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执行。虹口区人民政府。2014年3月27日,关于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 适用范围和定义本意见适用于本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本意见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经市政府确定,在虹口区内,由区政府配合实施的市重大工程。以及经区政府确定、用以提升区域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民生改善的建设项目.二、建设管理原则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决策,引领示范。依法合规 责任明确,的原则,三、组织机构虹口区重大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交委,以下简称区重大办.作为区政府专职协调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推进、协调.管理 服务、的定位。具体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计划制定。综合协调 统筹实施、督促考核等,区重大办接受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四,协调推进制度对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区重大办可依据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的申请,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协调解决、也可根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推进要求,主动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协调解决.协调意见以区重大办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及人员参加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并严格落实区重大办的协调意见,对专题协调推进会议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重要事项,由区重大办报领导小组协调决策.决策意见以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或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五 项目法人职责重大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由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对重大工程项目策划实施。建设施工,生产经营 安全保障等全过程负责 六,项目准备与确定.一,确定原则.重大工程项目应符合本市、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本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符合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符合本区中长期项目储备机制、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建立本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制度,由区重大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程可行性等方面的研究.三 确定程序,本区重大工程项目按以下程序确定。1,建设单位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列入市.区重大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申请.2、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平衡 于每年7月向区重大办提出列入下一年度市 区重大工程项目计划的申请 3,区重大办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旧改指挥部等部门研究确认,初步形成本区重大工程项目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目录。4、按规定程序确定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5、区重大办根据项目目录,组织建设单位编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6,对拟申请列入市重大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后、以区政府名义于每年9月前报市有关部门、四.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分为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预备项目具备相应条件后,经区重大办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研究确认,依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可转为正式项目、五 项目计划调整.因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重大工程项目年度计划需作调整的。由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区重大办提出申请,经区重大办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研究确认。依程序报区政府批准,七、项目前期工作,一。项目审批 重大工程项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审批。审批权限涉及市有关部门的、由区政府归口条线部门负责协调跟进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结,的原则。研究制定本部门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的具体办法 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二、审批优化,区规土局负责简化规划土地办理程序.区建交委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分类、分阶段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研究优化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 试行招标前置 推行一体化招标。研究推行勘察与设计并联 施工与监理并联的招标模式.研究明确核准制,备案制项目的施工招标条件,研究明确招投标相关时限要求等、三,支持政策,区旧改指挥部负责优先安排重大工程项目所涉地块的房屋征收 拔点腾地等工作,区规土局负责协调落实市重大工程配套工程,区重大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用地指标 区绿化市容局。区建交委负责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平衡重大工程项目所涉绿化补偿和水面积补偿事宜。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安排列入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资金。四,管线搬迁和配套建设、区建交委负责协调电力.通信,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线权属单位、积极配合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根据进度要求,合理安排管线搬迁和配套施工计划。并提供相应的配套保障服务.区建交委优先安排重大工程项目所涉管线搬迁和建设掘路计划.八、信息报送建设单位定期向区重大办报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和统计报表、区重大办逐步完善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信息报送制度、掌握动态信息 及时向区政府报送重要情况、九,安全质量管理和文明施工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和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建设质量,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要求,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区重大办负责做好重大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 考核评比等工作,鼓励重大工程项目争创市、区级文明工地,十。风险防范.一、评估与预警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做好工程风险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相关措施,落实相应费用,主管部门负责完善重大工程项目所涉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二。矛盾化解,区信访办.公安分局等部门和有关街道积极配合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完善社会矛盾发现和调处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矛盾提前进行疏导。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化解矛盾.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应与所在街道党组织建立党建联建机制 积极做好因施工引发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经鉴定确实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妨碍.对工地周边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十一。立功竞赛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立功竞赛活动、十二 监督考核区重大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重大工程项目监督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区政府行政效能监察,绩效考核体系,也可作为建设单位参加立功竞赛评比,创建,双优工程 活动的依据、十三,审计监管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等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投资监管.严格概算审核和项目审计.十四。项目后评估区发改委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探索实行后评估制度。十五 其他事项本意见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