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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 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地震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毕节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地震灾害等级划分地震灾害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1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以及我市周边发生地震灾害对我市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应急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职责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组成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毕节军分区,武警毕节支队有关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 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防震减灾局.市教育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外事侨务办、市质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人防 交通战备 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毕节海关。市气象局 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 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 中国铁塔毕节分公司.毕节供电局。毕节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委台办 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团市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中国石油毕节分公司,中国石化毕节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 市人民政府可对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进行临时调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对成员进行临时调整,2,1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 迅速了解灾情,社情并及时上报 2 分析研判地震灾害形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3,组织发动灾区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4。组织公安 消防,卫生和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5。实行交通管制 保障灾区交通畅通.需对通往灾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应立即报请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与协调,6、开放应急避难场所 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7 紧急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8,组织力量抢修受破坏的通信,电力,交通运输,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9,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10,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11,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2,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做好有关工作。2,1,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防震减灾局局长担任,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处理指挥部应急联络工作。督促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和相关工作任务 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 自治县,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及承担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落实省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地震灾害相关工作,2,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4.负责组织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5 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6。组织制定。修订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7.检查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及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落实。8,负责拟制应对地震灾害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及工作规划 9 负责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组织与协调工作、10.负责协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11.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地震灾害应急演练。12,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应对地震灾害的宣传教育与培训。13。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14、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15,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积极参与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抗震救灾各项任务,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调度、协调,参与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毕节军分区 负责与有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救援部队 前来我市灾区进行支援的军事力量之间的协调工作、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武警毕节支队 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灾,对重灾区或重要场所人员抢救或特种抢险,负责灾情发生时党政机关。重要部门,金融单位,机场,车站、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看守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对口协调前来我市进行支援的市外抢险救援力量.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4.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开展灾区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被压埋人员搜救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 协调市外相关救援队伍开展搜救工作,5、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内外各科研机构开展地震监测 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等方面的研究,6。市防震减灾局,负责进行地震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和灾情速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余震灾害防范工作.迅速组织收集、统计和调查受灾情况。及时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指导和督促灾区人民政府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在灾区人民政府的配合下,会同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国土。交通。农业 卫生 工能等部门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处置评估及相关调查工作,会同市科协制定防震减灾知识科普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国土 卫生,旅游,团委.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开展日常防震减灾知识和避震逃生技能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灾区群众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展灾区群众避震逃生、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7,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需要 会同灾区人民政府和市防震减灾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指导灾害恢复重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会同市工能,财政。农业、商务,安监,工商联等部门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 指导受灾企业和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铁路,机场受灾情况统计调查评估,组织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通过铁路 航空运送工作 组织对受损的铁路、机场设施进行抢修。8、市教育局,组织管理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 心理咨询等工作 会同市住建。国土等部门做好地震灾区学校建筑物隐患排查.登记、治理工作,汇总,上报本行业灾情救灾需求.9 市工业能源委 负责加强可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化工企业,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长输油汽管道等的检查 监测力度。防控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 负责指导企业制定,修订和演练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受灾企业及职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0.市公安局。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优先保障灾区伤员.物资运送车辆通行,负责党政机关.重要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负责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11,市民政局,会同市工能,住建,交通。农业、水务.卫生.旅游。财政 安监.统计.发改等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基础数据,掌握救灾需求,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保障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安置。