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成都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 攀枝花市康养旅居地老龄友好康养社区建设、服务与管理规范 DB5104/T 28-2020
  • 四川省交流电气化铁路同相供电装置技术规范 DB51/T 2701-2020
  • 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51/T 009-2021
  • 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社会保险基金 DB51/T 2716-2020
  • 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51/5027-2019
  • 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 2023年
  • 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 DB51/T 2721-2020
  • 广元市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创建技术指南 DB5108/T 19-2020
  • 成都市综合运动场、综合健身馆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南充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 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 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火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 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城市道路和供水专项系统规划应当包括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 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等相关部门在编制城市道路和供水专业系统规划时。应当对涉及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征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供水主管部门组织市政消火栓的新建。迁建,补建、拆除等建设工作.水务管理部门负责督促供水企业按照专业系统规划和技术标准 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工作,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建设、第六条。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火栓布局规划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中配建的消火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相关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中配建的消火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相关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七条。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因绿化.市容环卫 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 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第八条、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应当按照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 并指定专人操作。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第九条 市政消火栓由水务管理部门组织供水企业负责维护保养 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保养,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和保养、发现消火栓损坏或者接到消火栓损坏报告的,应当及时修复.确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日常检查,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编号.建档等工作.市政消火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第十一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迁建市政消火栓的 应经水务管理部门同意后并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后进行、第十二条 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经费应当在城市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中列出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消防事业经费预算.并由消防机构根据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验收情况向负责维护保养单位及时拨付.不得拖欠经费,单位消火栓的建设经费和维护保养经费由单位承担,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的建设经费和保修期内维护保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后的维护保养经费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三条,未办理临时使用手续擅自使用消火栓的。或者违反临时使用消火栓要求的 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办理临时使用手续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 应当向供水企业补缴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供水水费、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巡视、维护和管理制度、履行巡视.维护和管理职责的 二。接到报修电话或者相关部门的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对缺失,损毁的消火栓设施进行维修,补装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供消火栓档案资料的。第十五条,在消火栓周围堆放物品或者修建建、构、筑物妨碍灭火取水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因车辆碰撞等其他原因致使消火栓损毁或者水源泄露的 其修复费用及相关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行为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供水企业报告的 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消火栓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通知供水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火栓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 埋压、圈占 遮挡消火栓的.三、擅自拆除,停用或者损坏.挪用消火栓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消火栓的监督管理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