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日,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规范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对三峡库区万州段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维护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水体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重庆市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1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内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在万州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水环境安全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等有关规定开展,万州区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按照 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万州区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按照、万州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在长江万州段沿岸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并将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报万州区环保局备案。接受其指导监督.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和器材,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1 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 分类管理,专家支持,社会参与。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科学处置,1 5事件分级根据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等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库区干流.支流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升 区段河长 10公里,并造成严重的饮用水水源污染 生态破坏或渔业损失的。库区干流水面漂浮物大量聚集、聚集高度。1,5米。区段河长、10公里、严重影响航运的,1、5.2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库区干流.支流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 升、区段河长 6公里 并造成较为严重的饮用水水源污染,生态破坏或渔业损失的,库区干流水面漂浮物大量聚集 聚集高度,1米.区段河长 6公里 严重影响航运的,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5 3较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库区干流,支流发生大面积水华 藻类数量达到108个,升.区段河长,3公里。并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生态破坏或渔业损失的,库区干流水面漂浮物大量聚集 聚集高度 1米,区段河长 3公里。对航运产生影响的,造成跨区县。自治县 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5 4一般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村 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库区干流,支流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 升,区段河长.3公里,并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 生态破坏或渔业损失的。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组织指挥体系2 1组织指挥机构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重大。特别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由市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牵头应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一般,较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由万州区人民政府成立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区指挥部、应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涉及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的 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一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牵头应对,其他区县,自治县,密切配合.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 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区长任指挥长 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应急监测.医疗救护,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事件调查等工作组 有关工作组根据情况设立专家组 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2.2现场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负责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一般,较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成立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护,现场警戒.交通管制 善后安抚 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事件调查等各项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市指挥部即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万州区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副指挥长 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区环保局局长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交委,港航.区公安局.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区政府新闻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国土房管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人武部 区公安消防支队,万州海关、万州海事处 长航公安万州分局,区气象局 区委网信办、区国资委 三峡水利。国家电网万州供电局 医疗机构 三峡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等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各开发区管委会和驻万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区水环境污染事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万州区环保局局长兼任。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3、1监测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水环境安全监测和共享体系、加强日常水环境安全监测工作.环保部门通过水环境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等技术手段监测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水质状况.水利,水文部门通过水文水资源监测,水土流失等技术手段监测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文情势和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建设.市政部门通过饮用水取供水水质监测等技术手段监测长江三峡库区水厂取供水水质情况,卫生计生部门通过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技术手段监测水厂供水水质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交通监测体系。利用交通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船舶的通行 通航情况。安监部门要利用企业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情况 国土部门要利用地质监测等技术勘察地质情况.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数据共享 发现可能导致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风险隐患的。及时互通情况,3,2预防区人民政府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环保,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含港航.海事,水上公安,市政。国土。建设,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的各类环境安全预警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风险评估。联防联控以及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对水环境信息,安全生产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 自然灾害等预警信息以及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 实现联防联控、对可能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各类排污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单位及场所 易发地质灾害的区域。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消除隐患苗头,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并将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接受其指导监督,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 物资和器材.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3、3预警3。3.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 橙色,黄色 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3.3。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 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 报纸 互联网、微博 微信、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 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人民政府或授权的单位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发布.环保部门应当在分析研判,会商基础上 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建议.3,3。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可视情采取以下措施.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 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 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 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及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适时掌握污染动态.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涉及跨区界污染的.及时向相邻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并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报告.3.3、4预警调整预警发布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3、4信息报告3、4,1报送途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车辆或船舶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区环保,公安,交通 港航。海事等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也可通过 58124644,向区环保局报告或通过,区长公开电话,58112345、向区政府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镇乡 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力争20分钟内电话报告 4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区政府应急办 区环保局立即分别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报告,3 4 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 处置情况 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3.4 3信息续报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 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 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 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要终报。包括措施 过程 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3,4、4信息通报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区环保局要及时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安监 交通.公安,国土 建设.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环保局通报.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根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四个等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牵头应对,发生较大,一般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区人民政府牵头应对,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事态发展到需向市政府,市环保局以及驻万部队请求支援时、由区政府协调。4 2应急处置程序较大,一般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 事件发生地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维护社会治安,按规定迅速上报。区指挥部接到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后,对事件等级。性质作出判断,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要开展先期处置。迅速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发生一般,较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通知区指挥部领导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迅速赶赴事件现场指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程序见附图1 4.3响应措施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车辆或船舶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 第一时间通告周边区域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4,3、1现场污染处置区人民政府组织制订污染处置方案,组织综合救援队伍或其他救援力量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 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理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理处置受污染环境介质.各有关部门、涉事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区域和类别、按以下规定协同处置,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区安监局要会同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环保局.区交委,港航,万州海事处.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涉事单位或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 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做好消防废水 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防止泄漏物料继续进入外部环境。造成事态扩大,企业或生产经营者非正常排污引发突发水环境事件.