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和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津政办发,2009,6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津政发,2010.5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安生.2009,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加强街道安监组织机构建设按照市安委会,通知、要求 全区各街道要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名称统一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监办,人员配备全部为专职人员并持,天津市行政执法证 上岗,各街道遇有人事调整 需要调动持有、天津市行政执法证、的安监办人员时.须征询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无瑕街、军粮城街,新立街。万新街,华明街。金钟街 金桥街和海河高新区安监办应配备5名以上专职人员.张贵庄街,丰年村街。东丽湖街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员,海河高新区人员编制由各单位自行调剂,各街道园区安监办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各街道安监办应达到 六有。要求、即、有牌子,有印章 有职能,有岗位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必须的装备和设施、各街道要为安监办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安全生产监察车辆。二,加强制度建设各街道安监办要建立10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项台帐,一.十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3,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安全生产告诫制度、8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9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0。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二、八项安全生产台帐1。安全生产工作台帐、2,安全生产会议台帐。3、安全生产检查台帐.4。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明细台帐、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6 特种作业人员台帐、7,特种设备台帐,8 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事故管理台帐、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 认真履行职责各街道监管职责是。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安全监管机构 构建街 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分析 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编制和完善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负责所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 加强依法行政各街道要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状况检查 及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三,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管要加强本辖区内水陆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危险化学品,建筑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治理方案和总结.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使其依法生产经营.健康发展,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凡是纳入各街道管辖的企业.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就要做好跟踪督查和指导,监督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安全生产,三同时 工作,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管理要定期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并实行定计划,定措施。定时限、定投入 定责任人的隐患治理。五定,方案。督促落实整改。加大对辖区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动态监控、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从源头上防范事故.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有关要求,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 持证率达100 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单位职工和临时务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和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有计划 有方案、有总结,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 普及安全知识,六、加强服务指导工作各街道要切实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为企业和基层单位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平衡协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传达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区安全监管部门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