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武隆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日、武隆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影响客运市场健康发展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 2017。76号。要求.为推动全区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制定本方案、一 总体原则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联合行动。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确保稳定、的原则 以城区为重点.兼顾重点乡镇和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和不稳定风险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 整治对象,一.组织化的非法营运车辆、二 职业性的非法营运车辆.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网约车,四,在汽车站。火车站 旅游景区、乡镇场镇等重点区域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三,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1 制定方案。依据整治重点 精心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宣传动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三是印发,武隆区禁止机动车非法营运规劝书。安排执法人员向涉嫌非法营运的车主做好劝导工作,四是由区残联牵头,区公安局。区交委 区安监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等单位配合。召开残疾人驾驶员俱乐部成员会议 做好,打非,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由区交委牵头。分四批对全区400余名公交车、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3,清理摸排,由区交委牵头.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安监局 区旅游局.区喀斯特 集团 公司。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二大队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认真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清理摸排工作,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并及时报至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 集中整治阶段 8月1日、11月30日 1.将城区乌江二桥至乌江三桥范围内的公路沿线,火车站.汽车站 旅游沿线及群众投诉的热点地区等。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2、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时与不定时,集中与分散。市民投诉举报等相结合的方法 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管,3 8月1日前,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牵头。区残联配合 对残疾人代步车未经批准张贴的标志标识等进行统一清除。整改,4 由区交委牵头、区公安交巡警支队配合。对未经许可的网约车、非营运机动车在城区巡游拉客载客,在火车站.汽车站拉客载客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5 坚持教育与管理,处罚与打击有机结合,对不服从管理。不接受教育,不听从劝阻,顶风违规的非营运机动车实行严管重罚、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非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6.通过电视 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1,由区交委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2 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3,由区交委牵头、区公安交巡警支队配合,常态化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四。工作措施.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 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办、区督查室、区综治办,区残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电视台,武隆报社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区交委、区公安交巡警支队 区公安局治安支队 区运管所.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一大队,二大队和第四支队三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交委。由区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二、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打非工作,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执法人员8人,区公安交巡警支队抽调民警4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在城区客运站 火车站。金海转盘。二桥.三桥.人民广场,世纪广场。高速路转盘,旅游风景区,校园周边等非法营运行为突出的重点区域经常性开展设点检查。必要时安排工商。市政 安监,运管等单位参与联合执法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加大残疾人代步车在城区巡游拉客、载客的管控力度、一是由区残联牵头。区公安局、区交委、区安监局配合,对残疾人驾驶员俱乐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宣传引导,警示教育 二是规范对残疾人代步车辆的管理、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牵头。区交委。区残联配合.取缔拆除残疾人代步车上设置的空车灯、计价器以及与营运有关的标识 三是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牵头。区残联配合.严格做好残疾人购车用途及车身颜色审查,严格上户及证件发放管理,四是由区残联牵头,区公安局。区交委,区安监局等单位配合.动员残疾人代步车车主本着自愿的原则.将车身颜色从蓝色分别更改成黑色。白色。灰色 红色等其他颜色、对自愿申请更改的 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四、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设置户外宣传站、流动宣传车,手机短信.LED。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及借助各种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二是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决心和专项行动的举措,威慑并警醒非法营运从业者停止违法违章行为,三是充分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理解.关心和支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区电视台,武隆日报上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非法营运举报电话,96096,区交委。77782999。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鼓励广大市民对非法营运进行实名举报.对举报四轮及以上机动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据的 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每台500,1000元的线索奖励,六 曝光抗法的不法车辆及人员。在区电视台设立曝光栏目,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听劝阻。顶风违规,暴力抗法的非法营运人员及车辆.实行公开曝光.七、规范营运车辆经营秩序.由区交委牵头.组织开展公交车 出租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文明礼仪,法律法规.遵章守纪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建立规范标准的网约车平台和巡游车监管平台、完善登记备案制度、提升合法客运车辆竞争力,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八,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经费保障、由区财政负责安排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用于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车辆运行,专项会议,日常办公、举报奖励、办案等工作.五。责任分工、一,区交委.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相关工作会议,牵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2。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行为.3、积极探索治理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4 合理规划全区客运线路,科学配置公共交通资源,适当增投交通运力、保障群众正常出行 二,区公安局.1.组织警力参加机动车非法营运联合整治行动.2.加强对机动车非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完善交通标线标志、加大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集中打击涉嫌非法营运构成犯罪的人员。重点查处涉嫌非法营运的犯罪组织,坚决查处取缔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组织和场所、有针对性地打击涉嫌非法营运 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者和牵头者,4.会同区信访办.区综治办、区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维稳等工作,三。区安监局、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四。区残联、配合区交委,区公安局等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摸底调查工作 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教育和引导.劝导残疾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退出非法营运行列、协助做好退出非法营运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困难救助等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五、重庆市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一,二大队和第四支队三大队,严肃查处通行高速公路的非法营运车辆 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及时向区交通执法大队进行通报.六、区教委、督促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全体学生自觉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研究制定学校错时上学放学方案。加强学生运送车辆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上学放学乘车安全.七.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拨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用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车辆运行费、办案工作经费。宣传费等,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八、区民政局 将退出非法营运并符合救助.帮扶条件的困难车主 驾驶员,残疾人群体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九.区人力社保局。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对退出非法营运行为的特殊困难人员进行转岗培训 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十、区信访办.区综治办.依法妥善处理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各类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十一.区督查室、区监察局 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执法处罚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工作不力,渎职失职 公路,三乱,及为非法营运车主私通信息.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 等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十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本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的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开展台账.对本辖区内涉嫌非法营运车主,驾驶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 的教育管理。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做好信访化解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六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的社会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 违法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当行为。在整治过程中、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治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深入研究,及时掌握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要迅速反应 妥善处置 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督查室 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在整治行动中履职情况和执法处罚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的违法违纪行为.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检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