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 镇、有关单位.目前,我区已全面启动北外滩和四川北路新一轮开发建设 共需动迁居民1万余户 单位800余户 拆除旧房35万平方米,涉及地块近50块 动迁任务十分繁重.时间亦十分紧迫.为确保我区城市改建项目的顺利进行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效杜绝12。30事故的再次发生.特此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做好此项工作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抓实。要进一步明确,抓好安全生产是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只有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才能取得切实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营造我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房屋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市安全生产行政监察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具体施工人员也必须持有安全操作上岗证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前、工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名单应报区安全生产监察局备案。三。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房屋拆除施工前、必须预先编制 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向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四。施工现场必须派有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有红灯示警。房屋拆除施工应按对称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因特殊情况须推倒墙体的,应在推倒前发出信号。清理现场人员、五、区安全生产监察局和各街道 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监察监督力度。认真做好房屋拆除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如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立即作出处理.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如整改不力、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并实施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并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因整改不力而引发职工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者 应依法从重处罚。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