区环保局要会同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 区安监局,区交委 港航 万州海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水务局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查明涉事单位和污染来源 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督促涉事单位或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污染处置。交通事故引发突发水环境事件 区交委.港航。区公安局 区安监局要会同区环保局,区公安消防支队,万州海事处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查明泄漏物质种类 数量和污染范围.督促涉事车辆运输单位。供货单位或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开展处置、水上交通事故或港口码头危险货物事故引发突发水环境事件、万州海事处、区交委.港航、等水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管辖范围。会同区公安局,长航公安万州分局 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单位先确定泄漏源 泄漏危险货物种类,污染范围等,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泄漏源,同时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在事故下游水域进行污染物拦截控制 控制污染范围后再处理泄漏物 当突发水环境污染有可能污染相邻区县水环境时,区人民政府要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县人民政府。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等 4。3 2应急供水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时 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供水单位加大混凝、沉淀 过滤和消毒力度 或采取预氧化,活性炭吸附等有效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供水安全,当供水水质安全无法保障时 立即停止取水。并采取启用备用水源.水厂间调剂补给。罐车送水,瓶装水供应。临时工程供水等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安全.4、3 3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 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 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4。3、4医学救援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区食药监分局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三峡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等,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疗救护.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4、3,5应急监测区环保局要会同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 区气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区域水质.下游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来水厂取供水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 社会环境状况等,制订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 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船舶.车辆 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4,3,6市场监管和调控区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要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区食药监分局加强管理禁止或限制受污染水产品.食品 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引发中毒事件。4 3.7舆论引导区政府新闻办会同区委网信办、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 报纸 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 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4、3 8维护社会稳定区公安局会同区商务局.有关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 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4,4响应终止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事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水环境危害基本消除.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5善后工作5。1损害评估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依法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5 2事件调查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环保局根据职权划分、按照事件类型。事件等级以及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 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5,3善后处置区人民政府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受污染,破坏的水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 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6应急保障6 1队伍保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环境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队伍.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要积极参加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提高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为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评估污染损害,开展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6。2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业设备。救援物资、防护器材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 存储、调拨.供给.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财政部门要保障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必要经费.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的通信联系.组织现场信息通信保障、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区指挥部之间视频.音频和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交通部门健全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保障体系.保障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6,4技术保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水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建设、积极储备技术力量.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实现流域.水文.水质、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 污染源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7宣传培训和演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定期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8附则8.1预案管理区环保局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原则上不超过5年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并注重与本预案有关内容的衔接、8、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8 3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附件1、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一.区指挥部职责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区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 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发布事件有关信息。二 成员单位职责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交委,港航、区公安局.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 区政府新闻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委 区农委,区商务局 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国土房管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 万州海关 万州海事处,长航公安万州分局.区气象局、区委网信办.区国资委、三峡水利,国家电网万州供电局、医疗机构,三峡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等。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和驻万部队等相关部门 单位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发挥运转枢纽职责.负责统筹协调一般,较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传达指令,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区环保局。负责对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预警建议、并根据市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提出污染控制建议。组织专家指导开展现场污染物消除及修复工作,做好污染态势监测。按程序向环境保护部或相邻省市报告或通报事件相关信息。区安监局 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收集。上报事故相关信息、区交委、负责组织区港航局。区运管处,区交通执法支队等单位开展危险货物.含危险化学品 危险固体废弃物、等水路。长江干线以外的地方水域、公路 高速公路、运输事故,港口码头危险货物事故、船舶海损事故及船舶污染物排放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以及应急处置 负责应急处置期间交通管制和救援物资设备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运输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人员疏散或隔离工作。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有关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险货物、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道路交通事故,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应急处置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 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舆情监控应对工作,负责相关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认定,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次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区城乡建委、组织.协调因地质灾害,矿山开采等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应对和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预警系统。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环境地质勘察,区水务局 组织,协调因洪涝灾害,水利工程调度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备用饮用水水源建设和调度,负责流域流量控制和监测。提供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资料.参与事件调查和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参与预测污染扩散。区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做好新闻通稿起草工作.视情向媒体发布.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开展重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区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督促电力.燃气,国防工业等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所属排污单位控制污染源头 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提供事发区域地形.影像等地理信息资料.提供地理信息保障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区农委。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生活物资、区民政局.调拨救灾物资,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城市下水道,公厕及粪便处理等设施、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应对和调查处理.组织人员对流域内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指导取供水企业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保障生活饮用水供应。参与有关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负责饮用水监测预警,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协调 指导因地质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环境地质勘察。区质监局.协助因特种设备引起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方案,指导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污染情况实施监测.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区人武部 组织协调驻渝部队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区公安消防支队,参与处置化学品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参与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件现场抢险 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做好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准备、万州海关.协助进口再生原料或进口货物引起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万州海事处。负责长江干线万州段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监管.负责管辖水域内船载危险货物 燃油及违法排放船舶污染物引起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水环境污染事件水上交通管制 长航公安万州分局 协助其它部门处理突发水环境事件相关工作.区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和实时气象资料信息、区委网信办 收集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和互联网管理,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区国资委。负责督促所属国有企业做好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参与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三峡水利,国家电网万州供电局,负责电力设施抢险救援和电力供应,保障电力安全,各镇乡,民族乡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协助。配合各事故处置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先期处置 按规定迅速上报.负责所辖区域事故发生地群众的稳定.疏散,宣传.解释 安抚及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当地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处置工作 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先期处置,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 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