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防办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的通知区政府各委 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经区政府同意 现将区民防办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6年3月31日 上海市杨浦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本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机制。提高本区人员应急防护和避难安置的应急能力、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上海市杨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1,3、疏散安置分级1.3,1.本预案所称的人员疏散和避难场所启用。是指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将危险区域的相关人员疏散安置到避难场所或安全区域的行动.以下简称,人员疏散安置、1 3,2按照疏散安置的人数规模 本区人员疏散安置分为四级。I级、特大规模、级,重大规模,级。较大规模,和。级.一般规模、1.I级,特大规模。疏散安置行动、指疏散安置的人员在10万人以上.2 级 重大规模、疏散安置行动.指疏散安置的人员在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3、级 较大规模,疏散安置行动。指疏散安置的人员在5千人以上.1万人以下。4,级.一般规模、疏散安置行动、指疏散安置的人员在5千人以下,所有疏散等级一旦经区委.区政府认定。区应急指挥中心视情节严重程度 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级相关事件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市应急联动中心等上级机构进行报告、1。4.疏散安置分类按照地域范围划分 人员疏散安置分为两类、1.区域内疏散安置、指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组织安排辖内人员 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疏散安置的行动,对应疏散安置。级.级、2.跨区域疏散安置,指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因应急处置和人员防护的需要。组织安排本辖区内人员,进行跨辖区疏散安置的行动.对应疏散安置I级,级 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需要组织本区行政区域人员疏散安置的应急行动,1,6,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常备不懈、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上海市杨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明确 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2 2.应急联动机构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公安局杨浦分局、作为本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规模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2。3 指挥机构当发生突发事件需要人员疏散安置时,在相应区级应急指挥机构设立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组、并由相关街道、镇 负责组织实施 当需要疏散安置人员时,区政府视情成立区人员疏散安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 成员由区民防办和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建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 区绿化市容局和有关街道,镇,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有关街道,镇、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并在区人员疏散安置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2、4 工作机构本区各类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相关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常态管理,区民防办负责区级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保障、并对各街道,镇、相关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收集 汇总 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统筹协调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检查督导、2 5 专家机构本区各类突发事件主管部门 避难场所主管部门 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件相关突发事件专家组 为突发事件处置及人员疏散安置提供决策咨询建议与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指导人员疏散安置行动,3。预防与信息管理3,1、检测预报3 1,1。本区各类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各类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搞好相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测、预测和预报。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可能受到危害区域的人员疏散安置建议 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可能危害区域,时间 强度及后果、人员疏散安置的范围 对象,时间及转移路线,时限和安置区域等、3,1.2,各街道.镇.区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判。并根据需要提出人员疏散安置的建议和计划。重要预报信息应当立即报送上级有关部门。3.2,信息报告与通报3.2 1一旦发现和掌握需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的灾情 险情。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要及时通过.110、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报警.区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立即将警情信息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相关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并由相关街道、镇 会同区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安置,3、2 2当突发事件所属街道,镇 及相关单位需要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安置时 应当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发生特殊情况,应当立即报告、4.应急处置4.1、即时处置当突发事件需要组织人员疏散安置时、事发地区街道,镇,和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即时处置、同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4,2、先期处置区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对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进行先期处置.4。3 分级响应4 3.1.级响应在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启动,级响应,以事件相关街道.镇.为主体,在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人员疏散安置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 密切配合,共同实施 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将人员疏散安置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4、3、2,级响应在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启动、级响应,成立区应急指挥部 统一组织指挥人员疏散安置行动 以相关街道,镇.为主体,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 密切配合 共同实施,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将人员疏散安置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4.3、3.I级。级响应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命令、启动I级或、级响应,协助市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疏散安置行动。全面指挥本区内各街道,镇、单位的人员疏散行动 协调与其他区县。市级部门的相关行动 相关街道、镇,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注。I级 级响应涉及跨区域行动、须在全市统一领导下进行。4。3、4.响应等级调整响应等级一般由低、级 向高.I级.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区政府根据上级决定启动或变更响应级别、4。