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安区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6.3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6.63号、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安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安府发、2017.14号 精神。切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全区土壤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广安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以,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为指引.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行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 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扎实推进广安区水屏障.森林屏障、山屏障 产业屏障创建、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 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生态广安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二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土壤污染现状得到遏制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明显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 四、重点工作,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规定 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掌握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实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每10年开展1次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定期更新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信息、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局参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不再列出,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风险点位.背景点位 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工矿企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等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 2020年底前 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全覆盖。建成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补充增设监测点位。提高监测频次,区安监环保局牵头 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农业局参与,3、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四川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方案,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建立广安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按照四川省土壤环境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参与,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划定结果报市政府审定.以耕地为重点 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以优质粮油主产区和蔬菜产业基地为试点、有序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管控清单,定期更新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逐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区农业局,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参与、2。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区安监环保局.区农业局参与。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街道倾斜 深入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推行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 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区农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水务局参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 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鼓励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0年 新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区农业局、区林业局牵头,区安监环保局参与.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 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 区发改局.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参与 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行业企业环境监管.2020年前,加快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确保耕地不受污染,区安监环保局,区经信局牵头 区发改局参与。3、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的技术指南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区农业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参与.4、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2020年前。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耕地。相关单位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制订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和广安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区农业局 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参与、5.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 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引诱剂等无公害防治手段 完善各种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 发现超标的 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区林业局 区农业局负责、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1。明确管理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制度 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报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参与、2 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报区安监环保局备案、并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参与,3 落实监管责任,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划拨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 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区住建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参与.4,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一律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牵头,区安监环保局参与,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并报区安监环保局备案,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信息纳入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参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 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依法打击向滩涂,沼泽地,坑塘.废弃坑井,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污.倾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参与 2。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严格环境准入.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风险管控 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 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五、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1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自2017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 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按照省矿山、三废,污染治理方案和场地污染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试点方案的要求.深化矿山,三废.污染治理、在矿山、建材开采废弃场地开展污染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试点、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各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 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参与。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所形成的尾矿库、矿山排土场和渣场的安全监管和污染防控、完善防渗.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安全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按规定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与安全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区安监环保局牵头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参与。2。严格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管控.2017年起、根据重点企业分布,规模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制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排放总量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 数据及时上报区安监环保局。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参与,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鼓励企业实施原材料替代。加强电器电子 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安监环保局,区质监局参与、3,严格企业各类拆除活动污染防控.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 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 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及其它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报区安监环保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参与、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控制,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全面掌握我区污染现状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且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禁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鼓励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有利于实现区域重金属污染物削减的环保治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清洁生产项目、加强企业污染物末端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重金属企业监测制度,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9 5。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 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区发改局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执行国家和四川省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和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以环境倒逼机制和循环经济理念指导涉重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现有优势企业或引进优势企业,对现有涉重金属行业进行资源整合 兼并重组或改造升级 贯彻执行国家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参与,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按照四川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综合整治方案,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参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贯彻执行四川省工业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清理整顿方案。对全区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参与,6,加强油气开发污染防控.严格油气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加强油气勘探 开采和封井全过程管理 规范、三废.处理处置,推动油气开采过程的土壤环境保护.贯彻执行四川省水基,油基岩屑等页岩气开采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参与、7、加强农业污染控制,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全面落实、四川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总体方案。和广安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鼓励使用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三减一限制一提高、严格执行,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四川省到2020年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方案、和、广安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标准,科学施用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2018年底 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26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 以上、区农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参与,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新模式,继续推广秸秆免耕覆盖沃土技术。堆沤发酵或过腹还田 稻田秸秆覆盖连续免耕技术等方式处理农作物秸秆,杜绝秸秆焚烧行为。逐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站。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激励机制 建设收集存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区农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参与,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摸清各地农膜用量.加快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地膜的行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逐步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 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区农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参与 8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广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严控兽药 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格规范兽药 饲料添加剂产品中重金属.抗生素的使用,禁止违规过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管控体系.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提高种养配套耕地比例 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 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持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建设符合区域特点、养殖规模和防治要求的粪污存储,利用,治理设施、到2020年、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 以上.