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1、编制目的,做好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保持稳定.1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阿坝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阿坝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 适用于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 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2.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1.3.3。村镇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拆除活动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不执行该应急预案,1.4、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 由州城乡建设住房局牵头负责 各县政府 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 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四级响应机制.1.4。2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州城乡建设住房局要与各县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保证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 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1,4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事发县政府是处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州政府视情成立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统一领导 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由分管副州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对口副秘书长和阿坝军分区.州公安局 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安监局、州武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 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卫生局.州国资委,州质监局,州交警支队 州消防支队,州森警支队负责同志组成、州指挥部职责,1.全面组织指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适时批准应急预案的启动 宣布进入和终止应急状态,3 负责统一调配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器材.2。2,工作组及职责分工,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州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置组、事故调查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小组、州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州城乡建设住房局.由州城乡建设住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州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通知各有关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州指挥部的要求 处理应急救援事务,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按州指挥部要求、适时发布事故公告,对外公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结果。处理州指挥部日常事务,承办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牵头,州安监局,州国土资源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参与,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综合协调。筹措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调配和运送交通工具,救援物资。抢险器材和设备.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应急通讯。供电,供水 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县政府牵头,阿坝军分区,州武警支队 州安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经信委 州卫生局 州消防支队等部门参与 负责紧急状态下的人员搜救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安全处置等现场抢险作业、医疗救护组。由州卫生局牵头,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参与,负责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医疗救援方案、负责在安全区域内设立现场医疗救护点 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专家技术组,由州城乡建设住房局牵头 州经信委、州国土资源局.事故单位,业主,参与 负责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 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判断事故后果和可能发展的趋势。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提出抢险救援建议方案报州指挥部,善后处置组 由事发县政府牵头,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安监局及保险机构参与.负责核实伤亡人员数量,姓名。身份等 受灾及疏散转移人员的安置,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家属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事宜.事故调查组,由州安监局牵头,州检察院,州公安局 州监察局。州质监局。事发县政府等参与。负责事故调查取证 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宣传报道组 由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牵头,事发地县政府及有关新闻单位参与,负责做好事故处置的宣传报道。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工作,阿坝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应急预案以及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等组成.2、3.相关机构职责,2,3,1.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的组建.职责应参照州城乡建设住房局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县实际制定,2,3,2.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各企业 单位制订、本级城乡建设住房局给予指导和督促,2。3 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按照相关预案,结合现场实际。会同有关专家制定完善现场抢险、救援、保障。恢复等现场应急方案并有效地实施、及时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事故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在同级州,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活动。2.3。4 现场救援所涉及的消防、卫生、交通 治安等支援,由县城乡建设住房局报请县政府组织协调,3、事故分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4.预警 预防 4.1、预防工作。州、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应当定期研究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4、2、应急预警演练.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应当定期部署和组织地区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并组织演练 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建筑施工项目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及时处理事故隐患.4,3,预警及级别、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应当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研究分析。对可能造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可能造成、级事故时红色预警 级事故时橙色预警。级事故时黄色预警.级事故时蓝色预警.预警应当以可靠方式通知到相关应急机构及相关单位 5 突发事件报告 5 1,事故报告,5,1,1.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4,事态控制情况。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快报要求的相关内容,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7,有关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8。事故原因分析、9。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5、1,2。报告程序,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或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城乡建设住房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监局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2.州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接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 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 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 可直接报至州政府 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3,发生I。级质量安全事故、由州城乡建设住房局报住房城乡建设厅.5。1。3、报告时限、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城乡建设住房主管部门报告,城乡建设住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5,1、4,相关记录,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6 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 级.6,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 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6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启动,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 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 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超出州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跨市、州,级行政区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6,1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较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超出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跨县级行政区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州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6,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级响应,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县级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6。2、响应程序,6,2,1,级,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级,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州政府在上报省政府的同时。根据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及州直有关部门的建议、启动本级预案实施先期处置。在国务院.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省,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成立州指挥部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州直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州指挥部提出请求.事发地县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领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积极配合应急专业机构的现场处置.6,2,2 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州政府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州指挥部 及时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 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州直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情况 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 向州指挥部提出请求 事发地县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积极配合应急专业机构的现场处置.6,2.3.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政府按各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6,3,事故分析、鉴定与评估.相关部门和专家技术组负责及时检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提供建筑物损毁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并对事故造成的临近建筑物结构安全进行鉴定.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4。响应结束 结束条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死,伤人员全部得到救治和处理 无新的质量安全隐患出现,结束程序 按照 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 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州政府或州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6。5、宣传报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和新闻的发布.由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负责管理与协调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7,宣传培训与演练。7 1。宣传。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宣传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 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7.2、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7,3,演练、州、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8,后期处置,8,1,善后处理 事发县政府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8。2.事故抢险调查与总结报告.8,2.1,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8,2 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4、处理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分析、评价 5 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6,事故结论。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8 各种必要的附件.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45,60天内完成、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在60天内完成并上报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备案,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按照州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执行、8,3,表扬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处置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引发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附则、9 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州城乡建设住房局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9、2.名词术语的说明。8 2、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是指,1 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工程,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2。扩建 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建设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重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 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是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 也属于改建项目。在改建的同时。扩大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新效益的项目、一般称为改扩建项目.9,3、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州政府批准,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10,附件,阿坝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附件阿坝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