4,应急指挥4 4,1.当突发事件需要组织人员疏散安置时.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或区应急联动中心应当及时向有关街道,镇,和单位下达人员疏散安置的指令.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区域 范围与程度.人员疏散安置的范围。对象。编组及时间.转移方向。路线与方式,转移集结的地点和时间、避难场所的启用、安置地域运行保障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4.4。2.人员疏散安置指令下达的同时或稍后 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向相关地区、单位,和人员发布实施人员疏散安置的通告 通告内容应当简明扼要,主要包括.人员疏散安置的原因与范围 对象.集结地点与时间、避难场所位置,安置地域、行动路线及注意事项等。4,4.3.人员疏散安置指令、通告的发布与解除,可通过电话 传真。广播.电视 警报器 车 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适当的告知方式,4、5.疏散撤离4。5。1。事发地区街道 镇.及有关单位在接到区应急指挥机构人员疏散安置的指令后。要立即通知所属居委会.社区 并组织有关人员向预定地点或指定区域转移、其程序包括、1,发布人员疏散撤离通告与行动信号,2.组织疏散撤离人员集中和编队,3,组织疏散撤离人员向预定地点或指定区域转移、4、5 2.人员疏散撤离行动,通常以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等为基本单元。编成疏散撤离梯队.人数较多的居委会和单位可编成2个以上梯队、事发地区要尽可能安排多条路线组织疏散撤离 在一条路线上疏散撤离的、各梯队按时间先后顺序相继疏散撤离.情况紧急时,要立即通知处在危险区域的人员,自行向安全区域疏散撤离。4。5,3,人员疏散撤离后、事发地街道,镇 要组织居委会及有关单位指派专人逐户检查。以防遗漏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5。4 人员疏散撤离通常通过陆上交通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通过其他交通方式疏散撤离 4,6、避难场所启用4 6 1,事发地街道,镇.及有关单位在接到区应急指挥机构启用避难场所 接收安置受灾人员的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实施、其程序包括.1,发布启用避难场所.接收安置受灾人员的通告.2。确定需要启用的避难场所。启动避难场所应急设施设备,3、引导受灾人员有序进入避难场所。4、妥善安置进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4、6。2,按照上级或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相关街道 镇。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避难场所的启用,运行.保障受灾人员的接收安置、避难场所的权属和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 4 6.3.控制避难场所容量与安置受灾人数比例。避免造成拥挤和超负荷运转、为进入避难场所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的安全避护.4 6,4、进入避难场所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由所在街道.镇.负责保障,4、6。5.跨区域疏散安置,疏散至本区内,的受灾人员安全避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由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承担接收安置任务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4,6 6.跨区域疏散安置.疏散至本区外。的受灾人员安全避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由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协调组织实施。承担接收安置任务的外区县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5 后期处置5 1、人员返回5,1,1 当突发事件危害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要及时组织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返回原住地,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 返回原住地的指令和通告 由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的机构发布,必要时 也可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发布,5。1。2、组织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返回原住地。其梯队编成,撤离路线与组织方式等、可参照先前人员疏散安置行动实施,必要时、也可采取其他有效方式组织实施、5,1,3。安置地街道。镇,要负责做好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的相关工作 5、2。信息发布5,2、1.组织特大规模.重大规模或跨区域人员疏散安置行动时。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或市应急机构的要求,协助做好相应的人员疏散安置的行动指令和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并负责本区域内媒体活动的管理、5,2,2、组织较大规模。一般规模人员疏散安置行动时,经区政府授权.由区府办及时.准确发布人员疏散安置的行动命令和相关信息。并负责现场媒体活动管理、6,应急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切实搞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各项保障,确保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1,避难场所保障6.1,1 区民防办负责统筹协调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各街道 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利用公园绿地。大型场馆和学校校舍等新建改建,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标识统一的各级各类避难场所.6。1.2.本区各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分别由其权属或管理单位负责,确保应急时能够正常使用.6.1 3.各街道.镇.要组织编制突发事件人员避难场所启用和开设应急预案、6、2,交通运输保障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优先安排和调度保障人员疏散安置的交通工具与交通线路、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专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安置安全,快速、6,3,物资保障区发改委。区商务委以区级重要商品储备体系为依托,负责本区人员疏散安置所需相关基本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协调保障。区民政局负责社会捐赠活动的组织,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各街道。镇,根据有关规定,搞好本级和辖区内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所需物资的储备和应急供应 6,4、医疗卫生保障区卫计委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工作,必要时 动员组织社会资源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现场应急救护与卫生防疫保障。6。5,治安维护保障公安局杨浦分局负责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治安维护 加强对人员疏散安置的重点区域.场所。线路。人群及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市公安局。驻沪部队 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队伍参与人员疏散安置的治安维护,6.6.通信信息保障区科委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人员疏散安置行动的通信畅通、6,7。经费保障6.7.1、本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区.街道。镇、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予以保障,人员疏散安置行动经费,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预案和规定,报区,街道、镇。财政或财务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落实安排 6 7。2,审计和财政部门要对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财政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与评估 7,预案管理7,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民防办负责解释,7。2,预案修订区民防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7 3,预案报备区民防办负责将本预案报市民防办、区政府审核备案。7,4、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区应急办,区民防办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上海市杨浦区人员疏散撤离应急预案.杨府办发、2014 67号 同时废止,附件1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