依法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和评估。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 救济工作.做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 负责市级应急生活救助资金的发放、指导灾区人民政府制订和实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按规定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接收.发放和管理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呼吁外界提供援助,并提出需求.12。市司法局,协助做好涉灾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13、市财政局.负责将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负责做好市级地震应急保障资金 救灾资金的安排拨付工作、监督.检查应急资金的使用,配合市民政局接收并按规定安排使用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14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地震诱发 1,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受影响,2 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抢险工作,会同市住建 交通、气象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及时通报地质灾害隐患发展趋势 15,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灾区空气,水质,土壤以及饮用水水源水质等的污染监测和防控工作。加强环境监测,控制及隐患排查.消除减轻污染危害,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市政设施的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组织指导灾区民用建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工作。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建筑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开展过渡性安置点的规划.建设工作。1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辟救灾应急通道 组织公路.桥梁,隧道、机场等交通设施抢修,维护,打通应急救援专用通道 安排协调运力,优先保证抢险救援队伍 伤员和救灾物资运输的需要 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交通运输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18,市农委。对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农村受灾地区进行生产自救 19、市水务局 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险.排险,次生灾害监测,负责抢修和维护灾区供水等基础生活设施 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安全 对灾区地震造成的堰塞湖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负责对可能发生的严重次生水患进行监测、及时通报水患发展趋势和处理险情,20。市商务局.负责调拨生活必需品.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对商贸企业,市场损毁情况进行核实 按照有关规定呼吁外界提供援助。并提出需求,负责筹措与调运救灾粮食 保障灾区粮食供应、21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转送救治伤员。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及时接收危重伤员、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杀、做好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向灾民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22.市旅游发展委。负责组织受灾区域内游客的疏散安置等工作、23.市外事侨务办、负责疏散。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国,境、外人员。及时向省外事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负责国 境,外来毕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等人员的管理与服务.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有关境外救援队伍 物资等入毕工作,24,市质监局、负责抗震救灾物品和过渡性安置 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质量监管。25,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助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新闻报道及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发布地震信息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告、负责指导各相关广电机构及时恢复灾区受损的广播电视设施,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临时广播站或新闻站,让灾区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抗震救灾工作情况、26.市安全监管局 负责调动矿山,危化救护队伍进行人员救援和工程抢险,指导协调相关受灾企业次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生产自救、负责加强对可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危化品设施。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等的检查,监测力度、防控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27、市统计局 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收集.汇总.统计灾区人口、经济,交通等基础数据、28.市畜牧水产局、负责控制灾区动物疫情及畜牧灾情调查。29。市林业局 负责林区次生灾害防治及林业灾情调查,30、市民宗委 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民族地区救灾救助.转移安置和社会治安相关工作 31。市人民防空办、负责协调组织防空、国防交通相关队伍参与抗震救灾工作,为应急救援提供音响警报服务和应急指挥平台、为救援部队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服务.负责民用运力的动员补助补偿及救援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民用运力征用,调用的补助补偿、配合市民政局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保障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安置,3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调有关部门保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调拨和供应.以及救灾急需物品的生产。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33、海关,负责对入境救援物资的检验检疫 34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重大气象预警信息,为灾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气象保障服务、35 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中国铁塔毕节分公司.负责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抢修通信设施设备,保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对处在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而影响通信设施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确保通信畅通,36 毕节供电局.负责灾区供电线路及设施的抢修,37。毕节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保险公司开展震后快速理赔 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38,市委台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疏散。安置灾区在毕台胞.台商,台湾游客.协调处理灾区涉台相关事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39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灾害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40.市网信办.负责舆情收集和处置工作.41,共青团毕节市委。负责组建和管理毕节市抗震救灾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对口协调前来我市进行支援的市外志愿者抢险救援力量,42.市科协、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43 市工商联.负责组织受灾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商联会员企业次生灾害的抢险,排险及生产自救 44。市红十字会 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负责向外界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外界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助。45,中国石油毕节分公司,中国石化毕节分公司,负责灾区油品保障.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和牵头单位要求 按照本部门职责和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 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并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适时对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进行临时调整.各工作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专人担任、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各专业工作组按照本预案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做到相互配合。通力协作 实施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M3.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毕节军分区、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防震减灾局。民政局 工业能源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科技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收集 核实、汇总,分析,报告地震灾区的受灾情况,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做好参与抢险救灾力量的协调 部署工作.指导地震灾区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2 抢险救援组。由毕节军分区牵头,武警毕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防震减灾局,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人防办等部门参加 负责制订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 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公路、铁路 航空运送工作。