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虹口分局关于本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有关单位、公安虹口分局 关于本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关于本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 保障公共安全 维护社会和谐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制订的本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6,90号 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上海市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指导思想和.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组织集中普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在全区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普查 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制定工作对策并落实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保证各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虹口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整治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公安虹口分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国资委、区监委,工商虹口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区卫生局,区文化局 区体育局,区民防办,区旅游委,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各街道为成员单位、附件1,区普查整治小组负责此次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普查整治办公室 设在虹口公安消防支队、由虹口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各街道,有关单位应由分管领导负责 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三、普查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普查整治范围、本区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被查单位.二 普查整治重点.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试行 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确定的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附件2 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 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 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中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 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四,实施步骤此次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从现在起至2007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阶段,2006年11月30日前,制定本区普查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11月中旬。区普查整治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对本区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各街道,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区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报区普查整治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开展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并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虹口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各街道、有关单位参与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被查单位要按照有关消防法律 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照普查整治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并在整改期内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对危险部位实行停产停业,进行整改,被查单位应认真填写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表,附件3 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区普查整治办公室.有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的单位要同时报送主管部门、三.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 2007年1月1日至2月28日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复查、各街道负责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 要督促被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向区普查整治小组报告.由虹口公安消防支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虹口公安消防支队应抄告工商虹口分局。由工商虹口分局依法注销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虹口公安消防支队要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普查整治工作加强检查和督查 公安虹口分局各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被查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对核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依法作出处理,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及时报告虹口公安消防支队,建议启动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 应报告区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虹口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虹口分局各派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 实现普查整治工作信息化,四、第四阶段。督查验收阶段,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区普查整治小组要组织力量对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各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普查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街道 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有关部门,各街道,有关单位要对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2007年3月5日前报送区普查整治办公室 区普查整治办公室负责对本区普查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3月10日前报送市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虹口公安消防支队要认真收集,整理普查整治工作资料.并加强复查,严防回潮,做好迎接市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督查.验收的准备工作、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各街道 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并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督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查整治工作,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各街道.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协调解决普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系统 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 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进一步强化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把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三,加强报道,广泛宣传、虹口有线电视台、虹口报 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本次普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报道典型案例 跟踪隐患整治。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普查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良好氛围。四 建立机制 注重长效.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奖励、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联络员等制度、加强普查整治信息交流.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附件,1 虹口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 2。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3,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表.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二 六年十一月。附件1虹口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晓中、副区长成 员,刘广明、公安虹口分局副局长顾金龙,虹口公安消防支队张国跃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王建昌.区国资委副主任谢榕榕,区监委副主任陈林勇,工商虹口分局副局长王成东,区民政局副局长刘叶杰.区教育局副局长王祝明 区卫生局副局长徐捍民,区文化局副局长张志恩。区体育局副局长顾鸣生,区民防办副主任薛伟林、区旅游委生产管理科科长沈超英.区质监局副局长李选民,区安监局副局长任龙飞、乍浦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曹惠贤、四川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鑫 欧阳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谢法松.新港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陆跃东,嘉兴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倪志庆.曲阳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徐仁祯、提篮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人宪 广中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齐传龙、凉城新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陆培明、江湾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今后 虹口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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