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海区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静海区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2017年5月18日静海区人民政府第14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6月9日,静海区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据、天津市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17 5号。针对2017年我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北方地区取暖,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能源比例,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京津冀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4 152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7.14号.以减少散煤污染排放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 规范市场、严格监管。协调联动,的原则,以推广无烟型煤,强化源头治理为重点.同时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完成市政府对我区2017年五大散煤治理领域的考核任务指标 实现 禁燃区清洁能源全替代.农村地区无烟型煤全覆盖.二 治理范围。覆盖我区全部行政区域。共分为五大领域,一是农村生活散煤 即农村地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 二是农业生产散煤,即农村地区农作物大棚及养殖用煤。三是城镇家用散煤,即城镇地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四是商业活动散煤 即全区以营利为目的的餐饮,洗浴等服务机构用煤 五是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即机关、学校 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取暖和食堂用煤、三、治理目标 截至2017年底,基本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具体目标为 一 城镇地区 禁燃区 城镇家用散煤.除列入2017年棚户区拆迁改造区域的居民家中用煤可由无烟型煤替代外,其它全部由电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实现 无煤化,商业活动散煤 企事业单位散煤、全部由清洁能源替代,二、农村地区,商业活动 企事业单位取暖.炊事散煤全部由无烟型煤替代。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对未纳入今年清洁能源替代范围的农村生活散煤实现无烟型煤全覆盖,农业生产散煤治理积极试点清洁能源替代。四。重点任务,一,做好清洁取暖替代和供应、通过集中供热,锅炉房改燃并网,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其它清洁能源等方式.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和。先城区 后农村、的原则,在禁燃区内的居民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的基础上、农村地区再完成3万户清洁能源替代任务。替代的散煤量,一并纳入散煤治理任务完成量,加快完成输配线路,燃气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燃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使用需求。对煤改气地区。距主管网3公里及以内的,有条件的可通过敷设燃气管道解决并建设配套设施.距主管网3公里以外的、通过规划建设LNG或CNG供气设施满足用气需求,二、完善无烟型煤配送网络。规划建设一批无烟型煤经营堆场,所有经营企业全部进入堆场经营 堆场外禁止销售任何煤炭、做好无烟型煤配送工作、大批量集中配送由中标企业直接配送入户、居民零散用煤只限于在政府认定的堆场或由中标企业在村委会认定的服务网点购买,三.淘汰燃煤设施.积极推进城镇地区商业活动.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家用燃煤设施淘汰工作 更换先进的电,气等清洁取暖装置、并推动液化石油气罐入户,推广相应灶具,同时加快全区供暖网络建设,彻底解决城镇地区散煤用户的取暖.炊事问题,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应使用无烟型煤及配套的炉具,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我市关于生产 储存。销售.使用非洁净煤的处罚规定,做到源头治理.联防联控.围堵打击不符合地方标准的煤炭。有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打击不符合地方标准的总体方案,商务委,综合执法局.环保局按照.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确定的职能分别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一是抓堆场和散煤经营户。商务委负责经营性堆场管理。制定我区经营性堆场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所有煤炭经营企业要全部进入堆场经营.所经营煤炭只限符合质量标准的无烟型煤。对煤炭经营企业台账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出具煤质检验合格证明,掌握煤源和去向。二是抓煤质.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堆场内民用散煤和无烟型煤中标企业配送型煤的抽检频次 监督无烟型煤中标企业生产的型煤和堆场内经营的散煤符合地方质量标准.确保煤质合格 5月底前取缔无照经营的销售网点、三是抓流动,综合执法局牵头 负责对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经营煤炭或未在指定堆场内经营煤炭的进行治理.并打击走街串巷,流动违法售煤的商贩.四是抓末端 环保局牵头,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各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居民家中用煤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其它煤种必须使用无烟型煤全部置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乡镇自行承担,确保居民炉前煤合格。各乡镇政府要逐级落实主体责任 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接受区政府的监督,确保全覆盖 无死角。净化散煤市场。五.责任分工 成立静海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分指挥部。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峰同志任总指挥 副区长信松印同志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宣传部。绩效办,发改委 商务委。建委、农委,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 交通局,财政局 公安分局 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组 综合组 农村生活散煤治理组、农业生产散煤治理组.城镇家用散煤治理组,商业活动散煤治理组,企事业单位散煤治理组 宣传组。市场检查组和资金保障组,各乡镇政府是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负责辖区内无烟型煤用量 清洁能源使用等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资金收取和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实现无烟型煤全覆盖和清洁能源逐步替代 1,综合组,由发改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负责全面协调各项工作,制定静海区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传达市,区会议精神,将各类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目标分解到有关单位 并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2、农村生活散煤治理组。由发改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发改委负责推动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补贴及配套政策,确保完成市下达的73382吨无烟型煤推广任务、保证新增用量供应.实现无烟型煤的全覆盖 会同交通局。公安分局保障无烟型煤运输车辆的畅通,3。农业生产散煤治理组。由农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推广政策措施 开展民用先进炉具的查漏补缺,4、城镇家用散煤治理组、由建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城镇家用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淘汰、关停原有燃煤设施 加快重点地区电、气.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清洁能源入户工程.5、商业活动散煤治理组,由商务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商业活动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无烟型煤配送中心的作用 协助中标企业完善无烟型煤配送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6 企事业单位散煤治理组,由环保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企事业单位散煤治理工作 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7。宣传组 有宣传部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两台一报,作用.在宣传使用无烟型煤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同时,重点配合宣传打击不符合我市地方质量标准煤炭工作 提高全区人民环保意识,8,市场检查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按照、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确定的职能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全面负责无烟型煤的储存.配送中的质量监管、加强联合执法 按照散煤替代要求 对销售无烟型煤的情况进行监管.9,资金保障组,由财政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严格执行补贴政策 筹集资金 及时拨付中央.市级和区级补贴资金、并监督补贴资金的使用、六.计划安排 按照、倒排工期,关死后门,全面覆盖 的原则,全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按以下阶段完成相应工作,一。实施方案制定阶段、5月底前,通过摸底调查及充分调研。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分指挥部和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乡镇政府向区政府递交目标任务责任书、二 推动落实阶段,6月。10月。建立和完善无烟型煤配送体系,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打击不符合地方标准的煤炭经营活动.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散煤治理各项任务.三 考核验收阶段.11月、12月,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分指挥部总结全年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备区政府考核.七、保障机制,一。建立制度,强力推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每半月对各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排名情况报区领导。二,加大宣传,搞好服务,超前谋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意义和型煤,炉具的使用方法、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普及使用常识.三.加强考核。责任追究 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形成压力层层传导 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推动不利,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责任、并将追责情况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