清理灾区现场.3。群众生活保障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能源委,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务局.质监局 商务局 卫生计生委.气象局 市保险行业协会。团市委、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负责制定灾区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 转运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指导有关区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设立志愿者队伍服务站,做好志愿者招募管理。工作派遣和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协调。组织 安排抵达灾区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调控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市场供应 做好遇难者善后和遗体处置工作。做好灾区应急供水水源保障等工作,4,紧急医学救援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外事侨务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红十字会、毕节军分区 武警毕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 食品。药品安全等.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等工作,5、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市工业能源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农委,畜牧水产局。水务局.旅游发展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供电局,市工商联,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 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中国铁塔毕节分公司,中石油毕节分公司,中石化毕节分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导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 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 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 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开展灾区受损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对受灾的基础设施 工矿商贾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等工作,6,次生灾害处置防范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市工业能源委.民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水务局.安全监管局.防震减灾局。气象局 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负责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火灭火,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 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做好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等工作,7,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武警毕节支队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 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党政机关 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 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和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8 监测和损失评估组 由市防震减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计生委,工业能源委,统计局等单位组成。负责进行地震灾情速报和快速评估.提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辅助决策意见 组建流动监测台网、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开展对地震烈度.发震构造 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 人员伤亡数量 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次生灾害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开展地震灾害科学考察等工作、9,新闻宣传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外事侨务办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防震减灾局。团市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网信办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 正确引导舆论。组织管理媒体,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报道。做好舆情监控及研判,采取适当形式积极稳妥应对 开展地震应急宣传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工作,10,涉外事务组 由市外事侨务办牵头,市民政局、商务局 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民宗委,市委台办.毕节海关。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负责协调国外救援队伍行动事宜。组织处理涉外事务 港澳台。外籍旅客,等工作,11,救灾捐赠和资金筹措组,由市发展改革委 民政局。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外事侨务办,毕节海关。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负责向国家申请救灾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 接收和安排国内外捐赠、组织处理有关事务等工作 2,4,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及职责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指挥.协调或指导地震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 5.地震应急专家组及职责根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市人民政府聘请市内有关单位专家组成市地震灾害专家组,专家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武警,住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务。卫生.环保 安监 人防。通信。电力,工业能源、气象 地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负责承担抗震救灾决策技术咨询,向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紧急处置措施建议,受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参加生命紧急救援和工程抢修抢险应急处置等任务.2.6。市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必要时组织成立市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联合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负责统领抗震救灾各项工作、2.7,县区层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 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成立本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落实指挥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指挥协调机制 做好应对处置相关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 协调.指导下 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迅速了解灾情。社情并及时上报、2,组织发动灾区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3。组织公安。消防和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4.实行交通管制 保障灾区交通通畅,需对通往灾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应立即报请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与协调。5.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搭建临时安置点,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6,紧急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须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7,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运输、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8 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9 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10。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准确引导社会舆论、11、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做好有关工作。3,监测预警、3 1,地震监测预警市防震减灾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 加强与省地震局.各县、自治县,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及毗邻地区地震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负责对全市地震进行震情跟踪监测和群测群防工作 负责收集可能与地震有关的资料信息,构建和完善公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公用软硬件平台,并在省地震局的支持下、有效做好地震趋势分析和地震速报工作.3.2.地震预报和分类依据地震紧迫程度分为3个级别预报,地震中期预报 即,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 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和预报。地震短期预报 即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即对10日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 震级作出预报 3,3,预警预防行动当辖区发生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各种宏微观异常情况时,市防震减灾局要迅速上报省地震局并组织专家考察研究和论证.同时提出相应的地震趋势意见和对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发布可能对我市造成影响的地震预报后,我市立即进入临震应急期.