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保护和改善全市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 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行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生态美丽巴中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三。重点任务、一、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成果汇总,加强对各县、区。含巴中经济开发区,下同、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不再列出,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工业企业。园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为重点、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2017年,2018年底前,分别建成我市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和省控,市控监测网络 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较多的南江县、畜禽养殖集中的平昌县 天然气钻探开发较多的通江县三个重点防控区补充设置市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2020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建成完善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3、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依托,智慧巴中,和、大数据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市级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并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共享,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二,明确土壤监管重点,严格土壤环境执法,4,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镍。铜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天然气开采 化工、医药、危险废物处置。机械制造及加工等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等不同区域不同重点行业及规划区内原有工业企业拆迁后的土壤监管、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5 强化环境执法,各县、区。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 倾倒、填埋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专项环境执法 严厉查处相关领域职能部门、从业单位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全面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 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 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实现对土壤环境的有效监管 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增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安全监管局 林业局、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6,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在全市农产品主产区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以我市粮。油生产大县、区.为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试点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其它区域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7.加大耕地红线保护力度 落实巴中市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按照,依法依规 规范划定,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五项基本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 区。要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区、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 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 汽车制造 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8 防控企业污染.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为主 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明确其范围和面积 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和优先区域土壤管理数据库.加大优先区域保护力度 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优先区域土壤环境得到优先保护 开展优先区域土壤环境加密调查,建立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各县 区、要对优先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 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9,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 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市,县,区,两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省控指标要求,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局 10.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2020年前、各县、区 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耕地。各县、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制订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林业局.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1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天然气开采,钻探、化工医药 汽车及摩托车制造.制革。生活垃圾填埋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各县。区 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省。市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局。卫生计划生委,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县 区.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纳入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 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 设立标识 发布公告 开展土壤 地表水,地下水 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 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局.水务局、12,落实建设用地监管责任 市 县、区。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市。县,区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13、严格用地准入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 一律不得进入用地程序 市、县,区.两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局,责任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14。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并报市环境保护部门备案.不符合相应标准的 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信息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矿产,天然,页岩.气等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依法严查向滩涂.坑塘.废弃坑井、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污。倾注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15.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保护 研究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土壤环境定期监测,在各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陆域一.二级保护区内 布点开展土壤理化指标、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监测。调查水源地周边的自然及污染源情况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规划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16、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 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市,县 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自2017年起,县.区、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 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17,强化区域功能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 禁止在居民区,学校 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六 加强污染源监管 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18。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遗留尾矿库及渣场的污染防控,完善防渗、覆膜、压土.排洪 堤坝加固等安全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 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化矿山,三废.污染治理 在部分矿山、建材开采废弃场地开展污染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农业局 林业局。国土资源局.19,强化重点企业和园区环境监管。各县 区.根据重点企业分布.规模和污染排放情况 确定本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报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后,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土壤进行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到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预防预警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底前建成工业园区大气,水.土壤和地下水预防预警体系。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 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商务局。质监局,20,严格企业各类拆除活动污染防控 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摩托车,制造 农药。危废处置 生活垃圾填埋。电子电器拆解.汽车拆解等行业企业及其它可能危害土壤环境质量的生产设施设备 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区,级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委、商务局、21 加强工业废物规范化处置,全面整治尾矿 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炉渣、垃圾焚烧发电飞灰以及脱硫 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综合整治和处置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对全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 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22、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鼓励使用配方肥、增施有机肥 减少化肥使用量、落实。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科学施用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 在上级指导下开展试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激励机制.建设收集存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到2020年,按照省上要求.推广到全市所有的产粮 油 大县 区,和所有蔬菜生产重点县。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 形成一批可复制 能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新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市粮油、蔬菜,水果主产区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供销社.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提高农膜质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激励机制,完善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 工商局、供销社。2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新、扩 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小区,严格执行、巴中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规定、合理规划布局养殖场 小区 建设,2017年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大户,关闭或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公安局。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建立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管控体系,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平昌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 循环发展试点,采用PPP模式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开展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区。创建活动。鼓励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力争创建、1个畜牧业绿色示范县 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自建或有可依托的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局,24。减少城乡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 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 资源化,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到2020年 全市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 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实施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和综合治理。2020年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废弃饮料瓶等为突破口,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到2020年全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 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25.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先修复,后开发。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 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县。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牵头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26 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根据严格管控农用地清单和优先管理污染地块清单。完成项目库建立、与省同步完成区域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环境保护厅备案.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局,财政局.27 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土壤污染类型.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探索适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 逐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7年底前,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省控要求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规划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8,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转出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并征得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转运,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其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农业局,监察局,29 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市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市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各县,区,配合环境保护厅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农业局 财政局.八,强化空间布局风险管控,探索土壤防控新模式,30 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规划时 应按照我省,绿色发展,要求.根据土壤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规划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31,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控.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一类,二类管控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在一类管控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类管控区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 水务局 农业局.林业局,32,强化绿色发展空间管控。深化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防范土壤环境风险。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 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引导畜禽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四、保障措施。九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齐力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33,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 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建立完善我市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合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 强化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发动群众监督,进一步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农业局.加大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大全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质量类别划分,风险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 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统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优先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以及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生态修复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34。推行绿色信贷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继续发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土壤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我市重点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和绿色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将环境违法等信息上报省环境保护部门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使用 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提高保险机构和有关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的认识.主动作为.力争形成更加科学合理、充满活力,健康有序的绿色保险工作机制.为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增添力量、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巴中银监分局。市国税局、35,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激励政策、依法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定有机肥生产.加工.使用方面的奖励扶持政策,制定对加厚农膜,可降解农膜等新型环保农膜的推广应用和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废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地税局.国税局 供销社。36,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 适时发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 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 农业等部门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曝光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 鼓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媒体专栏作用、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环保义务监督员等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土壤污染事件调查,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检察院.法院、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37、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各县.区、要在2017年8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逐年制订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的年度计划。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各地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自觉担负起本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抓重点。分管领导抓落实、统筹协调各部门的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责任。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目督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38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巴中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 督促、考核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进展情况报市环境保护局汇总 市环境保护局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牵头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39。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国有企业,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对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损害赔偿等方面所需资金,污染企业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40,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 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县 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县,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 约谈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约谈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