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等3个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82号。精神,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怒江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怒办发。2016,37号 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把怒江建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总体战略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突出重点。改拆结合,以拆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属地为主,综合治理、完善防控违法违规建筑的制度体系,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行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城乡发展面貌,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二.工作目标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 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宣传教育 调查摸底,集中整治 依法处理 检查验收,常态巡视等多种手段.分时 分区、分类.分期对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以城区 建制镇、乡镇,交通干道沿线.江河沿线,水库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街,全国重点镇,特色小镇 传统村落,各级各类示范村。旅游特色村。易地搬迁村寨为重点 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制度 全面推进乡村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 2016年底前,严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设底数 当年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总量的10、2017,2019年,逐步处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2017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90,到2020年,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完成。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任务,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州258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配备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60,以上的自然村要实现管理覆盖 三 组织领导 一。成立怒江州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并负责专项行动的检查 督促.统计等日常工作、各县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出台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预案等相关政策措施 并报领导小组备案.2016年9月底前。二 各县组织召开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筑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利用墙报,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 在新闻媒体。电视 互联网,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上采取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强大政策攻势和舆论氛围 2016年9,12月 三.各县立即组织成立调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违法违规建筑名称,类型,建设时间、位置、面积,违建业主 原因等情况。逐户逐宅进行分类统计,登记编号 做到一户一表一册建立详细台账,在此基础上.尽快绘制完成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地图,全面梳理表格化系统,准确界定城乡违法违规建筑。2016年10月5日前 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地图及表格,同步制定分类治理和整治工作方案、着手开展集中整治工作、2016年9。12月,四 工作安排、一 调查阶段、2016年9.10月 各县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建筑的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各县要在10月5日前将违法违规建筑总数、违法违规治理目标 相关政策文件。治理工作方案上报怒江州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要设立对违法违规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投诉方式 并为举报人保密。2016年10月底前。2016年12月底前。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各县处理不少于违法违规建筑总量的10,的违法建设。二,核实处理阶段 2017,2019年 1,2017年度、1、核实公示.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各县根据调查登记情况,对城镇、建制镇。乡镇,集镇建成区,高速公路 普通省道可视范围及旅游景区。江河沿线,水库周边,引用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镇 村.街.景点周边区域乡镇,村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公示.督促业主自行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的按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完善相关法律文书、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逾期拒不履行处罚的.拟定拆除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或拟定方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3月,2,集中整治.各县动员违法违规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其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2017年4,5月,对自行拆除但无力自行拆除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组织力量协助拆除、2017年6。7月,对拟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拒不拆除的、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实行强制拆除.2017年8,12月,各县要在年内完成违法违规建筑总数的50,的违法建设,2017年12月底前,3、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30,以上,2017年1,12月,2、2018年度,1,核实公示。深入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各县根据调查登记情况.对全国重点镇 省级特色小镇以及特色旅游景观名镇,省级重点村,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易地扶贫搬迁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等区域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公示,督促业主自行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的按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完善相关法律文书、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逾期拒不履行处罚的、拟定拆除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或拟定方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3月,2 集中整治,各县动员违法违规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其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2018年4、5月.对自行拆除但无力自行拆除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组织力量协助拆除,2018年6.7月、对拟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拒不拆除的,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依法实行强制拆除。2018年8 12月、完成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总数的不少于70,的违法建设,2018年12月底前、3、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8年1,12月。3,2019年度基本完成全州县城 建制镇.乡镇 集镇建成区和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州乡镇。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台帐核销工作,完成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总数不少于90,的违法建设。2019年12月底前,进行治理收尾 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75 以上 三。总结迎检阶段.2020年。各县要及时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 撰写总结报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管理措施.将资料整理归档,做好迎接省、州检查的准备,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五。工作重点、一 明确治理对象,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对象 为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未批先建.超标违建,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以及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涉及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重点是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建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 二。坚持依法行政。各县确定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机构,依法依规对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 其他区域违法违规建筑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治理,协调法院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细化违法违规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办法、明确违法违规建筑拆除的主体,程序 保障措施以及权利救济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的发生、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准确把握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案件的受理条件、区别违法违规建筑的不同情况 采取行政.司法.经济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妥善处理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引发的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三.完善治理程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作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决定前。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 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出具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决定要载明违法违规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并依法送达当事人、违法违规建筑由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组织拆除,统筹兼顾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整体推进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逐步建立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制度并覆盖到所有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按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由乡镇选聘、考核。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巡查监督报告,服务并帮助农户办理建房手续等工作,形成县。乡镇。村组专管员三级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乡镇。行政村探索组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会,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队伍建设 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六,保障措施、一,落实相关责任 建立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各县 乡镇政府是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责任主体.由主要领导负总责 并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 整合调配各类资源,安排相应专项经费 确保任务落实.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中的协助配合作用、二 创新工作方法.找准当地违法违规建筑形成的主要原因,坚持因地制宜 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善于做群众工作,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精神抓实工作 坚持融合推进、把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紧密结合.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三、挂牌督办。重点整治 根据违法违规建筑调查情况、各县。乡镇 村委会要与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一定数量的违法建设项目 分别作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报领导小组挂牌督办,重点区域应当是大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者水源保护区,薄弱村集中区域等减量化重点区域内违法用地情况严重,或者造成环境污染 违法建设相对集中且整治不力的单位.重点整治范围的违法用地项目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卫片执法督办项目 四.公开治理 接受社会监督,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公共外网设立专栏,公开违法违规建筑及其处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充分运用媒体力量。大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推进情况 保持舆论高压态势.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曝光。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州人大 政协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五.严格责任追究。严肃警示约谈、各责任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将不及时整改的违法用地当事人以及非法出租土地的村组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追究责任,重点加强案件移送情况监察。及时将情况通报各县纪委监察局.各县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问责、予以警示约谈 六,加大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理力度,党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建设 并拒不配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工作的、各县、乡.镇、村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 以及 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关党组织,任免机关或者纪检检察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党纪 政纪责任或者给予组织处理,七、加强部门协同 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乡镇,社区,村委会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 当事人逾期不消除违法建筑的,属地政府将按照。谁有权,谁执法 谁有利,谁牵头、的原则 即、以问题症结最突出,执法最有利、整治最具优势的职能部门为主牵头实施。对不同性质的违法用地由不同职能部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具体做法是、由属地政府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建筑、按照上述原则出具、违法违规建筑案件移送函、至违法违规治理领导小组,违法违规治理领导小组核实后将,违法违规建筑案件移送函 发至相应的职能部门、不同的职能部门将根据各自权限采取以下措施.各县环保部门对违法违规当事人进行调查。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应当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 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各县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经营性企业 应当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强制执行措施、坚决予以查处、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县市场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依法抄告相关许可部门处理。对已办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食药监部门不予办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相关许可 对无证的。依法进行查处。对已办理的,责令限期整改。各县住建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国土部门不予受理用地报件和产权登记。各县供水、供电 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各县公安部门对租住在违法违规建房中的外来人员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各县税务部门依法对相关违法企业加强税收征管与检查,各级金融部门不得向其提供金融支持。属地政府与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支撑 使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是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党委.政府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战略,全面加强综合调控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采取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稳增长 促改革 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方法.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新常态,充分领会治理行动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不找借口、不存侥幸.不留隐患,坚决将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