区畜牧食品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安监环保局参与,9,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 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大用水源头污染控制,以渠江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水质安全。防止对土壤产生污染,合理规划并优化灌溉取水点、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加强农田灌溉渠道和相关水利工程的养护,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 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区水务局牵头、区农业局参与、10,减少城乡生活污染 建立政府.社区 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 综合循环利用,提高收集、利用。处置的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完善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全区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所,摸清底数,建立清单,修订完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实施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鼓励多种方式处理生活污泥,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 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区住建局牵头 区城管执法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区安监环保局.区商务局参与.六.优化土地资源空间布局。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1,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空间,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时.应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根据土壤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全面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引导城市建设 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区发改局牵头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参与。2。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核查划定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 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 不能减少,确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须报省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 须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参与,3.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深化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土地资源配置与保护.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化工 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 危险废物处置 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引导畜禽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 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参与.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依据国家,省出台的有关责任追究方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先修复后开发 原则,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 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参与.2,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及其年度实施方案。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根据广安区土壤污染状况 统筹土壤和地表水、地下水 大气环境协同治理.制定广安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明确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建立项目库。动态更新.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等参与 3、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受污染耕地和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 学校 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试点。根据耕地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土壤治理与修复。2020年底前,重点开展军工企业废弃场地,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矿产资源开采废弃场地等周边受污染场地及耕地的治理与修复,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农业局牵头 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参与、4、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需要实施修复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结论,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部门要求.制定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并报区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 区农业局参与 责任单位应按照修复技术方案中确定可行的修复技术路线施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 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监理制度、重要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实行双监理制度、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验收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 区城管执法局参与、5,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区安监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参与。八 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1。完善管理制度与协调机制。建立土壤环境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保障.设备配备等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强化政府主导 鼓励社会参与。发动群众监督 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合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土壤问题 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区安监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 落实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制度,区农业局要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划拨供地。农用地经营权改变,地票交易时 区住建局在编制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方式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区住建局要监督管理修复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监督管理修复场地污染土壤密闭运输。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住建局 区农业局参与、2 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本地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 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区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区发改局、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参与.五 保障措施,一.强化能力保障 1.加强能力建设、区安监环保局要明确土壤环境管理工作职责.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配备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化学分析.数据处理等设备仪器 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满足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警系统,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强化环境应急管理 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财政局 区应急办参与。2 组织开展培训,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参加省级环境保护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和环境执法人员培训 区安监环保局负责,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培训,农业及相关部门结合农业产业现状和发展要求、组织对农民,种植大户及农民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区农业局牵头。区商务局参与,二、强化执法保障、1 完善法规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广安区实际,适时修订完善广安区相应管理办法 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区安监环保局,区法制办牵头,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参与。2、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强化对重点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钒。锰。钴、银,铊、锑.和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 芘。氯丹 七氯 代森锌.的监测,强化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焦化,电镀,汽车制造.危废处置,天然,页岩,气,农药 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粮油、蔬菜主产区的环境监管 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 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局参与、3.落实行政司法衔接机制 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违规存放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品.不正常使用污染整理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相关领域的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许可等职能中的渎职腐败犯罪行为。对造成土壤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区安监环保局牵头 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城管执法局参与。4、加强市场监管执法 强化农用化学品市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膜,化肥行为,严禁制售高毒剧毒农药.严格规范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区工商局牵头,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参与,三,强化科技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创造条件 鼓励支持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各种形式参与我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总结国家和全省试点项目经验。积极储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避免盲目引进治理与修复技术、造成修而不成的局面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培育一支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 区教科体局。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教科体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区投资促进局参与,四,强化资金保障。1,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稳定投资机制.加大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土壤防治专项资金.通过推行绿色金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 市场融资等方式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土壤污染防治市场。保障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和土壤环境调查与质量类别划分、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工作。优先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涉重金属企业技术改造以及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项目、要重点支持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土壤生态修复等相关项目和工作 区财政局牵头 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 区金融办参与 2,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 激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鼓励我区农药。化肥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环保领跑者试点、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定期上传环境违法等信息.完善企业环境信用多部门奖惩联动机制.区财政局 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 区教科体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金融办,区投资促进局、区商务局参与 五,强化监督保障,1、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 适时发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来源、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依法依规公开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相关信息,区安监环保局牵头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局参与 2。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鼓励新闻媒体曝光污染土壤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土壤污染事件调查情况。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局参与 3.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机关、学校.工厂 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结合普法工作和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低碳生活方式、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科体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粮食局。区科协参与 六。强化责任保障、1,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 要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本地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统筹协调、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区安监环保局牵头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局参与,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区大气、水 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区安监环保局要统筹协调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进展情况报区安监环保局汇总.区安监环保局向区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快建立健环境管理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机构,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参与.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行业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 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方面所需资金,污染企业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国资办参与、4 严格评估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政府适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每年对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督查办.区绩效办 区审计局参与,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区财政局牵头、区安监环保局参与.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将约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有案不移.降格处理的,将按照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已调离 提拔或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区安监环保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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