所采取的应急防御措施为。加强震情监视,及时通报。报告震情变化,向社会发布人民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对交通。水务,电力,铁路,通信,气象,供水 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核设施.堤坝.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场所等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排查在地震作用下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督促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常识宣传、疏散群众,我市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区域,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防震减灾局报告 并由市人民政府及时上报到省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4 信息报告,4,1 震情速报市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 市防震减灾局应在震后3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发震时间,震级 震中位置.并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省内及距我市行政区边界50千米范围内的四川、云南发生4。0级以上地震 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在震后3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 发震时间,震级。震中位置 并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4、2.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要迅速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告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防震减灾局,发生特别重大 重大地震灾害和较大地震灾害、事发地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防震减灾局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电话报告最迟不超过地震发生后30分钟.书面报告最迟不超过地震发生后60分钟。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住建,教育 卫生等部门要及时将收集了解到的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防震减灾局,发现因地震伤亡 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事发地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及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及时上报市外事侨务办.市委台办并抄送市防震减灾局、市民政局 4。3.震情灾情公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和各县.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依照有关规定 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 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对灾情和震情的公告 适时组织后续公告,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分级地震灾害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启动,级响应,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 指挥和协调下、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在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下 市人民政府及震区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 启动、级响应.在中国地震局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 帮助下 在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下,市人民政府及震区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 启动,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 在省地震局及省直相关部门指导支持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实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震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全力配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 级响应 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 在省地震局指导、帮助下,由震区县.自治县 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 领导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指导和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 需上级人民政府支援、或地震灾害发生在贫困边远地区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 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在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因灾死亡人数及灾害损失情况、按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标准.及时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5。2,应急响应启动机制.1.自行启动机制、地震事件发生后、相关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根据震情信息立即进行灾情初步判断,并根据震情和灾情初步判断结果立即启动本级人民政府或本部门地震应急响应,先期处置,边行动边报告,2。分工协作机制。县,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及本级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本级党委,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部署,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各项工作、3、信息共享机制,地震事件发生后。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 并向当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通报 向社会公告、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地震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社情、并对所收集的灾情、社情进行分析判断,然后一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灾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应当建立地震应急工作通报制度 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通报地震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4、社会动员机制、地震事件发生后。灾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鼓励民众开展自救互救.充分借用社会力量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5,3.分级响应措施 5,3,1特大,重大地震灾害,级,级.响应我市发生特大 重大地震灾害 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迅速采取合理应急措施先行处置工作.1 启动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局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并根据地震灾害的初判指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级或者,级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全力配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响应措施特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执行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决策和命令。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同时 将震情信息通报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震情信息后 迅速按相关应急预案规定 启动应急响应 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先期处置情况.灾区所在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迅速启动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灾抢险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调查了解震情和灾情。并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在省现场指挥部还未成立之前.先期到达灾区的应急工作队伍,在灾区所在地的统一协调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直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直到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开始承担并履行职责为止,根据工作需要或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立情况 向较远的受灾严重地区派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强化当地地震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能力,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授权下先行组织,指挥和处置灾区临时出现的重大事件,要求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上报灾情,尽快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灾民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各工作组生命搜救,伤员救治 受灾群众安置等紧急处置工作。及时开展卫生防疫.灾害监测与防范.生命线工程抢修.次生灾害防治。治安维护.新闻宣传,损失评估、恢复生产等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 平息地震谣言 强化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所收集到的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进展,要求我市非灾区县 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的物资和装备,组织我市非灾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支援,根据实际需求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紧急征用抗震救灾急需的物资、器材.资料。科研成果和技术方法等。