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规划土地局制订的。金山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规划土地局制订的、金山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4年7月4日.金山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闲置土地处置推进力度,充分利用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14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沪规土资地、2014,20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对2010年1月以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开工满一年以上项目逐宗调查.区分闲置土地原因、分类进行处置 消除土地闲置,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处置原则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分类处置、信息公开,的原则、三,组织保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沪规土资地,2014,200号。文件要求。成立区闲置土地处置专项工作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 各镇.工业区,有关委办局等主要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土地局,由区规划土地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闲置土地处置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四 职责分工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成效 在闲置土地调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实行联动,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区规划土地局负责对其因建设规划、收储 出让原因造成闲置提出意见,负责清理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政策制定和方案审查等具体日常工作、各镇.工业区,负责对其因土地征迁造成闲置情况提出意见 协助本辖区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各镇。工业区,对其未达到规定的投资强度等低效利用情况提出意见,区监察局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予以查处 其它未明确的闲置情况 相关部门应按照自身管理职能提出意见,五,工作步骤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分为三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由区规划土地局会同各镇,工业区 负责。此项工作现已完成 专项整治阶段。由区规划土地局组织调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调查。认定、共同对闲置项目进行依法分类处置 积极联动开展闲置土地处置 总结归档阶段,由区规划土地局将处置项目整理归档,将处置整改情况上报区政府及市规土局,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4年4月22日,4月30日、本阶段主要工作、区规划土地局会同各镇,工业区、抓紧推进金山区2010年以来的闲置土地清理.调查工作 并对此次清理处置范围内的闲置土地。逐宗登记造册,针对每宗地块的不同情况.逐宗制定处置方案.明确闲置土地分类处置的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处置措施。二,专项整治阶段,2014年5月1日。11月15日,本阶段主要工作。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程序步骤.对本次处置范围内项目进行调查 处置,各部门通力配合 积极落实推进、区规划土地局定期将专项整改推进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各镇 工业区。等相关部门,根据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总体安排。限定于11月底前完成2010年以来逾期未开工工满一年项目的专项整改工作 三,总结归档阶段.2014年11月16日 11月30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汇总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对涉及闲置土地项目处置卷宗进行整理归档。总结项目闲置原因 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预防遏制土地闲置、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 工业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力度。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专人强化责任 三是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切实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二 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镇,工业区 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清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工作逐级分解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闲置土地项目及时分类汇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研究制定处置方案。依法妥善处置到位 确保盘活闲置土地规范有序.加强对土地利用管理的动态监察、实时监控并遏制闲置用地的产生,做到闲置土地、早预防。早发现 早取证。早汇报。早处置.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大力宣传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义。政策依据和工作进展情况 通过宣传,大力宣传开展清理整治闲置土地的坚定决心,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 严格执法的舆论氛围。附件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步骤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2014年6月16日,附件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步骤一.闲置土地的界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 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2 未约定 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 超过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3.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处置方式、一.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 区规划土地局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 选择下列方式处置、1、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之日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2.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批准采取有偿收回方式处置的,按用地者实际支付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进行补偿,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已依法投入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地面附着物.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经各镇.工业区,审核认定后.按照评估价实施补偿.对土地使用者已依法缴纳的各项税费,凭有效的缴费凭证进行补偿、3,政府批准的其他处置方式.二.属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采取以下方式.1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不满二年的。由区规划土地局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2 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由区规划土地局报区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三,处置程序.一。清理,各镇,工业区 负责对辖区内土地使用情况的进行巡查 发现闲置土地应当及时查证,形成清理结果。书面报告区政府,同时抄送区规划土地局.二 调查,区规划土地局根据上报的清理结果,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取证。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应注明以下内容、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涉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3,涉嫌闲置土地的事实和依据。4。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材料的期限,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6,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三。认定、区规划土地局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进行内部会审.对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的宗地.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 闲置土地认定书,认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 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3。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4。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四,信息公开.区规划土地局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各镇、工业区,或者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原因。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五.处置和利用,1,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程序。1 区规划土地局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2 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区规土局在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时,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3 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区人民政府批准闲置土地处置方案、5、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处置和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同意处置的 由区规划土地局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协调处理,2,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程序.1.发出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2,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 依照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3、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连同听证材料一并报区政府批准,4 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自,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 到区规划土地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6。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逾期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不交回土地权利证书的,区规划土地局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不交回土地的 区规划土地局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