、3物资装备保障县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建立和完善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物资保障,储备体系和调度机制.加强各乡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 进一步合理规划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布局,针对本县非煤矿山从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建立健全非煤矿山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维护制度,7 4其他保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和救援活动涉及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气象服务,资金物资、信息发布、宣传培训等其他保障措施,由县人民政府有关的专项预案规定.8宣传培训演练8、1宣传8。1、1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经常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8。1、2非煤矿山企业应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建立互动机制.有针对性的向周边居民和相邻单位的人员宣传本区域紧急情况下的个体防护与逃生知识 8,2培训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负责指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安全监管.救援技能。指挥业务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8。3演练8.3.1乡镇政府应有针对性的制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指导 督促实施,8,3。2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演练 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演练.9附则9 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更新,或根据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应急演练发现的问题及应急救援实践的经验教训.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9,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0附件10,1武隆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人员及单位联系电话 10.2武隆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人员名单10,3武隆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