对特定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等特别处置措施。对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施临时管制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告、3。应急结束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 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 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在省人民政府宣布I级或者、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人民政府方可宣布终止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并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重建工作,5 3,2.较大地震灾害,级 响应我市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省地震局等省有关部门单位指导或协助下,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1。启动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局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并根据地震灾害的初判指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宣布启动 级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震情灾情信息后,迅速按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先期处置、2,应急响应措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信息.组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导灾区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受灾县、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上报灾情.尽快落实人员伤亡及其救治情况、地震影响及破坏情况 评估和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开展人员搜救,灾民安置。稳定社会,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要求非灾区县,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积极组织生产灾区急需的物资和装备,组织非灾区县、自治县,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支援、视灾情请求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给予援助。并向临近市.州.人民政府请求支援,3 应急结束当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市人民政府终止.级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5。3.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级 响应我市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灾区地震应急工作.1,启动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 市防震减灾局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并根据地震灾害的初判指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级 4。应急响应。县,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震情信息后、迅速按相关应急预案规定 启动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视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参与灾区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受灾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上报灾情 尽快落实人员伤亡及其救治情况.地震影响及破坏情况 及时组织开展灾民安置,稳定社会。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3.应急结束当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终止,级应急响应,5。4.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5,4。1、临震应急事件响应在省人民政府发布我市范围内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我市县,自治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市人民政府是本区域临震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机关 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临震应急处置工作并采取以下临震应急处置措施、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加强震情监视及时报告.研判震情趋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市民政、住建,交通,水务。公安等有关成员单位对即将可能发生的地震事件影响后果进行评估,市防震减灾局协助可能即将发生地震的灾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关防范性措施、市防震减灾 文广等有关部门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震逃生常识宣传、市住建 交通.水务等部门以及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危化品.水库,油气等企业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加固措施或防护措施、市国土部门组织排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各通信公司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同时,组织做好通信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市防震减灾、公安消防,安监.卫生。水务、交通等部门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市民政,工能。财政,交通。水务、商务等部门做好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等保障工作。市政府应急办,防震减灾 公安、文广.网信等有关部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分析,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应急办.防震减灾部门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和督促地震预报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做好抢险救援。防震抗震准备 做好群众应急疏散准备、毕节军分区负责协调驻毕部队。民兵预备役做好抢险救援准备,5,4,2 强有感地震应急响应强有感地震事件是指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能够明显感觉到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市防震减灾局负责指导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强化震情跟踪,研判震情趋势,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局,市民政局负责迅速了解是否造成灾情,并酌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和协调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5 4 3.大型矿山,水库附近发生地震事件应急响应当市内大中型水库,电站.矿山等重要设施及其附近地区诱发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市水务、安监、国土,防震减灾等部门应及时迅速收集震情与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相关部门务必迅速派出专业队伍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抄送省地震局,同时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当市内小型水库.电站,矿山等设施诱发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应急抢险及社会稳定工作 组织实施好防控措施、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防震减灾局和市直有关部门。5。4,4、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管理地震谣传事件是指某地区出现广泛的地震谣言 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地震事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市防震减灾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并迅速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地震谣传扩散迅速、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迅速组织地震。新闻。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受地震谣传影响地区 指导和帮助事发地人民政府迅速平息地震谣传。5.4.5,应对邻区震灾邻区地震事件是指在我市邻近的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遵义市或四川,云南等省邻近区域发生的,并且对我市产生破坏的地震事件,邻近区域发生地震.根据邻区地震事件对我市的破坏和影响情况,按地震灾害等级划分.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按相应响应措施组织.指挥,部署和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先期工作,5。4,6 外省特大地震事件应急响应外省特大地震事件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市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事件。如果外省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事件 市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5,4,7 特殊时期戒备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市防震减灾局进行应急戒备 要组织落实好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 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市人民政府,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 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市保险行业协会依法监督保险机构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监管、市防震减灾局牵头做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为地震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市人民政府及灾区县,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6.2、总结评估 6 2,1。