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建筑施工现场车辆出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切实维护市容市貌.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令、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在南充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 扩建、改建等所有建筑工程,本办法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本办法所称车辆指施工现场出入的混凝土车,渣土车,物料运输车等 第四条.施工现场必须修建施工临时道路、并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设置.场内道路应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硬化,第五条,施工现场出口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在大门内侧设置积水池,排水沟 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备。禁止车辆带泥污染城市道路 一。出入口道路硬化标准.临时施工现场只允许设置一个出入口、其它施工现场可设置两个出入口,出入口道路应进行砼硬化。硬化长度距大门向内延伸不少于40m,路面宽度不小于出口宽度,砼厚度不小于20厘米 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出入口外道路应硬化至与市政道路相连接。并铺设草席,棕垫等不低于3m、二,冲洗平台设置标准 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与市政管网相通 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鼓励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三。清洗池设置标准.所有在建项目必须设置清洗池 清洗池设置在入口车道左侧.距离大门不少于10米.清洗池成船形状,宽度。长度4.8米、深度不小于0,5,0、8米 四。积水池.沉淀池、排水沟设置标准.大门内距大门3.5米处砼道路两旁设置积水池,沉淀池,排水沟 积水池 沉淀池长.宽 深不小于1。5、1.2 1.2m.排水沟长度同砼路面长,宽度0,25米、深度0 3米,排水沟长上安装钢篦子板。并在工地大门中轴线设置挡水,减速坡、五 冲洗设备设置标准.各工地应在冲洗平台处接通水管并配备压力不小于8MPa的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高压冲洗设备左右各一台.大体量挖土外运时至少四台,六,地域位置及施工条件确实受限的项目出入口道路硬化及冲洗设备的设置达不到上述条件的。须向市质安站报送专项实施方案、由市质安站现场勘察审批后实施 且冲洗,排水.沉淀池设置齐全、应有减少污染的可靠措施,采取铺设棕垫或钢板等补充措施保证工地出场车辆干净无污染,第六条.各建筑工地应对出入施工现场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坚决执行一不准进.四不准出的管理规定,一不准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四不准出是指超载,违章拉人。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不准驶出工地 第七条,从事建筑砂石,渣土。施工垃圾和建筑材料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外形完好,装载的货物不得高于车厢体上沿。并采取封闭,覆盖措施,避免泄漏 抛撒,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严禁运输、以防止沿街抛洒 污染城市道路、第八条、各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也应对厂区出入口处道路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同时、要教育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主动配合建筑工地出入口管理人员.及时认真做好车辆的冲洗、确保驶出厂区及施工现场的运输车不带泥上路,第九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出场车辆的冲洗及冲洗设施的操作使用管理及门前三包 第十条,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门卫应加强车辆进出管理 严格监督冲洗人员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凡未经冲洗或冲洗不彻底的,门卫不得放行车辆出场,并认真对车辆出入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对施工现场出入口未硬化,未安装冲洗设备或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负总责。全面负责对出场施工现场车辆的管理工作.制定施工现场出场车辆管理制度 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施工现场物料运输相关管理责任 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出场车辆的管理。第十三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雇请证照齐全 运行良好。遮盖严密的各类车辆。第十四条、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出场车辆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和四不准出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并向建设单位和质安站报告,第十五条、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城市建设监察部门加大对施工现场出场车辆的监管,巡查力度,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南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解释、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