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加快蓟县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县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实现构建中等旅游城市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尽快建成与我县发展定位相匹配的地区电网、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加快蓟县电网建设若干意见。一、充分认识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去年以来、随着盘龙谷文化城。盘山金碧.陕西重汽。津酒生产物流基地等一批大项目的落地并开工建设。我县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发展规模和总量迅速增加,但由于我县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显得日益突出,建设坚固、可靠。安全。与经济快速发展相适应的区域电网.对于保障大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认清我县电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落实措施,提高效率.团结协作.共同推进蓟县电网 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二 明确工作机制,加强电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卢金生同志为组长的县电网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由县工经委 建委,发改委。供电局,规划局、国土分局。房管局,环保局,交通局,市容委、林业局。公安分局、水务局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电网建设办公室 日常工作由县工经委牵头负责 电网建设中的占地补偿群众工作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负责制,输电线路走廊沿途乡镇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的占地补偿。群众协调工作、创造良好电网建设施工环境、各有关乡镇要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大对占地补偿的协调工作力度。对本行政区域的电网建设环境负责。领导小组要建立每周协调会制度 统一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电网建设办公室每半月以简报形式向县领导汇报工程进度和存在问题。县领导每月听取电网建设情况汇报、对于建设中的难题和障碍.县领导将以现场协调会形式及时进行推动,落实责任部门,对会议确定的事项,县政府办以督查专报形式进行跟踪督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三。统一补偿标准。规范电网建设占地补偿工作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县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涉及的占地。青苗补偿严格执行县政府现行文件标准进行补偿、其中线路走廊和铁塔占地不作征地处理。只对铁塔基础永久占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给予一次性补偿。供电分公司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乡镇的联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超前进行群众协调工作.对于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线路设计走廊严格进行地上附着物现状控制,要从选线.勘测设计阶段介入补偿工作.防止因出现抢搭.抢建.抢栽现象而造成增加工作难度 影响施工进度 四,加强电网建设的规划前期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将电网建设项目作为投资项目来对待.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电网项目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供电分公司要密切跟踪我县经济发展形势 超前服务于县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满足用电需求,并及时修订地区电网滚动发展规划 合理布置全县电网空间布局、电网规划中的变电站用地 电力线路走廊要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国土部门和各乡镇要严格进行控制和保护 要实现电网规划和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和适度超前实施、保证电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五、营造支持电网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电网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电网建设 支持电网建设的良好环境,对于无理阻拦施工、漫天要价.破坏电网建设环境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予以打击和惩处、确保全县电网建设顺利进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