地震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地震灾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地震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备案、演练与执行情况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训练与参加应急救援情况,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与参加应急救援情况、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 基层和公用事业企业应急救援准备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避险准备情况。重大工程紧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应急救援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地震应急知识宣传 培训和演练情况,物资保障和临震应急措施执行情况等应急准备能力进行调查 汇总和评估,组织指挥部专家组对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进行评议,提出改进地震应急准备意见建议。评估报告原则上60个工作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6 2、2、地震应急处置评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对地震烈度 发震构造 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次生灾害调查.联合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地震灾害进行调查,汇总和评估,组织指挥部专家组对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总结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辅助决策意见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原则上6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6。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地震灾害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地震灾害科学考察、查明发震构造等情况 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7、1 地震现场科学考察地震现场科学考察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监测和损失评估组按照,5 GBT 18208,3,2011,地震现场工作,第3部分、调查规范,在省地震局指导下统筹开展。主要任务是进行基础资料的整理积累.破坏现象的记录和初步分析、专题调查研究,7。2.地震灾害专题科学考察地震专题科学考察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或者指挥部专家组负责,主要任务,1 通过地震地质调查、填绘地表破裂带分布图 查明地震地表破裂带展布与同震位错的分布 探查地震灾区的隐伏活动断裂,编制灾区地震构造图等,2,通过相关专业手段,获取震中地区断裂带及其周边区域的形变场变化过程及数据等.3,利用宽频带流动地震台阵和固定台网资料。重新确定主震发震时刻。震源深度等参数、对地震序列进行精准定位,获取主震震源参数和破裂过程及断裂带宽度等结果,4。通过现场调查.确定地震烈度分布图。对建构筑物震害进行调查分析并给出各类建筑物的破坏原因,调查场地因素对震害的影响,开展电力 交通 通统.供.排 水。燃气以及水利系统的震害考察。初步分析地震生命线工程震害特征和机理,核定强震台站的仪器信息和整理并提供台站.组,的加速度记录.5.通过调查地震灾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防震减灾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在本次地震中的实施情况 提出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建议 对社会公众自救互救与应急避难及救灾需求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救援队救援效果方面的分析与建议、对各类宏观异常现象开展调查。核实 描述、分类整理和总结。8.保障措施.8、1,组织保障地震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及地震灾区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立即到岗,按照应急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制定本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确保地震发生后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协同配合.共同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市、县.自治县.区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是当地地震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机构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在当地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所有本地和前来支援的抢险救援力量,负责分配、调拨本地和支援的救灾物资资金。8 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依托市级综合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级抢险救援队伍体系 县级以上防震减灾 消防。安监,卫生.交通.水利,电力等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抢险救援队伍的能力建设。配置必要的装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经常开展抢险救援演练 完善抢险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联动协作机制.资源共享,协同配合,提高人民政府和社会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鼓励志愿者救援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救援队伍在抗震救灾中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青团组织和社会基层组织、可以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 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8、3、指挥平台保障市 县,自治县,区、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要健全能全面反映本地实际的基础数据库,建立能够辅助应急指挥决策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通报.应急指挥决策快速响应,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8。4,储备与资金保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生产供应.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 供应 市财政局,各县 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应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筹备和调度各项应急救灾资金。根据灾情需要及时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灾区救灾工作的资金需要,8,5 基础设施保障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等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通信畅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市工业能源委要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 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市公安、交通.发改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 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危重伤员得到及时转运.进入灾区车辆根据需要优先让急需的救灾物资和专业救援队伍进入 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机制、8,6。避难场所保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 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8,7,社会治安保障武警毕节支队要加强对党政机关,重要部门、金融单位 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市公安,武警要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8 8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公众宣传教育,市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机构及防震减灾、教育.文广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对公众特别要对中小学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要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地震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 自救.互救能力。学校,社区要把地震应急、避险 自救,互救等知识纳入教学宣传内容 培训。县.自治县,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防震减灾和民政部门要共同做好有关震情和灾情速报及灾情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演练,市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毕节军分区 武警、消防、公安、住建,民政,防震减灾 交通 电力 水务.气象,卫生,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县 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和行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协调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民地震安全意识、9,附则,9 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防震减灾局牵头修订和管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省地震局备案。各县 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市防震减灾局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 报同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化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 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门备案。为适应地震灾害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 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必要时应及时更新、9,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9,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6年1月12日印发的 毕节市地震应急预案 同时废止 附件,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初判指标一览表 doc2毕节市地震灾害专家库名单.doc3毕节市地震灾害应对处置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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